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评级是商业银行计量信用风险资本的依据。内部评级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相对大小。内部评级法(The 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简称IRB)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的方法,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它代表了风险管理技术发展的大方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于2006年在成员国陆续开始实施。实施内部评级法可以准确地反映资本要求,提高资本充足率,并享受国际清算银行给予的资本优惠。更为重要的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以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等三个方面为监管框架的共同约束,确立了更精确、更全面、更敏锐的风险评估体系,它有助于银行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和预控能力,使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趋于一致,从而保证银行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信贷风险管理仍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兼顾我国国情、我国商业银行的自身情况,有选择地借鉴、接轨巴塞尔新协议IRB法,建立起严格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是当前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围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最新要求,详细介绍了内部评级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技术;并结合某钢铁企业的实际,论述了内部评级法的具体应用;最后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业的自身特点,探讨了内部评级法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优势,提出了加快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建立适合我国银行业特点的风险评级模型、建立一支风险评级的专业化团队和充分发挥监管当局的导向作用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促进内部评级法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