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政执法队伍的考评体系研究

基层水政执法队伍的考评体系研究

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河北石家庄050002

摘要:在社会快速进步中,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趋于完善,促使基层水政执法工作法制化和标准化开展。尽管基层水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完善,迫切的需要建立完善的基层水政执法队伍考评体系,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水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和职业素养,以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就基层水政执法队伍考评进行分析,以为提升市政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供借鉴。

关键词:基层;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考评体系

引言

在生态环保标准要求越来越严的背景下,水政执法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原有的工作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实际要求,局限性较大。提升水政执法工作,关键在于水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人员工作水平和积极性,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十分关键,直接关乎到水政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执法力度,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1基层水政执法的意义

新时期推动水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开展,从严执法,有助于降低执法成本,降低执法矛盾几率,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近些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水利工程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大大促进了我国水利事业发展,逐渐朝着蓬勃发展阶段发展。但是,由于水政执法工作特性,涉及范围较广,传统的工作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求,水力资源管理进入常态化阶段,但是由于水事纠纷矛盾增加,人水关系愈加紧张,所以新时期的水政执法工作面临沉重的压力。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新时期迫切的需要建立完善的基层水政执法的考评体系,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树立正确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提升执法工作成效。

2基层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现状

2.1缺少完善的基层水政执法体制

目前,不少领导因为伴随重视司法轻视行政执法的理念,将经济建设作为自身工作的重点,却没有重视到行政执法在经济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于是,就很容易伴随人治对法治进行干预的情况,由此也使得水政执法伴随一定困难。比如,水政监察大队在进行违法案件诸如违章采砂等查处中,某些当事人因为怕损害自身利益,就会利用某些社会关系来进行干预,忽视水行政法,更有甚者,直接联系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他们出面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施加压力,使得水政执法难度加大,如此,也使得水政执法难、执法难以彻底处理的事件频频发生。

2.2基层水政执法调查取证难,处罚工作落实不到位

基层水政执法工作由于自身特性,并不具备强制性,所以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不配合的现象,现场调查取证难度较大,难以将处罚措施有效落到实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无形中弱化了执法的有效性,不利于水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执法难度大大提升。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的基层水政执法工作主要是出于被动状态,实际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工作敷衍了事,工作效率偏低。

2.3执法人员素质的不同造成依法行政的能力缺乏

因为在进行水政执法时存在相当大的危险以及在基层的补贴费用与一些福利拖延或者没有落实到个人,造成很多人才不情愿进入水政监察的行列,当前的水政监察人员正在逐渐的离开本部门进入其他的部门。此外,由于水政执法队伍的管理较为宽松,致使很多的执法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较为随意,专门进行水政执法的人员变化太快,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很多职位,造成水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比较低。在进行具体的水政执法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执法规定,存在暴利的执法现象,笔录模糊等情况,很多时候对于已经发生的不合法情况,不能用法律进行解决。

3基层水政执法队伍考评体系建设有效对策

3.1重视水政执法监督力量的不断加强,将错案追究体制建立起来

在进行水政执法的过程中,要将人大监督为主导力量的水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起来,同时,还要将错案追究制度建立起来,如此,不但可以使得相关执法人员能够依法办事,也能使得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可以说,通过错案追究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更好的约束水行政执法人员,还能更好的预防行政对水政执法的干预。当然,可能针对水政执法会存在多类行政干预途径,就执法者而言,要针对性的采取策略对抗此种干预,比如采取政务公开的模式,定期的将行政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认真对社会中的舆论及监督进行接收,从而有力的预防和控制行政对水政执法可能做出的干预。

3.2点面结合,集中展开

基层水利局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理应切实与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实际紧密用水、结合,点面结合,全方位集中对辖区内部的水务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普查,并针对辖区内相关水行政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整治活动项目,对擅自取水、取水申请失效、为按规定进行资格年检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定期定时的统计和审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应违规现象展开调查和处罚的工作。例如:对于擅自取水、未按规定缴纳相应水资源使用费用的企业及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连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责令其停止违法滥用水资源的行为,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等等。水行政执法力度的大幅度提高,不仅有利于提升基层水利局的社会威望,对相关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对于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储量,也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3.3明确执法职责范围,提高执法效能

随着水利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基层水政执法的职责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并且所涉及的项目和领域也在逐步增加,使水政执法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和复杂。因此,在此情况之下,需要水政执法相关部门切合根据现实需要,把握好水政执法发展的方向以及对于水政执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的确立市政执法应该要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水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并且通过网络、文件等形式向各部门进行公开和公示。通过对基层水政执法职责范围的明确,有效促进执法人员能够规范其执法行为,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因为职责权限产生的矛盾与纠纷,充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提升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效率。

3.4全面加强水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

将基层水政执法规范化是我国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规范化管理一方面重视要有一套较为健全的执法体系,将按照规划制定的目标与实际行动联系起来,不再使目标成为一种口号,最为重要的是把执法标准与执法的管理行为有效的结合起来,其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水政执法的效率。基层水政执法的规范化指的是要依据法律对水事事件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执法人员可以自律或者约束,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事件的处理。所以要增强水政执法体系的规范化一方面要从执法的制度上进行合理的建设,再就是一些相关的结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较高素质执法人员的提升、水政执法队伍的建设需要加强、进行执法时的设备需要得到充足的保证等,建立起规范型好,秩序性强,执法能力高的执法体系。在进行水政执法工作时,要对岗位的职责负责到底,按照执法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做到执法的规范化,以保证基层水政执法在我国可以全面有效的运行。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事业关乎社会民生,对于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具有深远的意义。这就需要基层水政执法部门能够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制度开展工作,促使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可以得到有效培养,提升实际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舒飞,许祚卿,潘智.提升基层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5,15(21):63-64.

[2]张雅宁.陕西省三门峡库区水行政执法与水政队伍建设探讨[J].陕西水利,2016,11(02):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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