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议山西水市场中的水权流转(论文文献综述)
贺天明[1](2021)在《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目的:农业用水是我国的用水大户,节水是当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管理节水又是农业节水邻域中的重要部分,本文以促进节水为目的,从管理节水的各个环节出发,对农业用水管理技术做研究。方法:本文以促进农业节水为目的,以水权理论为基础,运用文学计量学、投影寻踪技术、博弈论及系统论思想,构建了深层次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和模型,水费支出水平承受力模型,水价-水量节水博弈模型和新疆干旱区水权交易模式,并以石河子灌区为例进行应用研究。结果:(1)运用Cite Space V可视化工具,对农业节水管理邻域进行演进路径和前沿热点分析,研究发现:农业用水管理领域的内容逐渐深化,相关决策部门文件相连紧密;农业用水管理领域是一个以水权分配为核心,以“初始水权分配—农业水价改革—水权交易市场建设”为主线的研究邻域。其中初始水权分配和农业水价改革是抓手,基于水市场优化配置农业节余水量是目标,在当下水资源管理决策下,我国西北和华北地区是农业节水管理研究的热点区域。(2)通过水权分配计算结果表明:石河子灌区(143团北灌区、152团、石总场)3个区域深层次的初始分配量分别为4183.68万m3,4046.05万m3,6569.28万m3;从现状灌区实际用水量计算,若整个灌区严格执行定额管理灌溉,可比现状用水量节水约15.7%。(3)以完全成本水价测算为基础,得到灌区完全成本水价和农民承受力水价分别为0.3918元/m3和0.439元/m3,与现行水价0.25元/m3相比,灌区水价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完全成本水价下,亩均灌水量可比田间实际灌水量节约71.89m3/亩,约为15%,节水潜力很大,其他条件不变时,完全成本水价下的亩均用水量与定额管控下的灌水量趋于一致,约400m3/亩。(4)以2020年灌区计划减退过度开垦的土地为基准,计算得出:通过严格的定额管理灌溉和“退地减水”措施,整个灌区可从农业部门节余水量为5250.45万m3,转向工业部门水量为4 987.93万m3,转向生态部门水量为262.52万m3;通过水权交易方式,区域灌区农业节余水量可产生的工业效益值为3 502.43万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1948.22万元,可产生的总体效益为5 460.65万元。结论:该文基于水权理论,以明晰灌区农业初始水权和农业用水价格为基础,政府水资源管理决策下灌区农业节水潜力为媒介,通过水权交易的途径将农业节余水量转移到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形成地区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集成方案,以期为灌区“农业节水-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系统性水资源管理提供借鉴意义。
闫红娇[2](2019)在《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及定价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水对创造人类的繁荣和文明至关重要,解决好水资源问题事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而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极其不均,南多北少,夏洪冬旱的格局加剧了区域间用水矛盾。水资源问题得不到解决,生产发展难以持续,水权转换对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水权转换可以实现高效利用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以水资源的持续高效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水权、水市场、水权转换的相关理论,对甘肃用水户间水权转换、宁夏行业间水权转换和内蒙古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进行了探究,借鉴以上地区水权转换实践经验,在区域间水权转换中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监管者”角色而不是“组织者”,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和定价机制应更多的还原市场。对区域间水权转换特点、交易条件进行了分析,从完善水权配置体系、健全水权交易体系、加强水权转换监管和建立损益补偿制度四个层面对区域间水权转换机制进行了研究。通过借鉴会计学中成本法思想,对区域间水权转换的定价机制进行了研究,建立了区域间水权转换价格评估模型,笔者认为区域间水权转换价格主要由水资源价值和为实施水权转换投入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水权转换收益率。对水资源价值的计算采用模糊数学方法,选用水量、水质、社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四个维度对水资源价值进行评价。本文以甘肃省景泰县景电灌区通过节水改造等措施获得的节余水量向民勤实施水权转换为例测算水权转换价格。测算出2015年景泰县的农业用水水资源价值为0.092元/m3,水权转换的最终价格为1.033元/m3。预测2030年水权转换的最终价格为4.32元/m3。此外,对区域间水权转换项目中涉及的由政府主导并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开展PPP模式以缓解政府方资金压力,并对其利益分配问题进行研究。
王明秋[3](2016)在《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以长江流域为例》文中提出流域水资源在我国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度,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已经是影响我国经济健康绿色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流域水权交易作为可解决该问题的手段之一,近期内也引起了极大范围内的讨论。但在我国水权交易尚属萌芽阶段,存在许多制度上的空白以及交易的不正规,亟需制度的完善来进行保障。十八大之后,中央审时度势,提出新区域发展观强调区域间协调发展,特别指出长江流域要先发展,带动西部区域协同发展,可以看出长江流域在我国经济规划中的重要地位。而破解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水资源又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我国长江流域目前水资源状况并不乐观,水资源区域分布不协调以及人均水资源量少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建立适合长江流域的水权交易制度迫在眉睫。我国目前学界对黄河流域水权交易以及对黑河流域水权交易都展现了一定研究,而长江流域水权交易方面的研究则处于空白。水利部在2014年发布了七省区展开水权交易试点的通知,通知中就有长江流域的省区作为国家级的水权交易试点,都表明对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构建长江流域水权交易法律制度体系是对促进我国区域间经济协同发展,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及研究价值的。据此,通过对国内流域水权交易存在的法律问题,重点以长江流域存在法律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从流域水权交易确权、交易制度、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角度展开系统研究,分析流域水权交易与流域经济带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总结回顾了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制度与运行机制现状,得出我国目前在政策层面仍未专门针对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展开工作,只是选取流域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探索工作。综合研究国内外水权交易典型案例,得出可供我国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参考的经验与启示,针对长江流域特点,建议赋予流域管理机构独立行政权,负责流域内水权分配工作,并结合流域的地区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行流域管理机构为主,区域行政机构配合的水权交易规则,拟定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制度架构设想。提出了从平台构建、运行规则以及纠纷解决等方面来构建长江流域水权交易机制,以期达到流域水权交易与流域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目的,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刘家君[4](2014)在《中国水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对世界水资源危机和中国水资源紧缺的现实矛盾的概述入手,分析了水资源的利害两重性与稀缺性等基本特性,继而引出水资源及其权属管理的论题。文章概述了国内外关于水权制度的研究情况,总结分析了国外基本水权理论和水权制度,研究分析了国外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及水价体系的构建,剖析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现状,并对中国水权初始分配与再分配即水权交易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对国内外水权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与基本思路。在水权基本理论研究分析方面,基于用水库兹涅茨曲线和用水经济增长弹性规律对中国水资源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基于公共物品理论对水资源特性进行了分析,基于现代产权理论对水权的内涵和特性进行了分析,为水权制度研究分析打下了基础。在国外水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总结分析方面,着重从初始水权的界定和使用权获取的角度分析了国外基本水权制度,剖析了国外水权交易与水市场建设,研究了国外水价体系,总结了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重点总结了可供中国借鉴的三个方面的经验,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探索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建立健全水法规,其中对美国、法国、以色列、墨西哥等一些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分别进行了总结;思考了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经验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三点启示,即因时因地制宜是建立切合实际的水权制度的首要理念,明晰水权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根本措施,水权交易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在中国水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总结分析方面,阐述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概况,分析了中国水权初始分配、水权交易和水价实践,剖析了中国水权初始分配和水权交易方面的典型案例,总结分析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中国水权分配与交易的实证研究方面,以湖北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改革为典型案例,对水权初始分配中的水价实践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改革的对策建议;对跨区域水权交易案例南水北调的水权与水市场进行了分析,并采用基于水资源生产函数的水资源贡献度和水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定量分析了南水北调前后水资源对郑州市区域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对跨行业水权交易进行了实证研究,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对农业水权向工业水权转让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以武汉市为例,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武汉市被转让挤占的农业水权及其补偿额度进行了测算。在建立和完善中国水权制度的对策研究方面,借鉴国外水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对策与建议:一是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对水资源配置的均衡分析,提出了水资源配置的制度优化方案,即把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民主协商、水市场调节和用水户参与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和运行管理模式,同时从宏观角度分析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优化政府管制的重要途径,提出应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区域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提出了水权初始分配必须坚持的原则、水权初始分配体系建设及关键环节;三是建立健全水权交易体系,剖析了水权交易的动因及效应,分析了可交易水权,提出了水市场建设思路;四是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分析了水价的科学内涵和影响水价形成的关键因子,提出了水价体系构建建议;五是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重点是明确界定水权概念,建立水权界定和交易法规体系,尝试建立水资源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等。
鲍淑君[5](2013)在《我国水权制度架构与配置关键技术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是新时期我国水资源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均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水权制度建设包括确权制度和实施制度两大基本内容,其中确权制度是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属向用户用水权属让渡的基本途径,又包含行政配置制度和市场配置制度,前者是行政公权对于稀缺公共资源的初始配置,后者是利用市场提高水权分配效率的重要补充,2011年中央一号文和2012年国务院三号文均在规定“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后,同时要求“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我国水权制度建设可追溯至上世纪80、90年代,随着水资源稀缺性的不断凸显,国家水权制度建设越发迫切并需付诸实践。本论文在系统梳理和总结水权制度国内外实践进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是水权制度建设的三大科学基础,而水权制度建设基本内容包括确权和实施两大基本制度建设,确权则又分为水权初始行政配置和水权的二次市场配置,水权行政配置核心包括江河水量分配制度、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市场配置的要点是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和第三方利益补偿。水权实施制度建设是用户行使其用水权的制度保障,核心包括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和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在研究和提出国家水权制度整体架构的基础上,针对确权的两大环节的关键技术需求,开展了水权分配技术和水权转让交易定价技术研究。鉴于水权分配结果现实可接受程度的要求,本论文创新引入了带精英策略的非支配排序遗传算法(NSGA-Ⅱ)用于水权分配,通过计算水权各项分配原则的Pareto前沿,揭示这些原则之间的量化关系,实现了水权分配机制与过程的可视化。与传统的多目标优化算法引入权重将多目标转化为单目标进行优化的方法相比,该算法可展示计算后各分配准则对应的完整的Pareto前沿,在非劣方案集的空间寻优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论文还实验性地对黄河87分水方案按照现状条件进行评价,并指出了该方案的优化方向。在水权转让交易定价技术方面,本论文从实践出发,研究了考虑第三方影响的市场供求平衡的均衡定价方法,即在水权转让交易定价中均衡转出方和转入方的价格意愿,同时考虑对第三方影响因素进行定价。其中,转出方供给价格可以采用扣除非水成本法和效益分摊系数法计算,第三方补偿价格计算方法可分为基于费用的估算方法和基于损害的估算方法两种途径,转入方支付价格意愿与转让水的经济价值产出关系密切,具体可以通过扣除非水成本法、效益分摊系数法、替代工程成本法和可承受能力分析法确定。论文尝试性地将上述技术应用于宁夏引黄灌区农业灌溉用水向工业行业转让的转让交易定价中,提出了基于现状情景的水权转让参考性价格。尽管本论文对水权制度的架构认知及其建设关键技术研发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努力,但由于水权制度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加之水权制度建设涉及各方用水权益的规范和利益的调整,因此,无论是水权制度系统的架构厘清,还是分配和转让技术的创新与实施,均有待进一步深化,并在实践中不断验证和完善。
胡育荣[6](2012)在《节水型社会视野下我国农村水权配置研究》文中指出水资源严重短缺是目前我国基本水情的真实概况,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农村发展也同样面临缺水的困境。为应对该形势、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战略决策顺势而生。通过解读节水型社会的内涵,可知节水型社会建设与农村水权配置二者在实现手段和目标上有共通之处,即它们都强调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旨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节水。因此,节水型社会建设背景下,优化农村水资源配置的根本途径是在明晰水权前提下改革传统的行政配水方式、发展政府配置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新模式。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也是弱质产业,再加上受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有关农村水权配置的法律法规和现实中的水权配置状况都呈现出有别于其他区域的特点和问题,需要在水权配置过程中予以区别对待、综合考量。明确水权是农村水权配置的基础和前提。根据《水法》相关规定,农村水资源所有权归国家享有,农村水资源使用权取得有法定取得和许可取得两种方式,其第三条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其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即为法定取得。水资源权属的明确为水权的流转和水权市场的建立及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使用权主体时存在权利主体虚置的问题,造成水资源浪费,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需要在水权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予以完善。农村水权配置分政府配置和市场配置两种方式。政府配置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一级市场对水资源使用权的调配和出让,并且此处水资源使用权的对象仅限定为消耗性用水。现阶段农村水权政府配置存在国家所有权行使主体不明、行政主导性强两大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确立灌区管理单位为农村水资源的经营主体、协调政府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与政府经济干预权主体之间的角色冲突等措施。推行农村水权市场配置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节水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核心。同时水权交易的实践探索以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对水权可交易性规定的破冰也使农村水权市场配置具备了一定的可行性。但是现阶段农村水权市场配置在立法和推行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如水权交易制度立法不完善、交易形式单一、水价不能反映供求关系、水利基础设施落后等。实践中浙江东阳-义乌自发的水权交易尝试和政府推动下甘肃张掖市、四川绵阳市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为发展农村水权市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尤其是制度方面的创新如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定额管理制度、推行水票制等。结合这些经验,文章提出立法明确水权的可交易性、规范交易程序、建立节水激励制度以及政府对水权市场进行合理干预等完善的措施。
耿宁[7](2008)在《水权的时间结构与水资源配置效率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和短缺,如何优化配置水资源是当今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水资源短缺不仅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生态系统和环境也造成了强烈冲击。在我国的总用水量中,农业用水所占比重达70%以上,然而面对农业用水效率不高、浪费惊人的现象以及传统的计划配置水资源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现状,因此有效配置农用水资源是缓解水资源短缺危机的重要一环。利用水权理论解决水资源短缺危机,是水资源管理领域的创新之一。本文系统分析水权的时间结构对影响水资源的配置效率的相关因素,解释各因子对水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原理,从而探讨优化水权结构,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机制,对缓解我国水资源危机形势进而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本文对水权的存续时间与水资源配置效率的理论关系进行了阐述,即水权的存续时间和水资源配置效率并不是呈简单的正(或负)相关关系,而是呈阶段性的变化。继而提出几个典型的水权时间结构,包括:水权稳定、水权异动、水权凝滞以及水权流转。从而揭示出在水权的各个存续阶段,对水资源配置效率产生的不同影响。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水权稳定为水权主体提供了既定的水权预期;(2)水权异动使得水权主体“行为短期化”,影响了预期收益;(3)水权凝滞不利于水资源的高效配置;(4)水权流转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其次,水权异动即水权的不稳定,而致使这种不稳定状态的外力是在用水户非意愿的情况下,所拥有的部分水权转移或丧失。这种异动的变化表现为:水权持有时间的变化、水权主体的变更以及水质的变化。而导致水权异动的因素可归结为三大类:一是自然原因,如气候因素导致的降水不均等,这是不可避免的。二是水权制度因素,如公共水权只强调全流域(或区域)计划配水,存在对私人成本和经济主体的水权难以界定的问题。三是国家政策原因,如跨流域应急调水。在本文中着重论述后两种原因引致的水权异动。通过对水权异动的理论及相关案例分析,以及水权异动下的用水行为及其绩效分析,得出维持水权的稳定性对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意义。再次,本文对水权的另一种时间结构:水权凝滞,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进行了分析,从水资源配置角度讲,水权的永久持有,并不等于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有效利用。通过黄河农用水权配置实践,得出水权凝滞对黄河农用水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1)不利于农用水的节约;(2)不利于农用水资源向其他行业合理流动;(3)不利于农用水资源在上下游的合理流动;(4)不利于增进社会福利。因此为了弥补水权凝滞状态下的效率损失,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原有水权进行有效流转是解决上述效率损失的可行途径。最后,针对本文的论述,从优化水权的时间结构方面,提出实现水权稳定的制度设计和改善水权凝滞、促进水权流转的制度设计。另外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关系到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水资源所有者(国家)应在维持水权稳定性,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本文提出六条建议,主要包括:发挥政府在水权初始配置中的优势;建立水权流转制度;建立统一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明确调水水权,建立有偿转让制度;实现水资源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水权法律法规体系。
陈磊[8](2008)在《河水资源的产权管理与运作研究 ——以黄河为例》文中认为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河水因河流具有分布广、水量大、循环周期最短、暴露在地表取用方便等优点,成为人类依赖的最主要的淡水水源。河水是我国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水资源却面临短缺、污染及低效率利用的压力,同时存在水权冲突现象突出的问题,河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因此,研究河水资源的有效和可持续利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从河水资源所具有的多功能角度出发,运用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博弈论、西方经济学等理论知识,将其产权划分为:居民生活供水水权、农业灌溉水权、发电水权、工业用水水权、河水污染水权、航运水权、养殖水权、生态与景观水权(鉴于本人研究范围和水平所限,本文以黄河为例,没有对居民生活供水水权、发电水权、航运水权和养殖水权展开论述)。从河水水权的初始分配体系、实施体系、交易体系和管理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构建了河水资源产权体系。本文对河水资源产权的管理与运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结论如下:(1)河水资源产权界定的成本与效率。水权的界定,从权利束角度,就是明确界定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使得水权具有可分割性,水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水权具有物品产权的特性,水权的界定程度要受到水权排他性费用和内部管理成本的双重制约。其中,水权的排他性成本,是指确立水资源排他性权力的过程中所耗费资源的投入成本。排他成本可分为界定成本和实施成本以及政府产权制度因素。水权的内部管理成本,是指水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决策,采取行动时所耗费的成本。内部管理成本产生于共有问题,即当多个人或多个成员分享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对于可变的、个人拥有的投入的过度利用,集体需要加以约束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因此,水权的完全界定会面临极高的成本,水权也不可能被完整地界定。但是,水权界定明晰程度与水权界定效率之间存在一个转折点,该点是水权界定的最佳明晰程度(即本文水权界定明晰程度与效率关系图中的K*点),在该点的界定能够使得水权界定效率更为明显。本文对河水灌溉水权、工业水权、河水污染权、生态与景观水权的界定成本与效益进行了分析。(2)河水资源产权市场交易的两种组织形式——“水权交易所”与“水权银行”。随着河水资源越来越短缺,经济结构也逐渐发生变化,水权交易的频率会更高,涉及范围会更广,这就需要有一种具体的水权市场的组织载体或形式提供从事水权交易的场所,以减少交易的成本,并且为了满足对水资源的特殊需求,本文提出“水权交易所”和“水权银行”概念。“水权交易所”作为水权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和载体,能够使得对水权市场的研究围绕一个具体的载体展开,从而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权银行”的建立,能够弥补不愿意或不能通过“水权交易所”进行的水权交易的缺陷,也能够满足部分用水户对水资源机动、灵活需求的要求,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的多渠道、灵活、有效利用。(3)以黄河为例,对河水资源的灌溉水权、工业水权、河水污染权、生态与景观水权进行章节分析。首先,对其水权界定成本与效益进行依次分析。其次,主要对以上水权参与水权市场交易进行分析。其中,灌溉水权与工业水权作为两大用水主体,是水权市场交易的主要构成部分。针对灌溉水权与工业水权特点,设计了“水权交易所”与“水权银行”构建与运作原理。并指出“水权交易所”是河水污染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载体,也可以利用“水权银行”实现排污权的“储存”与“借贷”。另外,政府可以作为生态与景观水权的代言人通过“水权交易所”与“水权银行”参与市场交易,满足河水生态与景观用水要求和可持续发展。最后,结合黄河实例,对黄河灌溉水权、工业水权、生态与景观水权进行相应分析。(4)河水资源产权管理与运作相关政策建议。为实现河水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对其产权的管理和运作需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制度建设方面,完成水权的明晰界定与初始分配,提供水权转让的法律、制度保证,并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②监督管理方面,严格通过“水权交易所”与“水银行”发生水权交易的监管调控。③舆论环境方面,加强宣传,增加对河水水权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型用水者协会的作用。
张莉[9](2006)在《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价问题是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系统管理的关键问题。为了研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水权转让要求的水价理论,针对经典工程水价研究视角局限在工程与经济方面、忽视市场供求主体沟通协调的缺陷,本文在系统科学、博弈论和供应链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多学科交叉的集成分析方法,形成了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新运营环境的定价理论体系。用供应链管理理论研究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流转过程中的定价问题开辟了跨流域调水定价研究的新视角,在南水北调水资源大系统定价理论与方法层面具有开拓性意义和广泛的应用前景。 本文用供应链思想把南水北调的供需各方统一为一个整体,界定了东线的水权交易主体,设计了在南水北调办公室调度控制中心统一协调下的三层无缝供应链;建立了基于供应链的东线水资源分层定价理论,将南水北调东线水价研究扩展到运营阶段。 在分层定价理论框架下,分析了东线供应链定价的本质、目标、原则。从财务与工程相结合的视角,对水价的成本要素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层分析。建立了基于OA的东线供应链作业成本分配模型,设计了东线供应链的作业环节,通过实例测算,与传统成本分配模型进行了对比分析。 建立了三层动态博弈定价模型。首先证明了在无约束假设下的合作博弈定价模型中,各级节点所获供应链整体利润高于非合作的Stackelberg动态博弈分散定价时的利润。其次根据各层节点特点,设计了两部制水价、多阶段的最高限价、利润分配因子、无论收货均需付款约束、内外部市场的歧视性价格、价格累进约束、供求变化约束等;最终对扩展模型进行了七种参数下的数值试验,运用遗传算法结合混沌搜索求解数值解,验证了证明结论,分别给出了各节点的定价策略。最后通过对南水北调东线供应链定价风险的内涵分析,建立了利用水期权、远期合约、互换合约规避价格风险的模型,对供应商及用户的利润变化进行了分析,指出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可有效降低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
许晓彤[10](2006)在《跨流域调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研究》文中提出水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系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低,时空分布变异性大,水资源空间分布与土地资源的匹配状况不理想,生态系统相对脆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水土资源分布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些水资源紧缺而人口集中、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为了解决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提出了外调水的要求。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已成为当代人的必然选择和行为的准则、目标和约束条件。一方面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配,另一方面调水会对生态与环境造成广泛而久远的影响,从而调水成为引起广泛关注的焦点,反对调水的呼声与要求调水的呼声同样强烈。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本论文通过总结现有调水工程的经验和教训,归纳跨流域调水的关键技术问题,并逐一从理论方法和实践应用上对其进行了探讨。论文辩证地分析了调水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认为调水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是要解决或缓解缺水地区竞争性用水矛盾给生态与环境造成的破坏;应用水资源三次供需平衡分析,剖析缺水地区水资源情势,针对缺水地区竞争性用水的特点,研究跨流域调水的外调水与当地水合理配置的方法、准则与途径;论文研究了跨流域调水效果评价的理论和方法,对水价形成机制、水价结构及制定策略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基于系统分析理论和方法,建立了简洁、直观、灵活、通用的跨流域调水规划方案综合评价与选优方法和工作路线;论文认为,法律、政府、市场、公众共同构成跨流域调水的社会保障体系,它是跨流域调水能够顺利实施、正常运营、发挥其应有效益和作用的必备条件。 基于以上关键技术问题的梳理和解决,论文以跨流域调水项目规划阶段为时间断面,以规划内容为工作平台,以跨流域调水的迫切性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的论证为纲,展开跨流域调水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方面的定量分析,将热力学熵原理和耗散结构理论应用于跨流域调水系统分析,建立了跨流域调水系统及其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子系统以收敛和谐为特征的综合判据,给出了跨流域调水规划论证的纲要和关键节点,系统地构建了以调水的迫切性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社会保障为构架的跨流域调水规划的技术支撑体系,丰富和发展了水利规划方略,对跨流域调水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本论文以安徽省淮水北调工程规划为实际应用案例,对该工程规划的关键线路和重
二、浅议山西水市场中的水权流转(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山西水市场中的水权流转(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水权及水权分配 |
1.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2.3 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
1.3 农业节水管理的演进路径与前沿热点—基于Cite Space V软件分析 |
1.3.1 发文量分析 |
1.3.2 演进路径分析 |
1.3.3 前沿热点分析 |
1.4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水权理论及研究区概况 |
2.1 水权理论 |
2.1.1 水权解释 |
2.1.2 初始水权分配理论 |
2.1.3 系统论 |
2.2 石河子灌区概况 |
第三章 深层次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研究 |
3.1 深层次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构建 |
3.1.1 分配原则 |
3.1.2 指标选取及说明 |
3.2 遗传算法投影寻踪模型 |
3.3 结果分析 |
3.3.1 分配水量分析 |
3.3.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节水潜力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业水价承受力和节水潜力评估 |
4.1 完全成本农业水价核算 |
4.2 农户水价承受力分析 |
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下节水潜力分析 |
4.3.1 水价-水量节水博弈模型 |
4.3.2 石河子灌区节水潜力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水权交易模式构建及转让效益分析 |
5.1 干旱绿洲区水权交易模式设计 |
5.2 “退地减水”措施下区域可交易的农业节余水量 |
5.3 水权交易效益分析 |
5.3.1 经济效益分析 |
5.3.2 生态效益分析 |
5.4 石河子灌区农业用水管理技术集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2)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及定价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我国水资源现状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研究 |
2.1 水权内涵与水权分配 |
2.1.1 水权内涵 |
2.1.2 水权分配 |
2.1.3 水权体系 |
2.2 水市场分析 |
2.2.1 水市场分类 |
2.2.2 水市场建立 |
2.2.3 水市场模式 |
2.3 水权转换分析 |
2.3.1 水权转换内涵 |
2.3.2 水权转换特征 |
2.3.3 水权转换模式 |
2.3.4 我国水权转换存在的不足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研究 |
3.1 水权转换模式探究 |
3.1.1 甘肃用水户间水权转换模式 |
3.1.2 宁夏行业间水权转换模式 |
3.1.3 内蒙古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 |
3.1.4 水权转换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2 区域间水权转换特点和交易条件 |
3.2.1 区域间水权转换特点 |
3.2.2 交易条件分析 |
3.3 区域间水权转换机制建设 |
3.3.1 完善水权配置体系 |
3.3.2 健全水权交易体系 |
3.3.3 加强水权转换监管 |
3.3.4 建立损益补偿制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区域间水权转换定价机制研究 |
4.1 区域间水权转换价格评估模型 |
4.2 水资源价值计算 |
4.2.1 计算水资源价值的相关方法梳理 |
4.2.2 水资源价值模糊数学模型 |
4.3 水权转换工程成本分析 |
4.4 水权转换生态成本分析 |
4.5 水权转换机会成本分析 |
4.6 水权转换风险补偿分析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景电灌区与民勤县水权转换价格实证研究 |
5.1 水权转换项目背景 |
5.2 水权转换实施措施 |
5.3 水权转换价格分析 |
5.4 水权转换工程成本开展PPP融资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3)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以长江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设计与分析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流域水权交易的基础理论 |
2.1 流域水权交易的概述 |
2.1.1 流域水权交易的定义 |
2.1.2 水权交易与流域水权交易 |
2.2 流域水权交易的经济学理论 |
2.2.1 资源稀缺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生态经济人”理论 |
2.3 流域水权交易的法学理论基础 |
2.3.1 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 |
2.3.2 宏观调控理论 |
2.3.3 市场规制理论 |
2.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的现状考量 |
3.1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的实证调查——以长江流域为例 |
3.1.1 实证调查情况分析 |
3.1.2 实证调查结论分析 |
3.2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的立法梳理 |
3.2.1 立法宗旨梳理 |
3.2.2 水权交易管理体制 |
3.2.3 我国涉及水资源的具体制度 |
3.3 流域水权交易主要存在的法律问题 |
3.3.1 流域水权交易市场不成形 |
3.3.2 流域水权利益分配模式不合理 |
3.3.3 流域水权交易管理制度延续性不足 |
3.3.4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法规杂乱 |
3.4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
3.4.1 流域水权交易中水权权属不明晰 |
3.4.2 流域水权交易制度缺失 |
3.4.3 流域水权交易平台缺位 |
3.4.4 流域水权交易监管体系或缺 |
3.4.5 流域水权交易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内外流域水权交易的经验与启示 |
4.1 国外典型国家流域水权交易经验 |
4.1.1 新加坡:政府指导下的实现水资源的长期集成管理 |
4.1.2 澳大利亚:供水管理私有化,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4.1.3 智利:水权登记制度下的自由买卖 |
4.2 我国典型水权交易模式分析 |
4.2.1 东阳-义乌水权交易 |
4.2.2 甘肃张掖水票交易 |
4.2.3 内蒙古宁夏水权转让制度 |
4.2.4 新疆吐鲁番水权交易 |
4.3 经验与启示 |
4.3.1 明晰水权产权归属,加快水权确权步伐 |
4.3.2 完善水权交易市场建设,降低水权交易成本 |
4.3.3 搭建水权交易平台,提高水权交易效率 |
4.3.4 重视政府角色设定,明确政府功能边界 |
第五章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以长江流域为重点 |
5.1 确立流域水权交易的基本原则 |
5.1.1 可持续利用原则 |
5.1.2 流域管理与区域协调相结合原则 |
5.1.3 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 |
5.1.4 公众参与原则 |
5.2 流域水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 |
5.2.1 长江流域水权权属法律制度 |
5.2.2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
5.2.3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5.2.4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平台制度建设 |
5.3 建立并完善流域水权交易配套法律制度建设 |
5.3.1 规范水权交易合同文本 |
5.3.2 产业政策指导下完善协调协同机制运行 |
5.3.3 健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
5.3.4 建立精确用水计量体系,科学定制水价 |
第六章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运行机制构建 |
6.1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的运行保障 |
6.1.1 健全社会中间层介入机制 |
6.1.2 优化流域内各区域组织间协商机制 |
6.1.3 重视流域水市场运行保障机制 |
6.2 完善长江流域水权交易风险防范机制 |
6.2.1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的风险识别 |
6.2.2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风险防范建议 |
6.3 构建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的纠纷解决机制 |
6.3.1 重视社会中间层协调机制 |
6.3.2 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构建 |
6.3.3 建立以海事法院为主的司法解决路径 |
6.3.4 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七章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及经历 |
致谢 |
(4)中国水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表目次 |
图目次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水资源管理 |
二、关于水权制度研究 |
三、关于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第四节 创新与展望 |
第二章 水权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 |
一、水循环及水量平衡 |
二、用水库兹涅茨曲线和用水经济增长弹性规律:用水趋势分析 |
三、水资源管理 |
第二节 水资源特性的制度分析 |
一、公共物品理论 |
二、基于公共物品理论的水资源特性分析 |
第三节 水权特性的制度分析 |
一、现代产权理论 |
二、产权的基本特征及功能 |
三、水权特性分析 |
第三章 国外水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 |
第一节 国外基本水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 |
一、滨岸权原则 |
二、优先占用权原则 |
三、比例分享原则 |
四、绝对所有权、合理使用权与相对所有权原则 |
五、公共水权原则 |
六、可交易水权原则 |
第二节 国外水权交易与水市场建设 |
一、水权交易 |
二、水市场建设 |
第三节 国外水价体系的建立 |
一、水价体系类型 |
二、水价构成 |
三、国外水价体系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
第四节 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 |
一、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
二、探索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 |
三、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 |
四、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经验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启示 |
第四章 中国水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状况 |
一、中国水权思想历史沿革 |
二、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现状 |
第二节 中国水权初始分配实践 |
一、水权初始分配发展历程 |
二、水权初始分配方式 |
三、水权初始分配基础工作及典型案例 |
第三节 水权交易实践 |
一、水权交易实践总体分析 |
二、水权交易典型案例 |
第四节 水价实践 |
一、发展阶段划分 |
二、法律依据 |
三、水价体系构成 |
第五节 中国水权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
一、中国水权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中国水权制度建设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中国水权分配与交易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水权初始分配水价实证研究一湖北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问题研究 |
一、基本情况 |
二、理论模型 |
三、实证分析 |
四、对策建议 |
第二节 跨区域水权交易实证研究—南水北调水权研究 |
一、南水北调水市场构建 |
二、南水北调后水资源对郑州市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研究 |
第三节 跨行业水权交易实证研究—农业水权向工业水权转让研究 |
一、农业水权向工业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 |
二、农业水权补偿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
第六章 建立和完善中国水权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一、水资源配置均衡分析与制度优化 |
二、政府管制优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
三、建立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
第二节 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 |
一、水权初始分配原则 |
二、水权初始分配体系的建设 |
三、水权初始分配的关键环节 |
第三节 建立健全水权交易体系 |
一、水权交易的动因及效应 |
二、可交易水权分析 |
三、水市场建设 |
第四节 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 |
一、水价的科学内涵 |
二、影响水价形成的关键因子 |
三、水价体系构建 |
第五节 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 |
一、明确界定水权概念 |
二、建立水权界定和交易法规体系 |
三、尝试建立水资源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制度 |
四、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 |
参考文献 |
中文部分 |
英文部分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我国水权制度架构与配置关键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目录 |
表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 论文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内外水权制度与关键支撑技术研究进展 |
2.1 水权内涵 |
2.2 水权制度研究实践进展 |
2.3 水权分配制度及技术研究进展 |
2.4 水权转让制度及技术研究进展 |
2.5 国内水权制度建设实践中的问题与不足 |
2.6 国外水权制度研究及建设经验的启示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水权制度建设的科学基础与系统架构 |
3.1 水权制度在我国水资源管理公共政策中的定位 |
3.2 水权制度的科学基础 |
3.3 水权制度的系统架构 |
3.4 初始水权分配制度 |
3.5 水权有偿转让制度 |
3.6 水权的实现制度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PARETO前沿NSGA-Ⅱ算法的初始水权分配模型 |
4.1 初始水权分配原则的确定 |
4.2 NSGA-Ⅱ算法介绍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黄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PARETO前沿模型 |
5.1 模型建立 |
5.2 算法稳定性 |
5.3 结果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市场转让模式的水权转让交易定价技术 |
6.1 水权转让定价的目的 |
6.2 水权转让定价的原则 |
6.3 水权转让定价的价值基础 |
6.4 水权转让定价构成及范围 |
6.5 水权转让定价方法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宁夏水权有偿转让价格制定 |
7.1 宁夏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
7.2 宁夏水资源概况 |
7.3 宁夏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
7.4 宁夏水权转让概况 |
7.5 宁夏水权有偿转让价格制定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6)节水型社会视野下我国农村水权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四、论文结构和研究重点 |
五、创新之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节水型社会概述 |
第一节 节水型社会的内涵解读 |
一、节水型社会的提出 |
二、节水型社会的内涵解读 |
第二节 节水型社会蕴含的经济法理念 |
一、内化于节水型社会中的经济法特性 |
二、节水型社会对农村水权配置的要求 |
第二章 农村水权配置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农村水权配置的含义及权利依据 |
一、农村水权配置的含义 |
二、农村水权配置的权利依据 |
第二节 农村水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物品理论 |
二、国家所有权理论 |
三、国家适当干预理论 |
第三节 农村水权配置的基本原则 |
一、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
二、水资源有偿使用原则 |
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 |
四、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相协调原则 |
五、尊重习惯水权原则 |
第三章 农村水权配置的方式 |
第一节 农村水权的政府配置 |
一、农村水权政府配置的形式 |
二、农村水权政府配置的主体 |
第二节 农村水权的市场配置 |
一、农村水权市场配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二、农村水权市场的要素 |
第四章 农村水权政府配置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农村水权政府配置的法律规定 |
一、《宪法》的相关规定 |
二、《水法》的相关规定 |
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农村水权政府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一、国家所有权行使主体地位不明 |
二、政府水权配置中行政主导性强 |
第三节 农村水权政府配置的完善 |
一、确立灌区管理单位的经营主体地位 |
二、协调政府双重角色之间的冲突 |
第五章 农村水权市场配置的现状及改革实践 |
第一节 农村水权市场配置的法律规定 |
一、《水法》的相关规定 |
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
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农村水权市场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一、农村水权市场交易立法不完善 |
二、水资源集体使用权权利主体虚置 |
三、农村水权市场交易形式单一 |
四、农村水价不能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 |
五、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落后 |
第三节 农村水权市场配置的改革实践 |
一、水权市场的雏形:浙江东阳-义乌 |
二、干旱地区改革试点:甘肃张掖市 |
三、丰水地区改革试点:四川绵阳市 |
第四节 实践对推进农村水权市场配置的启示 |
第六章 农村水权市场配置的完善 |
第一节 确立农村水权交易市场 |
一、明确水权的市场交易属性 |
二、完善农村水权交易程序 |
三、确立用水户协会的权利主体地位 |
第二节 完善农村水权交易体系 |
一、建立精确的用水计量体系 |
二、推行水票制促进水权交易 |
三、确立多样化的水权流转形式 |
四、改革农村水价制度 |
第三节 政府对水权市场进行适度干预 |
一、规范农村水价的补贴方式 |
二、加强农村水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
三、扶持农村基础水利设施改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水权的时间结构与水资源配置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主题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2 水权的时间结构与水资源配置效率的理论基础 |
2.1 水权存续时间与水资源配置效率的理论关系 |
2.2 典型水权的时间结构 |
2.3 水权的时间结构对水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理论分析 |
3 水权异动的现实表现及其社会经济效应 |
3.1 水权异动的现实表现 |
3.2 水权异动的引致因素 |
3.3 水权异动的效率损失 |
3.4 维持水权稳定性优化配置水资源的相关案例分析及启示 |
4 水权凝滞的现实表现及其社会经济效应 |
4.1 水权凝滞的现实表现 |
4.2 水权凝滞的引致因素 |
4.3 水权凝滞的效率损失——以黄河为例 |
5 优化水权时间结构的制度设计 |
5.1 实现水权稳定的制度设计 |
5.2 促进水权流转的制度设计 |
6 全文总结及政策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8)河水资源的产权管理与运作研究 ——以黄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概述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述评 |
1.3 研究视角、技术路线以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视角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内容结构及创新点 |
1.4.1 内容结构 |
1.4.2 创新点 |
2 河水资源产权基础理论 |
2.1 河水资源产权制度 |
2.1.1 水资源产权 |
2.1.2 河水资源产权 |
2.1.3 国外河水资源产权管理的特点和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
2.2 河水资源产权体系 |
2.2.1 产权体系 |
2.2.2 河水资源产权体系 |
3 河水资源产权管理与运作的基础理论与工具 |
3.1 水权的界定与配置 |
3.1.1 水权界定的成本与效率分析 |
3.1.2 水权配置的方式和基本原则 |
3.2 水权市场的两种组织形式——水权交易所和水权银行 |
3.2.1 水权交易所的构建与运作 |
3.2.2 水权银行的构建与运作 |
4 灌溉水权的管理与运作 |
4.1 灌溉水权的特征 |
4.1.1 灌溉水权概念界定 |
4.1.2 灌溉水权管理利用现状与特征分析 |
4.2 灌溉水权的界定与初始分配 |
4.2.1 灌溉水权界定的成本与效率分析 |
4.2.2 灌溉水权的初始分配 |
4.3 灌溉水权的市场交易 |
4.3.1 灌溉水权交易可行性的理论分析 |
4.3.2 灌溉水权的市场交易——灌溉水权交易所和灌溉水权银行 |
4.4 黄河灌溉水权的管理与运作案例研究 |
4.4.1 黄河流域灌溉情况介绍 |
4.4.2 黄河灌溉水权产权管理与运作设想 |
4.4.3 结论与建议 |
5 工业水权的管理与运作 |
5.1 工业用水与工业水权 |
5.1.1 河水资源工业用水分析 |
5.1.2 工业水权的特征 |
5.2 工业水权的界定与初始分配 |
5.2.1 工业水权的界定成本与效益分析 |
5.2.2 工业水权的初始分配 |
5.3 工业水权的交易 |
5.3.1 工业水权交易形式选择——水权交易所与水权银行 |
5.3.2 工业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
5.4 黄河流域宁夏、内蒙水权转换案例分析 |
5.4.1 宁夏、内蒙水权转换的背景 |
5.4.2 宁夏、内蒙水权转换的经验做法 |
5.4.3 宁夏、内蒙水权转换的启示 |
6 河水污染权的管理与运作 |
6.1 河水污染加剧的经济分析 |
6.1.1 河水污染加剧 |
6.1.2 河水污染加剧的原因分析 |
6.1.3 河水污染的经济学解释 |
6.2 河水污染现有几种防治机制的对比分析 |
6.3 河水污染权的界定与初始分配 |
6.3.1 河水污染权的提出 |
6.3.2 河水污染权的界定成本与效率分析 |
6.3.3 河水污染权的初始分配 |
6.4 河水污染权的市场交易设计 |
6.4.1 河水污染权市场交易组织形式之一——水权交易所 |
6.4.2 河水污染权市场交易组织形式之二——水权银行 |
7 生态与景观水权的管理与运作 |
7.1 河水生态、景观功能分析 |
7.1.1 河水生态、景观功能的表现形式 |
7.1.2 河水生态、景观功能面临的困境 |
7.2 河水生态与景观水权界定与初始分配 |
7.2.1 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界定的依据 |
7.2.2 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的界定成本与效益分析 |
7.2.3 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的初始分配 |
7.3 河水生态、景观水权管理与运作中的政府职能 |
7.4 黄河生态、景观水权的管理与运作案例分析 |
7.4.1 黄河生态、景观介绍 |
7.4.2 黄河生态、景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7.4.3 黄河生态、景观水权管理与运作的相关政策与建议 |
8 全文总结与相关政策建议 |
8.1 全文总结 |
8.2 相关政策建议 |
8.2.1 制度建设 |
8.2.2 监督管理 |
8.2.3 舆论环境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科研情况 |
(9)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课题来源 |
1.1.1 研究背景 |
1.1.2 课题来源 |
1.2 定价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公司定价研究 |
1.2.2 国内外水资源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现状 |
1.2.3 供应链定价理论与方法分析 |
1.2.4 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
1.3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
1.4 主要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系统分析 |
2.1 南水北调东线水权交易的运行环境分析 |
2.1.1 东线水权交易的工程环境 |
2.1.2 东线水权交易的法制环境 |
2.1.3 东线水权流转的市场环境 |
2.1.4 东线水权流转的体制环境 |
2.2 南水北调东线水权交易主体分析 |
2.2.1 江苏段交易主体分析 |
2.2.2 南四湖流域交易主体分析 |
2.2.3 山东、河北、天津段交易主体分析 |
2.3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结构 |
2.3.1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界定 |
2.3.2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交易主体分级 |
2.3.3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设计 |
2.3.4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资金流程 |
2.4 小结 |
第三章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理论基础 |
3.1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本质与目标 |
3.1.1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的本质 |
3.1.2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目标 |
3.1.3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原则 |
3.1.4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的前提假设 |
3.2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要素及影响因素 |
3.2.1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的完全成本要素 |
3.2.2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节点企业分层定价 |
3.3.1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的分层定价框架 |
3.3.2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分层定价模式 |
3.4 小结 |
第四章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模型 |
4.1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作业成本分配模型 |
4.1.1 基于作业的东线供应链成本分配模型 |
4.1.2 基于单纯财务视角的成本分配对比模型 |
4.1.3 两种模型的比较分析 |
4.2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节点企业分层定价模型 |
4.2.1 主链节点联合定价模型 |
4.2.2 二级节点价格歧视的内部转移定价模型 |
4.2.3 三级节点零售商对分类用户的定价模型 |
4.3 小结 |
第五章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数值试验及策略选择 |
5.1 东线作业成本分配模型的实例应用 |
5.2 东线节点企业分层定价模型数值试验 |
5 2.1 主链节点联合定价模型的数值试验 |
5.2.2 二级节点价格歧视的内部转移定价模型数值试验 |
5.2.3 三级节点零售商对分类用户的定价模型数值试验 |
5.3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节点企业定价策略 |
5.3.1 成本分配策略 |
5.3.2 分层节点的定价策略 |
5.4 小结 |
第六章 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机制 |
6.1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的内涵 |
6.1.1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的影响因素 |
6.1.2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表现形式 |
6.1.3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的特性 |
6.1.4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防范 |
6.2 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的保障体系 |
6.2.1 东线风险规避的政策保障体系 |
6.2.2 东线风险规避的市场保障体系 |
6.2.3 东线风险规避的法律保障体系 |
6.3 基于金融衍生产品的东线水资源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机制 |
6.3.1 规避东线价格风险的水期权合约 |
6.3.2 规避东线价格风险的远期合约 |
6.3.3 规避东线价格风险的互换协议 |
6.3.4 规避东线价格风险的复合金融工具 |
6.4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特色与创新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跨流域调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综述 |
1.1 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国外跨流域调水概况 |
1.3 中国跨流域调水工程概况 |
1.3.1 中国古代调水工程 |
1.3.2 中国现代调水工程 |
1.4 水利与跨流域调水规划思路 |
1.4.1 二十世纪水利规划模式 |
1.4.2 跨流域调水规划研究现状 |
1.4.3 调整水利规划思路的动因 |
1.4.4 水利规划思路的调整方向 |
1.5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创新性分析 |
1.5.1 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
1.5.2 本研究创新性分析 |
1.5.3 研究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跨流域调水基础理论与方法 |
2.1 国民经济和生态与环境和谐用水 |
2.1.1 人与自然和谐 |
2.1.2 生态与环境用水 |
2.1.3 广义水资源理论 |
2.2 多水源多目标水资源配置理论 |
2.2.1 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概念 |
2.2.2 水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
2.2.3 水资源使用权调整准则 |
2.2.4 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分析基础 |
2.3 水资源环境价值理论 |
2.3.1 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价理论 |
2.3.2 水资源成本构成与计算方法 |
2.3.3 环境成本及计算方法 |
2.4 规划方案评价理论 |
2.4.1 系统分析理论 |
2.4.2 研讨厅系统分析方法论 |
2.5 跨流域调水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
2.5.1 水资源综合管理 |
2.5.2 政府宏观调控 |
2.5.3 法律制度保障 |
2.5.4 市场与水市场 |
2.5.5 公众参与 |
2.5.6 跨流域调水的社会支撑系统架构 |
第三章 跨流域调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 |
3.1 水资源供需三次平衡分析 |
3.1.1 以现状供水能力为基础的水资源一次供需平衡 |
3.1.2 以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的水资源二次供需平衡 |
3.1.3 以外调水补充当地水为基础的水资源三次供需平衡 |
3.2 跨流域调水必要性评估 |
3.2.1 缺水地区的战略地位 |
3.2.2 缺水地区水资源情势 |
3.3 跨流域调水可行性评估 |
3.3.1 跨流域调水工程总体布局 |
3.3.2 水源地可外调水量分析 |
3.3.3 外调水与当地水合理配置 |
3.4 跨流域调水合理性评估 |
3.4.1 跨流域调水工程国民经济评价 |
3.4.2 调水工程水价综合分析 |
3.4.3 跨流域调水规划方案评价与选优技术 |
3.5 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管理规划 |
3.5.1 国外调水水工程管理 |
3.5.2 国内调水建设管理机构 |
3.5.3 实现高效建设管理的调水工程机构设置 |
3.6 跨流域调水综合判据 |
3.6.1 热力学第二定律与耗散结构理论 |
3.6.2 跨流域调水系统的嫡变分析 |
3.6.3 跨流域调水综合判据 |
第四章 淮水北调规划案例研究 |
4.1 淮水北调必要性评估 |
4.1.1 受水区国民经济发展与战略地位 |
4.1.2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4.1.3 淮水北调一次供需平衡分析 |
4.1.4 基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二次平衡分析 |
4.2 淮水北调工程可行性研究 |
4.2.1 淮水北调工程总体布局 |
4.2.2 水源地可外调水量分析 |
4.2.3 跨流域调水方案规划 |
4.2.4 基于跨流域调水的淮水北调三次供需平衡 |
4.3 淮水北调合理性评估 |
4.3.1 淮水北调国民经济评价 |
4.3.2 调水工程水价分析 |
4.3.3 淮水北调方案评价 |
4.4 淮水北调管理规划 |
4.5 淮水北调综合判据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成果 |
5.2 主要创新点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项目及所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四、浅议山西水市场中的水权流转(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D]. 贺天明. 石河子大学, 2021(02)
- [2]区域间水权转换模式及定价机制研究[D]. 闫红娇. 兰州理工大学, 2019(09)
- [3]流域水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以长江流域为例[D]. 王明秋. 华中农业大学, 2016(02)
- [4]中国水权制度研究[D]. 刘家君. 武汉大学, 2014(06)
- [5]我国水权制度架构与配置关键技术研究[D]. 鲍淑君.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13(11)
- [6]节水型社会视野下我国农村水权配置研究[D]. 胡育荣. 南京农业大学, 2012(01)
- [7]水权的时间结构与水资源配置效率研究[D]. 耿宁. 山东农业大学, 2008(03)
- [8]河水资源的产权管理与运作研究 ——以黄河为例[D]. 陈磊. 山东农业大学, 2008(02)
- [9]南水北调东线水资源供应链定价研究[D]. 张莉. 河海大学, 2006(03)
- [10]跨流域调水规划技术支撑体系研究[D]. 许晓彤.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