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1995年美国成立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即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后,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网络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作为新兴事物的网络银行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其在网络经济交易等过程中彰显了传统银行难以媲美的功能优势。但网络银行的虚拟性、瞬间性,使银行风险更具复杂性和蔓延性,显露了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缺损,给银行业的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通过深入研究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理论,改变或调整金融监管理念、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成首当其冲的任务,以期能维护社会公众对网络银行的信心,从而建立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金融秩序。本文正以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相关理论为基础,对发达国家网络银行的成功监管经验进行比较研究,在检视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实情况的前提下,以法律监管为视角就如何构建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制度做了探索性研究,以期能回应我国的网络银行监管制度建设的需求。全文共四万字,分五部分,由导言及正文四章组成。第一部分,即本文的第一章,本部分内容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揭示了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介绍了研究的主要方法。为了审视学术界对网络银行法律监管研究进展,就学术界中对本问题的研究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梳理和评析,并明确了本文研究的重点和可以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即本文的第二章,本部分内容主要阐述了网络银行监管的理论基础。首先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出发,明确对网络银行实行监管的理论基础。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金融改革,刺激金融业竞争的同时,也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因此,网络银行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必须加强监管,以化解其不利的一面;其次主要阐释网络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以突出网络银行所具有的新特征,为网络银行必须加强法律监管作理论铺垫;再次,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对网络银行给传统商业银行的监管目标、监管体制以及监管内容带来的挑战进行系统的分析,为网络银行监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奠定理论基础;最后是对此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小结。本章旨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以为后文的深入分析确定总纲和奠定基础。第三部分,即本文的第二章,本部分内容主要对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检视及评析。首先对网络银行监管在我国的立法现状进行概括性介绍,指出我国已初步建立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其次从网络银行监管目标、监管体制、监管内容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相关具体法律制度进行深入剖析,指出现有制度存在的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并进行了总结。第四部分,即本文的第三章,本部分内容主要为国外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比较及评价。本章对国外网络银行监管的模式进行介绍、区分和评价,着重介绍了国际上网络银行较为发达的美国、欧盟等国家、地区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本章首先将网络银行监管模式区分为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并分别从监管体制、监管目标、监管内容三方面加以详细考察;其次,对这两种模式进行了比较评析,阐释了由于网络银行发展阶段的差异、历史上形成的法律传统和监管理念的不同对监管制度上的影响不同。本章旨在通过对两种模式的异同以及其产生原因的分析,为下文提出的观点提供相关依据。第五部分,即本文的第四章,本部分内容阐述了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建议,是对全文的一个总结及畅想,也是笔者观点最为集中体现的一章。本章落脚于我国的具体实际,在阐明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并借鉴国外立法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即设定正确的网络银行监管目标;建立互信、协调的网络银行监管机制;建立灵活的网络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构建有效的网络银行市场营运制度;构建谨慎的网络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是银行法律规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外金融机构的大举进入以及我国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银行的发展必然要求我国现存的法律体系进行一系列的重大变革,而目前我国对网络银行系统而有效的监管法律制度尚缺损,在理论层面上也缺乏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本文对构建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所做出的一些试探性的研究,希望能有抛砖引玉的功效。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在银行法律规制研究中是一个重要课题,也吸引了学界的关注。在笔者看来,目前涉及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文章,大多较为松散性、非系统性的探究,且学者们在对我国的国内环境、法律传统等因素与国外的差异的比较论证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本文系统开展了对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强化了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的现状分析;同时在选择我国监管模式的问题上,本文并不是简单地选择哪种模式,而是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的策略,这可谓本文研究视角和思路上的略微创新。本文的不足在于:本文在分析借鉴外国模式基础上,对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改革的方向,提出了现阶段可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及相关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分析还有待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