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思路,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政治学研究取得的最重要成果。作为一种治国的方法或者文明的状态,法治所确立的理念和原则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建立法治社会是绝大多数国家的目标。围绕建设法治社会这个问题,本文探讨了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其与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信息社会的联系,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以上问题的关系。经过分析本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而该制度的建立对于法治社会的建成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应尽早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实现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均衡和谐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明确法治社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试阐明法治社会的价值要求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沿革。第二部分,从公民知情权和民主参与,社会契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角度分析法治社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第三部分,对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概述。分析在我国这样尚未建成的法治社会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成就和缺点。第四部分,略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