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交易的发展,当事人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日益增多。如果合同中包含了仲裁协议,合同转让后,该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是否有效,大多数国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有争议的问题,存在着支持和反对仲裁协议随合同转让而自动转让两种观点。本文在分析这两种观点的理论、各国实践及立法的基础上,探讨了仲裁协议随合同转让而转让是否需要原合同非转让方或受让人的同意。本文认为合同概括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下,仲裁协议随合同转让而自动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确反对,仲裁协议才能随合同转让而转让。同时指出了这个原则的一些例外情况,如当事人另有约定等。本文还讨论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审查问题。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分析了我国的现行立法,对完善我国立法提出了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的现状。首先简要介绍了合同转让的基本制度,分析了讨论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的前提。其次,具体介绍了有关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的理论和实践。最后,介绍了各国相关立法。第二章分析并归纳了确定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应适用的原则。本章主要结合支持和反对仲裁协议随合同转让而自动转让的理论依据,探讨了仲裁协议的转让是否需要当事人的同意。首先,从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仲裁协议的人身性、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和公平合理利益几个方面,论证了合同概括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时仲裁协议的转让不需要原合同非转方和受让人的同意。其次,从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仲裁协议的人身性、仲裁的权利义务双重性、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和公平合理利益几个方面,论证了合同权利转让时仲裁协议的转让需要债务人的默示同意,但不需要受让人的同意。从而提出,合同概括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时仲裁协议自动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时,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确反对,仲裁协议随之转让。第三,分析了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指出如果当事人事实上已经表达了仲裁意愿而不符合形式要求,应作为例外,明确规定该情形下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效力。最后,讨论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一般原则的例外,如当事人另有约定、受让人不具有该仲裁协议所要求的特定身份。第三章讨论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审查。首先,分析了仲裁协议是否随合同转让而自动转让的准据法。对于该问题,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仲裁地的法律。实践中,法官或仲裁员往往是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释和理解作出判决或裁决。其次,讨论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问题。法院一般根据法院地的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判断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效力,进行司法监督。第四章介绍并分析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在我国的实践和影响。我国现行立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自动转让。我国相关实践表明了法院和仲裁机构支持合同概括转让和合同权利转让时仲裁协议自动转让的态度。我国商事参与者为了更好地实现利益,应明确约定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的效力。本章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立法,指出该法律规定在债权转让时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的条件、除外情形方面的不足,对完善我国立法提出了建议。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原合同非转让方和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或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受让人不具有该仲裁协议所要求的特定身份的除外;债权转让的,如果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没有明确反对,仲裁协议对债务人和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时受让人明确反对而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受让人不具有该仲裁协议所要求的特定身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