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注重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保护。早从20世纪50年代起,国际组织、区域性经济组织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纷纷出台相关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进行保护,其中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模式居多。我国政府虽然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来对其进行保存和传承,但立法保护进程缓慢,至今未出台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专门立法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法律保护的模式难以选择。本文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国际社会和我国国内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现状入手,对各国的法律保护模式进行了比较和评介。在分析我国目前的保护模式及其缺陷的基础上,对学界中具代表性的三种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的法律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尤其是其各自的利弊和适合的社会条件,试图从中找到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律保护模式。最后,通过分析得出我国适合采用特别立法的模式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进行保护的结论,并针对特别立法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概况,包括其概念、特征、内容以及权利性质;第二章对国际社会和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的现状作了分析和比较;第三章着重对我国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模式的缺陷做出分析,得出著作权保护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结论;第四章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保护模式做出选择,认为特别立法模式更适宜于我国国情,并从利益平衡、本国国情、立法成本、实现难度、具备立法基础等角度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提出自己的立法构想。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概念(一) 民间文学艺术(二)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三)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特征(一)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集体性(二)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地域性(三)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传统性(四)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变异性(五)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公开性三、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内容(一) 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内容的界定(二) 界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内容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四、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权利性质(一)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二)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权利不同于知识产权第二章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保护现状一、相关国家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一) 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现状(二) 发达国家的保护现状二、国际社会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一) 国际公约、地区性条约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决议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保护现状(一) 行政保护现状(二) 立法保护现状第三章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模式之比较一、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一) 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概述(二) 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理论支持(三) 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运行实践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特别立法保护模式(一) 特别立法保护模式概述(二) 特别立法保护模式的理论支持(三) 特别立法保护模式的运行实践三、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综合保护模式(一) 综合保护模式概述(二) 综合保护模式的理论支持(三) 综合保护模式的运行实践四、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之比较(一) 三种法律保护模式的共同之处(二) 三种法律保护模式的差异(三) 三种法律保护模式利弊分析第四章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模式之选择一、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现有法律保护模式及其缺陷(一)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现有法律保护模式(二) 我国著作权保护模式之缺陷分析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模式的重新选择(一) 采用特别立法保护模式的可行性分析(二) 关于制定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法》的立法构想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论文; 保护模式论文; 特别立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