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真实观的演变及其程序意义——关于事实和裁判关系的思考

诉讼真实观的演变及其程序意义——关于事实和裁判关系的思考

论文题目: 诉讼真实观的演变及其程序意义——关于事实和裁判关系的思考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诉讼法学

作者: 刘田玉

导师: 陈桂明

关键词: 真实,演变,认识论,客观真实,法律真实,程序原理,诉讼公正

文献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在诉讼活动中,法官的最终目的是要保护法定权利,解决当事人之间或者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权益纠纷。这些诉讼目的的实现,不言而喻地依赖于一个重要的基础——案件事实。因此在诉讼活动中查明事实、力求真实地再现实际发生过的案件真相,几乎是任何诉讼制度与司法活动的共同追求。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所形成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看法、观念、认识方法等一系列理论认识,就是诉讼真实观。本文论述了诉讼真实观的历史形态、主要特征、演变经过及其规律和启示,着重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两种真实观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证,并对诉讼真实观的程序意义作出了初步的探讨和阐述。 文章的第一章对诉讼真实观的含义进行概括性的阐述。诉讼真实观是人们在长期的诉讼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关于诉讼真实的感受、认识、意识和观念,它的核心涵义是指人们对某种实际存在的“诉讼真实状况”的理解和接纳。这种观念是从诉讼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一个时代的认识水平与实践经验的结晶;同时,这种真实观念一旦形成,又会对诉讼实践产生相当大的反作用,它能够为实践中的诉讼真实状态赋予正当性,使所有的诉讼参与主体及其他社会公众接受诉讼裁判。诉讼中的“真实”包含两个层次上的含义:第一,诉讼中的证据与客观的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这一层含义涉及的是诉讼中的认识论问题;第二,诉讼裁判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即裁判是否以事实作为唯一的合法依据,这一层含义涉及诉讼制度的价值目标。诉讼真实是一般真实概念在诉讼审判领域的再现,是诉讼认识活动中的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统一体。一种诉讼真实观通常包括诉讼证明要求、证明方式和证明标准三个组成要素,三者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证明要求是目的,证明方式是手段,证明标准表示证明目标实现的程度。诉讼真实对案件审判的意义表现在:为案件的判决提供了一种裁判标准,使得人们的诉讼活动依据基本的事实;为案件判决的正当性提供终极源泉,只有具有真实性的司法判决,才能最终被人们接受。诉讼真实是特定环境下的真实状态,这个特定的环境本文称之为“诉讼时空”,它包括诉讼价值、诉讼法律事实、时间等要素。本章在第二节中,着重探讨时间对诉讼制度的意义,如诉讼时效、审理期间等常规意义。时间对诉讼制度更重要的意义表现在时间对公正价值的影响作用,即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会逐渐地接受诉讼裁判的公正性,从而减轻诉讼机制的“事实”压力。 第二章论述了诉讼真实的哲学基础。合理的诉讼真实观,需要存在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作为其哲学基础。这三个方面的理论支持都是不可忽视、不可偏废的。客观存在是诉讼认识的基石;人的主观认识是获得诉讼真实的途径,这途径是有限的;价值是影响诉讼真实的社会制度因素。诉讼证明的实质是一个认识和反映的过程,处理的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因此是哲学基本问题在诉讼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诉讼真实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诉讼真实,如何实现诉讼真实等问题的一系列观点、看法和理论学说,它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从总体上来说,诉讼真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诉讼真实观的演变及其程序意义——关于事实和裁判关系的思考 2实与哲学理论体系中的本体论或存在论、认识论、价值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受到这些理论的指导和影响。具体而言,存在论为诉讼真实提供坚实的客观性基础,认识论提供获得诉讼真实的方法论,价值论为诉讼真实的追求设定价值目标和条件限制。就证据的判断和事实的认定来说,其理论基础涉及到哲学上的存在论和认识论,但是必须辨正地、全面地理解认识论的真正含义。对于整个证据制度而言,证据的取舍和采信又涉及到价值问题,并非唯“真”是取,因此形式理性、程序正义等诉讼价值论也是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从一般意义上,对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等哲学理论基础作一些简单的阐述,为后文分析不同的诉讼真实观提供理论框架和前提。诉讼真实观念的历史演变,是本文探讨的重点论题之一。在文章的第三章,笔者比较深入地分析了诉讼真实观的历史形态、主要特征、演变经过及其规律及其启示。诉讼真实观经历了远古的神示真实形态、中古的法定真实形态、近现代的自由心证真实形态以及晚近的内心确信真实形态。神示真实基本上是一种信仰性质的真实,并不以事实为真实的依据。但是在神示真实中,包含着理性和真实的萌芽因素。从实际效果来看,神明裁判并非完全不能揭示案件的真相,其具体方式也不都是无稽之谈,而是蕴涵着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神明裁判的正当性建立在人们对神的信仰之上,简单地说,就是因为人们相信神,所以愿意将纠纷交给神灵去裁判。神明裁判法相对血族复仇和同态复仇等方式而言,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因而是社会制度进步的表现;神明裁判又是对主观擅断的抑制,它在裁判者的主观思考以外寻找确定的客观对应物,以证明自己的正当性,由于神明裁判以全社会成员对神的共同信仰和恐惧为基础,注重的是神的启示这一外在评判标准,排除裁判者个人的主观判断,因此裁判者在诉讼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极大的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法官的任意裁判,保障了基本的程序一致性。法定证据制度是人类诉讼史上第?

论文目录:

前言

一、关于论文的立意

二、论文的基本框架

三、本文写作方面的思路

第一章 诉讼真实观概述

第一节 诉讼中的真实

一、一般意义上的真实概念

二、诉讼真实的涵义

三、“真实”对诉讼审判的意义

第二节 诉讼时空

第二章 诉讼真实观的哲学理论基础

第一节 本体及客观实在

一、本体论的发展概况和基本内涵

二、本体论的意义和局限

三、客观实在的世界观

四、小结

第二节 认识的可能和现实

一、认识论的理论形态

二、认识对象及其形式

三、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第三节 事实认知中的价值评价

一、价值的定义

二、事实认知中的价值评价

第三章 诉讼真实观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中的“真实”萌芽

一、神明裁判的起源与演变

二、神明裁判的具体形式

三、神明裁判中的“真实”萌芽

四、神明裁判的价值分析

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的形式真实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演变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法定证据制度的本质属性

四、法定证据制度的价值评价

第三节 自由心证的真实

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形成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法哲学基础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四节 内心确信的真实

一、内心确信证据制度的产生

二、内心确信证据制度的内容

三、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中的“实质真实”

第五节 结语:规律和启示

第四章 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

第一节 我国诉讼客观真实观的形成

一、客观真实观的实际形成

二、形成客观真实观的思想根源

第二节 客观真实观与法律真实观的争论

一、关于诉讼真实观的主要学说

二、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的评析

第三节 客观真实观的现实弊端和理论困境

一、物极必反的“求真”理念

二、客观真实说的理论缺陷

第四节 法律真实的合理性和制度意义

一、法律真实的内涵

二、法律真实”的制度意义

第五章 诉讼真实与程序原理

第一节 因果关系:事实的和法律的

一、因果关系的本质

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二节 举证责任中的事实和规则

一、举证责任的统一概念

二、举证责任的作用机制及其功能

三、举证责任分配中的价值衡平

第三节 证据规则的排除性

第六章 诉讼真实与诉讼公正的关系

第一节 诉讼真实与裁判的正当性

第二节 诉讼公正如何可能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发布时间: 200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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