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是生态移民行政补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对生活在生态自然恢复区的人口实施移民并给予行政补偿的行为。从2006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为了遏制生态自然环境的恶化趋势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方案,确定了开展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试点的方针、目标、原则和区域,对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以及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作出了规定。就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缺乏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原则的规定,补偿范围狭窄,补偿对象不明确,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不高,补偿期限较短,操作程序不规范,救济途径缺失以及配套政策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阻碍了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对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对实际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以便更好的实施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无疑是有现实和理论两个方面的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准格尔旗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实践的调查研究,总结生态自然恢复区移民行政补偿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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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准格尔旗论文; 自生态然恢复区移民论文; 行政补偿论文; 调查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