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婚姻是家庭、家族得以存续的基础,也是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本文所论及的日本平安时代的女性作家所取得的成就是日本乃至整个世界文化史上的一个奇迹。紫式部的《源氏物语》、藤原道纲母的《蜻蛉日记》、清少纳言的《枕草子》等都是文学史上的不朽名作。平安时代的女性在文学史上占有如此高的地位,她们的婚姻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本文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律令条文等史料和《蜻蛉日记》、《源氏物语》等描写平安时期贵族女性婚姻生活的文学作品进行了考察,从史学和文学的角度分四章展开论述,探索了贵族女性在婚姻中所处的地位。第一章对平安时代男尊女卑思想和贵族的婚姻形态进行了考察。在父权的家父长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的平安时代,贵族的婚姻形态依然还是“母系婚”的“婿取婚”。但是,在家父长制的成长和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下,贵族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逐渐降低。当时的婚姻形态同时具有“母系婚”和“父系婚”的特征,具有双重性。第二章对求婚权和“婚主”的变化方面进行了考察。由于父权的家父长制的成长,女性的父亲成为了“婚主”,逐渐掌握了女儿的婚姻大权。在“婿取婚”这种婚姻形态下,男子的生活及所生子女的养育都由女方一家承担,所以女方的父亲和女婿的关系尤为密切。女方父兄的政治生涯和女婿的能力密切相关。女性渐渐成为政治婚姻的工具,特别是在上流贵族中,女性完全丧失了结婚决定权。第三章通过妻子与丈夫、正妻和妾妻的关系的分析对女性的地位进行了考察。对女性和丈夫的关系的考察主要是从女性的经济独立权这方面米进行分析。在家产传给女子的观念的影响下,平安时代女性比男性更多地拥有财产继承权。但是女性在经济上的较高地位仅仅只是外表上看上去的有利条件。由于女性一生不能离开自己的家,她们只能在家中苦苦等待丈夫的到来。在一夫多妻的平安时代的贵族家庭中,生育孩子较多的妻子比较受重视,可以长期与丈夫住在一起,成为正妻。而妾妻却随时有被丈夫抛弃的可能。第四章从对离婚权的分析考察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平安时代的女性和男性都有离婚权。男子的离婚形式是采用不去女子家的无宣告式离婚。相对于男性的无宣告离婚,女性也通过不让丈夫进家门或者出家等形式宣告离婚。而且女子离婚后也可以再婚。但是随着家父长制的建立,女性的离婚和再婚的在道德上受到了限制。最后本稿得出了如下结论:由于平安时代贵族女性有经济独立权和离婚权,从表面上来看,在婚姻生活中确实有比较高的地位,但是随着家父长制的成长,女性的父亲成为“婚主”,女性丧失了婚姻决定权。女性虽然在经济上有独立性,但是在“婿取婚”的婚姻形态下,女性不能离开家。与走婚的男性相比,女性在感情上处于劣势。并且随着家父长制的成长,女性的离婚和再婚也在道德上受到了限制。总之,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转化的平安时代,贵族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