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代世界各国宪法中普遍规定了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条款,并赋予国家基于公共目的而强制征收征用公民财产的权力,但是都严格禁止无偿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同时规定国家必须对征收征用的财产给予补偿。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具有特殊属性的财产,对其征收征用并予以补偿的规定一般均直接源于宪法并主要依据宪法中各项对公民权利保障的规定,尤其是对财产权的保护这一基点。可以说,土地征收征用与征地补偿在宪法上是形影不离的唇齿条款关系。本文即以土地征收征用制度范畴中的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适用机制为切入视角,在对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发展现状进行审视和评析的基础上,力求将其放在整个宪法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的大框架下进行分析,探究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合理内核和制度精髓,借鉴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的征地补偿制度实现机制中的立法经验,最终从宪法学角度探寻改进与完善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正确路径。从结构上看,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概述。本章首先确定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受偿主体,然后分析研究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其中重点在分析其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归纳征地补偿制度的原则。第二章: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状评析。本章从总结建国以来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历史变迁概况入手,对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探究,从而揭示出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征地补偿制度的比较与探究。本章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以及我国港台地区在征地补偿制度方面所采取的基本模式和立法规则进行了比较研究,为完善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及配套法律措施的建立提供参照蓝本,进而为推动该制度的发展储备可借鉴的经验。第四章:我国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本章是全文的核心章节,分别强调了公共利益与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目的正当性休戚相关、正当程序实现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良性运行及公众参与提升集体征地补偿制度的公信效力,同时探寻集体征地补偿问题的良性纠纷解决机制。最终得出结论即建立植根于我国的立法实践,符合我国宪法理念和适应未来法治发展方向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制度,并将国家的利益、集体的利益及农民个人的利益统一起来,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才是长远之计,也才能真正而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长期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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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论文; 公民财产权论文; 农民土地权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