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应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制度经济学的理论,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机制作了探讨。村务公开制度是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最关键内容和最重要方式,是保障村民知情权的有效制度形式,是巩固村民选举成果,化解农村干群矛盾,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因素。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的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研究村务公开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章从村民自治在我国的源起谈起,介绍了村务公开制度的概念及相关构成要素和村务公开制度的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第二章介绍现阶段我国村务公开的现状并分析我国村务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存在村务公开发展不均衡、监督保障机制缺乏和救济保障措施的不力等问题。第三章着重从制度层面分析村务公开存在问题的原因,诸如实施村务公开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和制度逻辑不完整,缺少惩戒性机制;领导体制不规范,实施的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干部、村干部以及村民从自身利益考虑,对实施村务公开制度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村务公开的执行机构的职能交叉,不能有效贯彻实施;还存在着村务公开的内容由于村干部与村民掌握的信息量严重不对称,公开的信息匮乏,激励不起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热情,缺少反馈机制,不能形成信息传播的闭环系统,村民的疑问得不到解答等原因。第四章对如何完善我国村务公开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从法律制度层面上,修改一些不相适应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提出建构村民自治的财政分摊机制,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公益事业的建设;鼓励乡村精英和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形成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为有效实施财务公开创新现阶段农村村组经济的核算管理模式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