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商业贿赂现象已经相当严重,商业贿赂在当前呈现普遍性、多样性、复杂性、隐蔽性的特征,要有效治理商业贿赂任重而道远。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商业贿赂高发领域中,商业贿赂甚至被默认为“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相关的研究表明,商业贿赂的泛滥,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反商业贿赂也已经成为中国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因而反商业贿赂显得尤为重要,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本文正是以商业贿赂为研究对象,在立足本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相关法律规定,初步论述了商业贿赂行为及其法律规制。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全篇约三万字,文章的主要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商业贿赂的概述。文章从商业贿赂的概念入手,剖析了其特点,文章从破坏公平竞争规则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腐败滋生、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公众利益四个方面阐述了商业贿赂的巨大社会危害,以彰显本选题的现实意义;并对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阐述。第二部分是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笔者从商业贿赂构成的一般要件,行贿主体、受贿主体、主观方面、客体方面进行了分析,对于商业贿赂的四种主要表现形式回扣、折扣、佣金、附赠逐一分析比较,并论述了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第三部分是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中外比较。本部分是全文的重点之一。笔者采用比较的研究方法,对国外(比如美国、德国等)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和我国反商业贿赂的立法情况(刑事立法、经济立法、行政立法、国际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的若干建议。本部分也是全文的重点之一。通过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业贿赂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应当在行政责任上加大对商业贿赂的行政制裁和处罚力度,在刑事责任上扩大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减少缓刑、增加资格刑等,就民事责任而言,商业贿赂行为的受害者对商业贿赂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有权向经营者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并就如何追究商业贿赂的民事责任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