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生产煤炭的国家,也是第一大消费煤炭的国家。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始终维持在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70%左右,预计到2050年这个比例仍将在50%以上。由此可见,煤炭作为基础能源和基础原料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非比寻常。煤炭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大议题。然而,我国目前煤炭开采业的现状却不容乐观,频频发生的矿难事故刺激着全社会的神经。中国煤炭产量占据全世界煤炭产量的30%,而矿难事故死亡人数却占据全世界矿难死亡人数的80%以上,是世界上其他所有产煤国家死亡矿工人数总和的4倍。每一年的矿难事故不仅会使得6000名左右的矿工兄弟失去生命,还会使得国家、煤矿企业和矿工家庭都遭受难以统计的大量经济损失。政府主管部门为降低煤炭企业生产的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收效甚微。对矿难的治理,总是走不出“出了事故来治理,治理完了又出事”的怪圈。中国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引起了国内外民众的高度关注,已有大量的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深入的研究,并得出了有益的结论,本文在此基础之上,尝试着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来研究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模式,期望找到一条可以破解矿难事故频发这一顽疾的途径。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分析、实证分析、解决问题这一逻辑思路和技术路线,分为五章展开研究。第一章为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问题提出、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明确了选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接着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呈现了现有文献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研究成果。最后提炼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内容框架,并指出论文可能存在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为煤矿企业生产的基本描述。本章首先从中国煤矿企业的历史安全状况、目前的安全状况、国际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比较这三个方面来展开论述。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是在持续向好的方向变化,但是中间部分年份也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出现恶化的迹象,和世界上其他产煤大国的安全状况相比,其差距十分巨大,有待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的提高。接着深入分析了矿难事故发生的类型和原因分析。纵观国内外的矿难事故,其主要发生的类型可分为瓦斯事故、冒顶事故、矿井透水、矿井火灾等四类。本文从制度层面、经济层面、煤矿企业层面、煤矿工人层面四个方面来分析了矿难事故的发生原因。认为在制度层面主要是政府的定位不清、法律不完善、事故责任主体不明确等,在经济层面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严重依赖于煤炭的供应,导致无序开采,煤矿企业的原因主要是安全管理不科学不规范,安全投入不足等,而矿工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技能等方面的问题则是引起矿难发生的一大原因。第三章构建了一个理论分析的框架,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针对煤矿企业的安全事故原因来阐述现行的安全监管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接着引入国外煤矿企业安全监管模式的成功经验,最后分析得出中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适宜于采用多中心治理的安全监管模式。接下来,本文就系统的论述了在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中相关利益主体的功能定位和多中心治理的安全监管模式运行机制。第四章为实证分析,选取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对中国最优秀的煤矿开采企业神东煤炭集团和全世界最大的煤炭开采企业美国博地能源公司的深入分析,发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多个相关主体的共同作用,适宜于上文所提出的理论分析构架。第五章为本文的一个基本结论,针对以上各章的分析提出一个合理的政策建议。从政府部门、煤矿企业、煤矿工人、第三方部门四个维度分别提出了笔者对改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建议,期望在实践中能减少甚至避免矿难事故的发生,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