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一项很重要的权利——诉权,它是公民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权利,现代法治国家把公民接近司法的诉权规定为宪法上的基本人权。保障公民实现诉权和防止滥用诉权就成了设置民事司法制度的一种价值目标,民事诉讼费用制度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我国现行司法经费保障体制形成了法院主要以收取诉讼费用来维持其运行这一让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又使得我们在研究诉讼费用制度理论的同时更要关注其实践。文章首先研究了民事诉讼费用的基本理论:辨析了诉讼费用与诉讼成本、审判成本等相关概念;明确了我国诉讼费用的含义及构成;分析了诉讼费用的征收依据和法律性质,认为我国对于诉讼费用征收采取折衷主义,诉讼费用具有国家规费性和补偿性,不具有制裁性;对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与诉权保护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对于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历史沿革,文章进行了全面介绍和具体比较,分析了不同阶段的各自特点。在此基础上,对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大幅度降低诉讼费标准和明确交纳范围后的积极意义,从保障公民裁判请求权的角度予以肯定性评价。文章重点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全面评判。通过法理分析、数据比较等方法批判了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缺陷,特别是该办法施行后给法院运行带来的致命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最后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提出了建议,主要是:一、在观念层面上,以保障裁判请求权为最高理念,兼顾保障司法机关正常运行。二、在立法层面上,制定专门、统一、权威的诉讼费用法。三、在物质保障层面上,加大中央财政转移,为法院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四、从制度层面上,建立和完善与诉讼费用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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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言第一部分 诉讼费用的基本理论一、诉讼费用的含义和构成(一) 诉讼费用的含义(二) 诉讼费用的构成(三) 我国诉讼费用的含义界定及构成二、诉讼费用征收的理论依据分析(一) 无偿主义(二) 有偿主义(三) 折衷主义三、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一) 诉讼费用的国家规费性(二) 诉讼费用的补偿性四、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与诉权保护(一) 保障诉权依法行使(二) 防止滥用诉权(三) 平衡点的选择—司法制度的现实条第二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对各阶段的比较研究一、基本不收费(自发收费)阶段(1950 年一1984 年)二、试行收费阶段(1984 年—1989 年)三、统一收费阶段(1989 年—1999 年)四、调整阶段(1999 年—2007 年3 月)五、重大改革阶段(2007年4月至今)第三部分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费用制度分析一、质疑国务院制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 从国家机关的地位和性质上看(二) 从立法权限上看(三) 从立法的效力和后果看(四) 良法的制定也要符合程序正义二、新《办法》中有关条文存在的几个问题(一) 立法精神不统一(二) 个别条文与法律规定相矛盾(三) 有些规定不符合法理(四) 个别条款缺乏可操作性三、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新《办法》实施后给法院带来的冲击(一) 新《办法》实施前法院经费保障的现状(二) 新《办法》实施后法院已经或即将面临的现状(三) 结论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建议一、以保障裁判请求权为最高理念,兼顾保障人民法院的审判能力二、制订专门的诉讼费用法三、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一) 设立恶意诉讼损害赔偿制度和恶意诉讼民事制裁措施(二) 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三) 导入诉讼保险制度(四) 改革律师收费制度四、加大中央财政转移,为法院正常运行提供经费保障参考文献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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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事诉讼费用论文; 制度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