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织牢责任网尽职尽责抓防火——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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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嫩江县是国家1991年4月首批确定的黑龙江省78个重点火险县之一。地处大小兴安岭结合部的过渡地带,森林防火战略地位极其特殊。嫩江县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在多年的实际应用中收到明显效果,取得了全县连续24个防火期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喜成绩。

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就是把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预警响应管理、火灾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战例分析总结等内业建设统一起来,把森林防火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经营单位(个人)责任制和联防协作机制统一起来,建立全时空的、全覆盖的、立体化的责任体系,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点、线、面,整体联动的、全程贯通的工作格局,全面有效地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一、森林火险区划

一是防火区域划分。将肩负森林防火任务的山区乡镇、重点村屯、国有林场、农场及驻林区的矿山企业的有林地域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将全县的7个山区乡镇和11个国有林场按照地域划分为北部、东南部和中部三个森林高火险区。二是防火周期划分。按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春季3月15日至6月15日,秋季9月15日至11月15日定为森林防火期。春季4月20日至5月20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25日定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地域阻隔网格区划

一是建立蓝色防火阻隔带。依托界河嫩江、泥鳅河与临界市县行政辖区形成纵向天然阻隔带。依托县域内的科洛河、门鲁河、卧都河等河流对平原地带与山区、浅山区与深山区分开,构成横向天然阻隔带。并对其上游地段蒿草进行人工打割,构成高火险、火灾频发区的天然阻隔带。二是建立绿色防火阻隔带。在与呼玛县、爱辉区林地互联地段,利用现有立地条件,采取森林抚育技术措施,清除枝桠、杂草等可燃物,保留和补植耐火树种,松土、促进树木生长,加快林分郁闭度的提高,建设改培型生物防火林带,起到防火、阻火作用。同时,在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前,秋季森林防火期前,组织林场、重点村屯清理防火隔离带可燃物工作。三是建立黄色防火阻隔带。依托嫩呼S208公路、嫩黑S310公路及县域内所有通乡通村公路为主要阻隔带,并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形成道路阻隔。对火险隐患最大、引发争议最多的县域交界地带,依托林区荒弃的集材道,清理贯通形成交界地带的临界阻隔防火通道,保证防火打火车辆通行,解决火灾频发区的预防扑救应急之需。四是建立黑色防火阻隔带。每年春秋两季非森林防火期,对草塘沟杂草实施跟雪迎风梯次点烧,消除林地间可燃物,形成黑色防火阻隔带,防控森林高火险期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预防管理网格区划

森林防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突出预防管理责任,由上至下逐级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本级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一级网行政首长责任体系。山区乡镇为森林防火乡级责任网格,区划林区腹地、林缘地带的行政村为森林防火村级责任网格。采取县处级领导带领县直机关包扶的方法,督促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屯,村屯到组、到"十户联保"链条式的包保责任措施,指导基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加强网格区内所有村屯的居民驻地和林区各种作业点的预防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二级网行业部门责任体系。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部门的第一要务。林业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局党委班子成员包保林场,林场班子成员包片,责任区包站点,站点包山头。针对林区内种地点、放牧点等预防的主要对象,依托瞭望塔、管护组、固定(临时)检查站重点部位,全县各国有林场区划若干个森林防火责任网格。在网格责任区内的重要地段,吸收农户种地点参与森林资源管护。三级网职能部门责任体系。按照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标准,逐级抓好部门分工责任制落实,建设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责任主体重点是防火办、公检法、纪检监察。

四、应急处置网格区划

坚持积极消灭的方针,突出应急处置管理的关键环节,重视林火首次扑灭成功率的提高,规范林火应急处置运行程序,防控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坚决做到有火不成大灾。落实分工责任制,制订本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网格化预案。一级网森林火险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本系统以县森防指挥中心为中枢,由防火办、气象局、林场、驻防专业队组成,工作突出"三早"。坚持森防气象预报制度,通过气象中长期森林火险预测和信息发布,落实季报、月报、旬报,天气预报和当日实况报告,以及跟踪火场预报火险趋势,确保"火险早知道"。通过卫星云图、飞机航护、高空瞭望、地面巡逻等手段,重点发挥瞭望塔作用,确保"火情早发现"。通过各级森林防火值班调度,确保"火情早报告"。二级网森林火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采取靠前布防,靠前驻兵,突出林火首次扑灭成功的战术手段,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在重点高火险区开设前指驻防,依靠驻防的森警大队、县专业大队和林场专业队等主要扑火力量,随时处置发生的火情火警,并协调配合包乡镇县处级领导落实预防工作。三级网火灾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扑灭森林火灾。当出现火场蔓延迅速,威胁到县域临界、村屯等重点部位;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同时出现2个以上火场时要立即开设扑火前线指挥部,各职能组一同进驻火场,组织扑火的各项保障工作。

五、火灾扑救基本策略

发生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运行工作时,应在准确核实火场位置(地理坐标)、范围、火势以及风力、风向的基础上,根据火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明确任务和战法,指派火线扑救指挥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现场组织扑救。扑火队伍接到命令后,必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在10分钟内整装出发。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时,按照1:2的比例配备后备力量,随前线指挥部同时赶赴火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到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扑火人员的安全防护。必要时,开设防火阻隔带,清理障碍物,实施局部交通管制;以及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措施。在扑火过程中,按照确定的作战方案,采取适合火场态势的正确战法,完成扑救任务至关重要。

六、扑火善后处理

一是清理、验收、撤离火场。明火扑灭后,应进行火场清理,做到"三分打、七分清"。清理的标准达到"火线至火烧迹地内10-50米,无明火、无暗火、无烟"。下风头是清理重点,遇有恶劣天气,要放2个以上的清理组,当第一组出发后,隔一段时间在放后组出发。实施一次性回头清理、二次性回头清理、三次性回头清理,多次性回头清理。对在地下枯树根里的、泥炭层中的,在朽木里的、站杆树洞里等暗火应进行特殊清理。明火扑灭后,指挥员应亲自沿火场边线检查一圈,大的火场应指派专人分段检查,确保全线达到无明火、无暗火、无烟的清理标准。若在森林高火险期时段,火场要经过大风日晒后,确保无余火复燃,才能验收。应分批撤离,并保留有足够控制火场的人员,撤离火场,须经前指报告总指挥批准,并报防火办备案。外援扑火队伍扑救、清理火场任务结束,前指必须对火场验收。合格后,与火场所在施业区主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经请示总指挥批准,方可撤离。二是森林火案火因调查。由公安部门牵头成立森林火案火因调查领导工作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侦破起火案件、抓捕肇事火犯等工作;由林业部门牵头会同防火办等相关部门,对森林火案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的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依纪处理。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肇事者,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立案追诉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处经济罚款及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三是火灾扑灭后的工作。由林业部门负责火灾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市林业局和县统计局,并及时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受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民政和财政部门负责遇灾村屯、林场开设临时居所,生活饮食饮水的供应,以及安全保障;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持;乡镇政府负责遇灾疏散地的野外用火行为和生活火源管理工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扑火时,由县政府先行支付。事后,追查肇事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追缴。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督查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的森林植被。

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一是实施阶段性总结。根据防火期准备阶段、防火期、高火险期及春季防火期、秋季防火期进行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工作中,要善于积累、善于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的撰写调查报告和论述文章。三是实施全面性总结。年终,要对全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认真分析出现的新情况,针对不同阶段的各项工作特点,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探索研究森林防火自身的规律性、特殊性,并交流总结经验的做法。四是实施扑救战例分析和总结。学习各地成功的、典型的扑火战例,善于运用扑火战法,应对火场出现的各种情况。通过对每起火情处置的总结,研究发生火情地域的社会人文、地理环境等特点,论证处置火情手段的合理性、科学性,做出具有代表性的结论,指导今后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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