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海商法方向的学位论文应当紧紧跟踪业务实践发展,满足实践中需要,努力认清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本文作者为实现此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试图进行有益的研究。我国尚没有专家学者对单船公司进行专门研究,只是在两个海事大学的硕士毕业论文中有过全面有余但深度不足的两篇论述。本文作者选取了单船公司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之间的关系这一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单船公司产生的根本原因─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来规避风险,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天敌。两者之间微妙的关系深深地吸引了作者。本文中所涉及的单船公司在未作特殊说明时即指其所有的船舶挂方便旗的单船公司。本文首先介绍单船公司的产生、现状及原因,其次介绍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产生及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再次分析了南非对单产公司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独特做法及对我国船队的影响,最后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做法。第一章单船公司概述本部分由船籍、船旗、船舶登记制度引出船舶登记,进而需要在方便旗国家设立单船公司;单船公司的分类和现状;单船公司存在的原因分业务上的原因和法律上的原因;单船公司的营运模式。第二章“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一般理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产生和哪些情况下可以揭开公司面纱,后者主要包括: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以公司名义从事不法行为、不当控制第三章“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世界各国的适用。主要介绍了英国、美国和日本三国的主要做法。首先是各国的典型案例,其次是概括揭开公司面纱的主要情况,最后小结。第四章南非扣联营船制度是海事领域“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变体主要包括:联营船的概念、扣联营船制度制度对单船公司的影响、扣联营船制度对我国船东的影响;我国国有大型船公司的应对方法分为法律上的应对方法和业务操作上的应对方法。第五章我国单船公司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总体构想。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基础、民法、公司法等基本法的一般规定;用尽海商法原则;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主要情况:欺诈、不正当控制、船货一家的严重油污事故总结揭开单船公司面纱应当慎之又慎,较其他公司揭开面纱应当从严掌握。同时我国海事法院尚未有案例揭开公司面纱的案例,即使海运界存在大量的皮包公司。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此方面会有所突破。本文的立意和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资料,感到我国海商法领域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希望本文能对海商法的发展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