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以法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我国宪法,这是中国法治发展的里程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把国家的一切管理活动都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必然要实现法治化。本文就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思考,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现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形势;第二部分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工作从必要性和可能性分别作了阐述;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就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某些方面的单行法规的建议和对策;第五部分就党的领导、党的政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论述;第六部分强调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即“德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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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序言一、现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形势1、综合治理机构定位模糊2、基层综合治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不力3、治安防范工作弱化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及可能性(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概述(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关系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需要法律作后盾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化直接影响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的可能性1、《决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纲领性法律文件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方面的具体工作大多有可供遵循的法律和制度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正逐步完善,为严格依法办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有法律规范(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有法律的不足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许多领域缺少有效的法律调整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种社会化组织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保障3、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规范之间衔接不够,甚至存在冲突(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方面的法规还不配套2、有的地方性法规缺乏特色3、有些内部文件不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4、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5、执法不严,违法不究6、存在执法犯法的现象7、不履行法律义务四、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 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二) 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某些方面的单行法规1、加强社会治安力量的立法2、加快治安防范立法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与党的领导、党的政策(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与党的领导1、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2、党必须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3、保证党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权力的分离与协作(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与党的政策1、政策是先导,法律是重心2、法律是主体,政策是补充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法治”与“德治”(一) “德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二) 加强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德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1、抓好重点人员的道德建设2、把道德建设的责任明确化,目标具体化3、改进教育方式4、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质量,为道德建设作坚实后盾5、加大社会强制力度,充分保障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结语参考文献后记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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