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城市广场被誉为“城市的客厅”、“城市名片”,是城市现代公共空间中最富有魅力、也是最能反映城市景观特色的公共空间之一。作为城市景观特色的重要构成要素和物质表现主要形式,城市广场景观特色对于城市形象塑造、文化传承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国内外关于城市广场特色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些成果,但是当我们评价一个城市广场景观特色时,往往还是用“有特色”或“没特色”等笼统性的词语描述。这种描述是对景观特色现实问题的一种形容,而不是真实写照,这种笼统性的描述侧面地反映出了当前我国对城市广场景观特色的审美判断依据十分模糊。这实际上是采用“大一统”思维模式和评价方法进行城市景观特色评价的结果,是对城市景观特色的区域性和层次性缺乏科学认识的结果。这种混乱的景观特色评价体系,致使规划师在进行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时没有一个特色的衡量标准,使广场的地域性、文化性逐渐丧失。因此,建立一个“区域+等级”城市广场景观特色评价体系尤其重要。本课题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市景观特色级区理论模式研究的子课题之一。本文在城市景观特色级区理论的指导下,对城市广场景观特色的级区属性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城市广场景观特色的分级模式。同时在研究城市景观特色审美心理学的基础上,阐述了城市广场景观特色相关审美心理理论,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得出了城市广场景观特色分级的影响因素系统。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李克特量表赋值法将城市广场景观特色分级影响因素系统层次化、量化,形成城市广场景观分级评价指标体系。在对指标体系数据处理上,创新性的运用了聚类分析法划分城市广场景观特色的极差。在文章的最后,论文以武汉市为例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对广场景观特色极差划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