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老龄化趋势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问题日益凸显。建设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关系到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长期发展的重大事情。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老龄化风险和农村养老保障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学、社会保障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采用历史和逻辑结合法、比较研究法、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借鉴国外农村养老保障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进行构想,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构建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一定的借鉴。本文梳理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以家庭保障,家庭保障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社会养老保障的扩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探索等四个阶段。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上多数住房存在安全隐患,享受不到医疗保障,经济上需要依赖子女,缺乏精神生活等;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集体养老、储蓄养老和社会养老等其他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社会养老有为老年提供经济保障和生活服务保障,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补贴、最低生活补助制度、五保户制度、高龄津贴制度等。分析了现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着观念上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干部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农民认为年老以后由子女承担供养自己的责任、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观念上难以适应和认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过低,截至2005年,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仅占农民总数的5.8%,即使“新农保”至2010年也只有在10%的试点县实施,“老农保”每人每月缴费在2元至20元,“新农保”中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只有55元;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不平衡,管理体制缺乏明确的制度、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运作缺乏法制保证等。此外,在农村养老服务业中也存在覆盖面小、利用率低以及市场供给缺口较大等诸多问题。探讨了建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与建议:在分析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特点和改革得失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应遵循的原则,认为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薄弱的条件下,国家尚不能包揽农民的养老问题,在农村社会的转型期,要继续巩固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之路,并提出要加快养老保障的立法进程,统筹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深化农村养老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创新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制度,促进农村养老组织的多元化发展,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