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矛盾的凸现而出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民建、民管和民享的社会组织,它的出现,既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结果,也隐现着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前景。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国内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背景与发展的现状,抽象出农业合作经济产生的一般条件,即从主体地位看农业经营者应该是独立的经济主体,从经济环境看,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要条件,从动力机制来看农民在商品交换中利益的流失应该是其产生的直接动力。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业已经具备了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条件。然后,本文分析了中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的原因,并将其归因为经营规模小、成员异质性大、人力资源存量低和政府制度供给缺位等现实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要准确定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避免理性化倾向。接着,本文分析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优势及劣势,重点指出兵团的优势在现实经营条件方面,而劣势就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及发展的一般条件尚不成熟。在此基础上,从理论方面对兵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推断,认为兵团团场与团场职工之间的利益分割关系会直接影响兵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紧接着,本文又介绍了兵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分析了其发展的主要形式及其特点。在实证分析部分,本人介绍了农四师和农五师的八家典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重点分析了部分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兵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所面临的四大利益冲突,即团场与连队之间、团场与农工之间、团场与民营企业之间以及兵团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促进兵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即从现实角度看重点是处理好兵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所面临的利益冲突,而根本途径是进行团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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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兵团团场论文;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论文; 利益冲突论文; 团场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