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传统科技知识的保护是现今知识产权领域边缘性又极富挑战性的议题,其所蕴涵的巨大价值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由于传统科技知识和占社会主流地位的现代知识有诸多不同之处,如主体、客体的范围以及确定产生的年限,导致传统科技知识还不能够得到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保护。因此本文借鉴了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这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个人的一些建议。在探讨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践考察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以及归纳总结、列举的方法。全文共四章,第一章导论。首先采用比较分析法阐释传统知识与传统科技知识之间的关系,推论出传统科技知识属于传统知识的下位概念。然后,通过传统科技知识与现代知识的比较,总结出其特征为传统性与先进性、群体性与个体性、单一性与族群性、地区差异性。最后,提出本文研究的问题:运用何种法律制度保护它?如何保护传统科技知识?第二章主要介绍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现状与不足。目前,各国对传统科技知识的法律保护仍然停留在国内立法的阶段,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巨大分歧,订立国际立法依然存在困难。我国目前关于传统科技知识大多是行政方面的立法,对其私法保护依然一片空白,因此有必要建立有关的私法制度。第三章关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与可行性。运用价值分析法,从人权、利益平衡、契约论的角度论证其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然后,通过对传统科技知识本质专有性和私权性的透析,论证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行性。第四章我国传统科技知识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本章分为两方面,首先阐述了立法模式和立法体系的完善;然后着重论述我国传统科技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