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到2006年的全面取消农业税,我国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但与此同时,大部分县乡财政的收入锐减,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业县,财政收支矛盾更是进一步加剧。在这一背景下,本文试图详细分析我国县乡财政收支体制及其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引入公共财政、公共产品以及财政与税收等理论,为进行我国县乡财政收支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的研究奠定坚实基础;介绍了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演变过程和现状特征,并以四川省广元市XY县为例来分析全面取消农业税后我国县乡财政收支的矛盾状况,并得出对我国的启示;最后借鉴其他国家在地方财政收支上的经验,提出了农业税取消以后我国县乡财政收支体制的改善对策。第一章是导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及选题依据,并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在这里首先界定了县乡财政这个概念,随着我国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级财政的各项职能将逐渐弱化,在此大背景下,本文将把研究重点落脚到县级财政上,乡级财政的有关内容只是在适当且必要的地方加以阐述。本章还就全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进行了必要的先导性说明。第二章介绍全文的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引入农业弱质性理论,说明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理论依据,通过公共财政理论、公平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加以阐述。接下来介绍公共产品理论,从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出发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均衡问题,得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对新农村建设的特殊意义:一是解决农民最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三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最后介绍相关的财政与税收理论,其中涉及到财政分权理论、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理论和税收划分理论等等。第三章是对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历史变迁的回顾与评价。我国的地方财政体系始于解放区财政,建国初期主要包括大区和省两级,1952年11月,首次建立了县级预算制度,从1953年起,我国就实行中央、省、县三级预算。1983年10月,在实行政社分开的基础上,各地重新修复和建立了乡政权,在乡级政权修复的过程中,逐步建立了乡级财政。从此我国的地方财政体系发展到包括省、市、县、乡四个级次。本章余下的部分主要讨论现行县乡财政体制中的问题,包括县乡财政体制运行不畅,县乡财政的事权与支出结构不合理,县乡财政的财权与收入结构不合理,财政级次过多影响县乡财政等等。可以看出,县乡财政收支矛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转移支付不足、财权与事权的分离、机构和人员臃肿、县域经济发展不足以及中央上交太多。第四章以四川省广元市XY县为例,通过对该县2000年到2005年的县级财政收支数据比较,分析农业税取消后我国县乡财政的收支状况。本章比较了广元市XY县历年财政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结构、财政支出增长情况和结构,通过计算几组财政自给率,从而分析了县乡财政收支矛盾。第五章对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各国的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等内容,并从中总结出我国可以借鉴之处。第六章是对取消农业税之后县乡财政收支体制的改善建议。首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财源;其次,合理界定县乡财政职能,考虑当前实际,我国政府尤其要按照“小越位、小缺位”的原则界定财政的职责范围,从政府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出发,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然后调整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可以考虑减除乡级财政,把乡级政府变成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推行“乡财县管”的措施,从而建立中央—省(市)—县的三级财政,以便于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范;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努力解决县级财政收支困难。本文的主要贡献:第一,本文对农业税取消之后县乡财政收支进行研究,选取典型农业县为代表,以农业税取消为分水岭,计算该县的财政自给率,通过比较分析了农业税取消对该县财政收支的影响。第二,本文认为县乡财政收支范围及其划分依赖于财政体制,不同的财政体制下,县乡财政收支范围是不同的。我国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划分主要是由上级政府决定,地方政府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发生是在上级政府已经设计好的模式下进行。因此,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不仅仅要发展县域经济,还有必要完善县乡财政的收支范围。第三,本文认为政府层级过多不利于各级政府间事权的划分。现有的分税制改革研究往往只重视政府层级过多造成各级政府收入划分的困难,忽略了政府层级过多不利于事权划分的问题。本文认为目前的五级政府是不利于事权的有效划分,两到三级政府就可以有效实现地方职责的划分。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我国取消农业税后的全国县乡财政收支数据未能获知,加之县乡财政收支结构的时间序列数据难以收集,本文仅能通过个案予以分析,选取一个典型农业县的调查数据,今后还需通过多种手段搜集相关数据以继续深入研究。二是关于文中的一些初步构想,如从政府行为的角度出发,从财政收入、支出格局是如何形成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县乡财政困难的化解之策,以及转移支付监管体系的完善等,仅是一种粗线条构思,若付诸实践还需进一步细化,以增强可操作性。另外,由于笔者作为缺乏实践经验的学生,在资料的把握、知识积累、理论素养等方面的水平有限,难免造成文章在准确性和透彻性方面的局限,因此,还请各位老师予以批评和指正,以助于日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