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世界经济获得长足进步和发展的同时,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却遭到了极大破坏,全球性的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危机频频发生。为了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发展与生态之间的关系,世界各国纷纷转向绿色发展模式。我们国家根据本国发展的国情也适时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的发展战略。可是这些发展战略落实情况却是如此的不容乐观,当前的生态环境甚至比之前还要糟糕。为什么这些发展战略难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呢?这不仅仅是我国所面临的困境,这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每年都举行,可就是不见达成一份有效能执行的文件。从而发展与生态的矛盾不但没有解决而是在不断加重,生态危机并未有缓解之势。如果说人们没有意识到绿色发展的意义,那显然是不现实的。问题的症结在于绿色发展的责任没有真正或者全面地被履行。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缺失的原因何在呢?通过实践检验理论可以发现绿色发展责任担当本身在理论上的不成熟和可操作性的缺乏也许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如果真的要全面落实绿色发展责任,我们又该如何去担当呢?带着上述问题对绿色发展责任进行分析和研究,我们会发现这个看似简单的论题背后却有很多尚待明确、尚待细化和深化的问题。例如,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的主体如何界定、责任如何合理划分?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可行性何在?如何促使各责任主体自觉承担责任?本文围绕这些目前仍然混沌不清、争执不休,然而又异常紧迫的现实问题,力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行研究,期望能够梳理出一个大致清晰的脉络。本文抓住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理论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这一矛盾展开研究。在对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的分析过程中,首先明确一些相关概念并确定了一定的分析边界,也进行比较有效地文献回顾。全文以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的问题与矛盾出发,具体且比较深入地分析了绿色发展责任担当所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的可行性考证,提出了国家、政府、社会力量等不同责任主体的绿色发展责任担当的途径。本论文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研究绿色发展责任担当何以可能。尽可能厘清绿色发展中各责任主体所应当履行的责任,使各责任主体明晰自身的责任及其现实担当,从而实现绿色发展责任的共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