论文摘要
对人类文学活动性质、特征的追问与探寻一直是各种文艺思潮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现代主义文艺思潮核心的表现主义思潮自无例外。它在本体论层面与西方传统文论无疑有着根本的分歧。然而多年来,表现主义思潮的文学本体观尤其是表现主义美学与诗学在文艺本体思考上的差异却几乎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因此,展开表现主义视域下的文学本体论研究显得十分必要。文艺活动的本质主义思维追问的是“文艺是什么”,以给事物下定义的方式试图穷尽事物的终极绝对本质以认识和把握对象;而本体论的新形态即存在理论采取综合分析的方法,追问事物“如何存在”,以事物存在为前提探寻把握事物共时性的存在整体。两种思维模式都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同属于本体论的范畴,两者的同构运用,可互补性地解释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全貌。本文本着这一同构原则对表现主义诗学的本体论进行研究,围绕“文学是什么”的问题,考察梳理表现主义诗学的文学本质观,进而在此基础上追问“文学如何存在”,并创造性地将表现主义视域下的文学存在的结构关系型态描述出来。本文通过对表现主义美学与诗学两条线索的考察梳理,具体剖析表现主义理论在文学本质观、文学价值观、文学功能论和文学存在方式等基本问题上与其他各种理论之间的异同,以便较为全面地认识表现主义诗学的文学本体观。论文并从文学与世界、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文学内容与形式、文学与真理四个维度考察表现主义者对文学的整体存在方式的思考,以全面把握表现主义诗学的本体论主张。论者最终认为,表现主义诗学的文学本体思考大胆地突破了传统文学本体论“心物二元”的思维模式,呈现出一种统一于主体表现的新的文学本体论形态,彰显了以“我”为出发点和中心统摄文学世界的鲜明立场,从而为20世纪广泛开展的文学艺术实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