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从新闻自由的视角对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49-1956年我国有关法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认为从我国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当时中共党内的各项决议来看,建国初期我国的法制和相关的决议是比较开明的。但是由于毛泽东的新闻理论即“党性理论”逐步确立,在当时“左”的思潮的指导下,解放初期我国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意识形态整肃。三次大范围的批判使报刊完全丧失了作为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载体的功能。1953年3月4日,广西宜山地委机关报在一篇社论中批评宜山地委,做出了“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规定。之后毛泽东提出的“双百方针”成为“引蛇出洞,聚而歼之”的政治斗争手段。1956年《人民日报》改版试图重新回归新闻自由,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以失败告终。通过一系列的阐述,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必须要有具体的法律来保障;国家没有按照宪法的精神来规范中国的新闻事业,没有落实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公民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当时中国共产党内的缺乏起码的民主空气,党内意见得不到正常的交流。除此以外,本人发现的关于建国初期新闻自由的一条线索,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宪法开明,理论偏“左”,实践更“左”,这也是本论文不同于已有的学者的研究的最大的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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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1 绪论1.1 选题目的及意义1.2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1.3 文献综述1.4 本论文的结构框架2 建国初期新闻自由的相关法律规定2.1 1949 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2.2 1954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3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报纸批评的各项决议3.1 1950 年颁布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3.2 1954 年颁布的《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3.3 1956 年颁布的《进一步开展报纸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4 毛泽东的新闻理论即党性理论4.1 百家争鸣与“舆论一律”的理论4.2 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报纸的理论4.3 阶级的新闻自由与报纸是阶级斗争的工具理论4.4 不真实的“全党办报、群众办报”与第一书记抓报纸理论4.5 毛泽东的“政治家办报”理论5 个案研究:从《宜山农民报》的批评到报纸不能批评同级党委的规定5.1 《宜山农民报》点名批评地委的情况5.2 《宜山农民报》的报道和社论发表后产生分歧意见5.3 广西省委宣传部的请示与中央宣传部的《复示》6 解放初期一波又一波的意识形态整肃6.1 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开了批判运动的先河6.2 对俞伯平《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小人物”引发的大批判6.3 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文化界的大冤案7 所谓的“百家争鸣”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7.1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的提出7.2 双百方针成为“引蛇出洞,聚而歼之”的政治斗争的手段8 1956 年《人民日报》改版半途而废8.1 《人民日报》改版的目的8.2 《人民日报》改版的作法和特点8.3 《人民日报》改版的初步成果8.4 《人民日报》改版夭折的原因及带来的严重后果结语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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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践与法制精神的背离 ——对建国初期(1949-1956年)新闻事业发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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