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财产和财产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促进和保障私有财产权成为是民富国强最有效的法宝之一。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长期以来,人们对财产的认知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一种是看到了追逐财产中衍生的种种罪恶,认为财产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试图通过废除私人财产和财产权来消灭人间罪恶;另一种是尊重和保障私有财产权,既然不能将人类的自私从人性中删除,就顺其自然设计一套制度让其合理释放,这套制度就是私有财产权制度。世界范围内因此而建立了两类截然不同的财产权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原则的私有财产权制度和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消灭私有财产、实行财产公有制”的财产权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的财产权制度,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传统社会主义财产权制度阶段和改革社会主义财产权阶段。前一阶段从1918年前苏联建立到1991年前苏联解体,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以前苏联为典范,仿效前苏联的财产制度,消灭私有财产、实行财产公有制。后一阶段,以不断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中国为代表,从1978年的改革至今,在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基础上允许和鼓励私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私有产权得以复兴、生长和发展。空想社会主义财产权理论将私有制与私有产权等同,认定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要实现社会的平等、公正,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实行财产的公有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财产权理论始终坚持区分生产关系范畴的所有制和上层建筑范畴的所有权,认为私有制与私有产权属于不同的范畴、不能等同。马克思主张消灭私有制和异化劳动下的私有财产。马克思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要使个人在自由的、非异化的状态下实现对生产资料的最大程度的、最全面彻底的、最普遍公平合理的个人占有。前苏联,以斯大林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者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将私有制与私有财产等同,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成了被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奉为圭皋的“斯大林模式”。1991年苏联解体,标志着苏联模式的彻底失败,继而走上了全盘私有化道路。当代中国私有财产权演变,可分为废除私有财产权阶段和促进私有财产权生长及保障阶段。1949年建国以来至1978年为第一阶段,这是中国共产党照搬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废除私有财产权阶段。这一阶段又可细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党通过土地改革,在农村剥夺地主富农的私有财产;第二步,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剥夺了农村和城市所有人的私有财产权利,进而建设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社会,即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和城镇的全民所有制。剥夺私有财产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农村对地主富农的暴力剥夺模式;二是农村集体化运动中的强制剥夺模式;三是城镇对资本家和私有业主强权威慑下的和平赎买模式。1978年改革以来为第二阶段,这是中国共产党抛弃苏联式的共产主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基础上促进私有财产权生长及保障阶段。中国当代私有财产权的生长呈现出以下三种不同的演进模式:一是农村私有财产权生长模式。党通过承认和鼓励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空前的人身自由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私有财产得到承认和增长。农村私有财产权生长模式主要体现在农民的伟大创造上。这些伟大创造,主要体现在包干到户、乡镇企业、兴办小城镇和进城务工等方面。包干到户革命性地开启了中国特色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生长空间;乡镇企业打破了“农村——农业、城市——工业”的格局,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以乡镇企业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又打破了“农村——农民,城市——市民”的格局,革命性地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进城务工是中国农民在市场化改革的当代自发地从事非农产业、增加非农收入的又一伟大创造。农民的伟大创造,不但开辟了中国农民生存与发展的尊长天地,而且开辟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二是城镇私有财产权生长模式。党将农村改革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运用于城镇改革之中,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规定,发育了城镇的私有财产权观念和实践。城镇私有财产权生长主要体现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经历了思想解放、政策演进、立法保障和实践突破等过程。首先,党通过思想解放给非公有制经济的生长提供观念土壤;其次,党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平等竞争”、“平等保护”的平等主体的政策路径;再次,通过修改宪法和单行立法,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框架之内。有了政策的支持、法律的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在实践中不断取得大突破。从盲目崇拜公有制,到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改革事业不断打开新的局面,非公有制经济得以蓬勃发展起来。三是经济特区私有财产权生长模式。党和国家通过在深圳等地设立经济特区,实行政策优惠,通过开放引进外资借助外力而促进私有财产权的生长。经济特区私有财产权的生长,主要归功于政治家和改革家的卓越创举。中国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们,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在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中国,创办了进行市场经济试验的经济特区,为中国市场化改革打开了一个重大的决口,为日后中国名正言顺地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回顾1949年以来中国私有财产权演变的历史,我们发现,中国共产党主导了私有财产权的变迁,形成了中国在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基础上发育和促进私有财产权生长的基本路径。中国共产党对私有财产权的认识是随着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入而演进的,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也是始终围绕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项原则而渐次推进的。中国私有财产权的生长和保障源于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上的不断创新和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深化的重要表现,表明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既不是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也不是照搬哪一国的发展模式,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总结经验和教训,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而探索出来的自己的道路。本研究通过对私有财产权演变的研究后认为,私有财产权的生长和保障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导致了中国收入分配结构和财产结构的重大变化,社会矛盾日渐凸现。如何提高国家创造、保护和配置财富的能力,已成为国家能力面临的严峻考验。回顾、反思和总结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和国家成长的关系是当今社会主义者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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