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上海拆迁新政实行至今已近两年,拆迁纠纷呈现了新的态势,由原先的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为主的补偿安置利益获取纠纷为主发展到了被拆迁人与同住人之间补偿安置利益分配纠纷。造成这种转变的是上海拆迁新政关于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这一系列规定结合上海其他现行的拆迁政策表现出政策忽视房屋同住人的利益,混淆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关系,本来力图简化的拆迁法律关系反而愈加复杂。文章拟从这一现象入手,阐述上海拆迁新政所存在的问题,力图寻找症结所在并提出解决之道。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分为三大部分,五个章节。第一部分是对上海拆迁新政的介绍。包括拆迁概念的比较;拆迁补偿与安置主体的定位;上海拆迁新政的介绍。第二部分是分析上海拆迁新政形成的原因以及政策实行的后果。包括介绍历次上海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改革;新政形成的原因;上海新政实行的后果以及新政与国外征收制度的比较,对上海新政作出进一步分析。最后一部分是对上海拆迁新政中公有租赁房和售后公房的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论述。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分别针公有租赁房以及售后公房的补偿与安置,从历史成因、权利性质、权利主体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对不同情形下的上海拆迁政策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