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行政参与是当代全球民主化由政治民主转向行政民主的产物,其对促进行政民主化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转型,人的主体意识的提高,社会越来越迫切需求多种形式进行表达、沟通、交涉的制度化安排,行政参与理念的兴起和实践展开,正是对这种需求的回应。目前,中国行政参与既得到了自上而下的鼓励,也受到了自下而上的推动。面对行政参与的兴起,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其合法性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国外相关法律理念与制度,揭示行政参与在我国面临的障碍,从意识文化、法律制度与社会基础等方面摸索行政参与的改革路径,为完善我国行政参与制度作理论尝试。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笔者提出文章研究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综述前人的研究成果并构思文章的研究框架。第二部分,行政参与的理论基础。笔者介绍了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历史沿革;从宪政、程序和人权三个维度阐述行政参与的法理基础;界定其概念与内涵,区分与政治参与的不同特点,并评析其在行政法治上的价值与功能,为展开行政参与研究确立价值目标、提供理论支撑。第三部分,行政参与的域外考察。笔者通过对两大法系发达国家相关制度的解读,整理归纳并提取其成功制度与措施,为展开我国行政参与研究寻求经验与规律。第四部分,行政参与的现状与困境。笔者划分了行政参与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中的发展阶段;通过不同实例,分析行政参与在当代中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面临的障碍:一是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二是行政权力过于强大、三是法治意识较为淡漠、四是社会基础相对薄弱、五是对行政权力的影响还未深入。为论证我国行政参与研究提供客观依据。第五部分,行政参与的发展路径。笔者尝试以完善法律制度为重点,设想从六个方面进行制度健全:一是扶持行政相对人的主动行为;二是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三是统一行政程序的运作;四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五是拓宽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渠道;六是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的安全。此外,笔者还探讨了在意识文化、社会基础和科技发展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国的行政参与机制,增强其效力。为论证我国行政参与研究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