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目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占有目的含义的理解有很多分歧。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合理内涵、司法认定等问题进行论述,梳理当前世界各国刑法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有关规定,总结我国刑法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立法特点,试图合理确定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的科学涵义,并针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诉讼证明命题提出司法推定的思维和解决办法。文章由引言、正文三章和结束语组成第一章:从占有的含义入手,主要分析了刑法与民法上占有的区别。论述了占有的法律含义,进一步阐述了非法占有的含义。较之于民法上的占有,刑法占有的客观支配形态更为现实,主观占有意思更具规范的成份,占有性质的合法与否也不重要。第二章: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关于“非法占有目的”涵义解释,主要有排除权利者的意思说、利用处分的意思说、折衷说三种学说。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刑法理论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偏重于“永久性剥夺”的基本概念。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解释主要有意图占有说、不法所有说、非法获利说、意图排除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权说之间的对立。通过分析,将非法占有目的解释为:行为人意图永久性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并意图使所有权人的权利永久性无法实现的目的。第三章:提出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口供,二是推定,分析了刑事推定运用于经济犯罪的诉讼证明活动的优势与缺点,认为刑事推定是在现有立法模式下进行刑事诉讼证明的最佳选择并对司法实践中运用刑事推定应注意的原则和诉讼证明结论的取舍办法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和较为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