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虚拟产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员工合伙制,虚拟产权,股票民生主义,绩效管理
虚拟产权论文文献综述
坚瑞,吕景胜,戴春晓[1](2019)在《虚拟产权与绩效管理的实践与制度创新——基于华莱士员工合伙制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华莱士的员工合伙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的应用及推广中整合了叁类观点:一是股票民生主义观点,把员工合伙制界定为是在虚拟产权基础上演变而来的股票民生主义,员工可以获得股东的身份,享有产权的真实收益;二是合作与竞争的观点,通过收益和竞争调动员工行为管理,包括授权、分红、管家行为等的强效激励,帮助员工实现个人价值和飞跃;叁是组织行为观点,从战略和绩效的考评角度进行目标管理,从而在员工合伙制的运行过程中更加精确地把握员工的工作能动性和技能水平,瞄准靶位,进行精准激励。华莱士的员工合伙制把叁种观点结合在一起,股票民生主义促使了在战略层面更好地推动员工合伙制的运行,而虚拟产权的分割和转让成为了股票民生主义即员工合伙制运行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而由此产生的强效激励则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组织绩效实现的愿景。(本文来源于《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9期)
黄蓉[2](2018)在《虚拟“产权式商铺”购买者的权利行使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产权式商铺"分割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房地产产品形式,实践中纠纷不断,审判案由不一,故处于弱势的购铺者的权利未能得到合理的保护。以一个现实案件为例,以出现最多的纠纷问题即"虚拟产权式商铺购买者要求返还商铺的诉求能否支持"入手,探讨虚拟产权式商铺的纠纷问题,分析购铺者的权利性质,提出保障购铺者权利行使的建议,从而促进司法审判的规范,以追求更为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期刊2018年08期)
沈晖[3](2015)在《虚拟产权式商铺产权登记的法律困境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虚拟产权式商铺,即指开发商将大型商业项目,分割成若干没有物理空间隔断的小面积单元进行出售,投资者拥有商铺的产权,但并不独立经营,而以租赁或委托经营的方式交由第叁方经营使用,投资者取得收益的房地产开发模式。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虚拟产权式商铺的登记确权问题未有明确表述,造成产权不明晰而引发诸多纠纷。有鉴于此,拟从虚拟产权式商铺的物权属性入手,就其权属登记的现实困境及其解决措施作一探讨。虚拟产权式商铺在物权属性上是一种特殊的按份共有权,商铺各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宜认定为按份共有关系;相应的产权登记立法需作修改。(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期刊2015年30期)
戴炜[4](2015)在《虚拟产权式商铺的法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虚拟产权式商铺作为一种房地产经营模式很难在我国现有物权体系中找到其合理的法律定位。从现有立法中可以推导出虚拟产权式商铺购买人的权利限制原则。对于虚拟产权式商铺购买人拆分出租行为的法律评价,应当从分析其权利限制原则入手,对其权利行使超限与否进行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4期)
崔博[5](2014)在《万朋或涉虚拟产权交易》一文中研究指出万朋商城拖欠租金事件仍悬而未解。目前,投资人韩女士再次向《经济》打来电话,表示万朋再次爽约,原本说好9月份解决拖欠租金的问题,但至今仍没有收到万朋方面的汇款。而给之前承诺付款的万朋财务打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同时,她更是透露,已有多名投资人都遭遇了同样的问题。那么,万朋到底还有多少违约事件,在隐瞒什么?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事情?《经济》继续深入调查万朋违约事件。(本文来源于《经济》期刊2014年10期)
刘方龙,吴能全[6](2014)在《探索京瓷“阿米巴”经营之谜——基于企业内部虚拟产权的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研究和学习阿米巴经营模式的热潮,阿米巴经营是稻盛和夫在京瓷创造的一种经营模式,随后在很多企业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本研究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京瓷的阿米巴经营模式为基础,从企业内部产权界定的视角解释其内部激励及企业绩效机制,并提出了虚拟产权的概念。本研究最终得出结论,阿米巴经营模式是建立在企业内部虚拟产权的动态界定之上的,通过内部竞争市场机制、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等进一步降低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和代理成本,并采用单位时间核算制确认内部虚拟产权收益,提高每个阿米巴组织预期收益的匹配度和时间效应,不断激发阿米巴组织领导和员工的努力水平,从而使得企业绩效最大化。通过本案例研究,能够清晰地揭示京瓷阿米巴经营机制的本质,进一步发展企业内部激励和绩效理论,并为本土企业更好地借鉴其模式创造价值。(本文来源于《中国工业经济》期刊2014年02期)
李晨毅[7](2013)在《虚拟产权式商铺物权属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虚拟产权式商铺,是指开发商将大型商业项目,分割成若干没有物理空间分割的小面积单元进行出售,投资者拥有商铺的产权,但并不独立经营,而以租赁或委托经营的方式交由第叁方经营使用,投资者取得收益的房地产开发模式。近年来,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虚拟产权式商铺的登记确权(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3-11-20)
翁文先[8](2012)在《虚拟产权交易:现实、危害与治理对策——以虚拟列车座位的非法交易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铁路超载在我国铁路客运中存在着,列车座位成为乘客的强烈需求,列车上的不法分子们强占列车座位,进行虚拟列车座位交易的违法活动。这种违法现象能够长期存在,既有铁路部门的原因,也有乘客的原因。虚拟列车座位交易的长期存在严重的侵害了国家利益、铁路部门的利益和乘客的利益,必须通过完善管理、严厉打击和技术创新方能得到彻底解决。(本文来源于《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1期)
贾秀玲[9](2011)在《我国虚拟产权式商铺的风险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分析虚拟产权式商铺在我国产品特性出现的转变,以及存在的多重风险:商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指出了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金融市场不发达,法律不完善等,并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对策。(本文来源于《生产力研究》期刊2011年12期)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程淑芹[10](2008)在《虚拟产权式商铺的业主是否享有分割请求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虚拟产权式商铺”,即开发商将超市、百货大楼等敞开式卖场进行面积分割出售给业主,各个小商铺之间无墙体隔离,也不划分实际区域。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业主并不实际占有和使用商铺,而是将商铺整体委托或出租给开发商或者第叁方统一经营管理。那么业主能否享有对自己份额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8-03-27)
虚拟产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产权式商铺"分割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房地产产品形式,实践中纠纷不断,审判案由不一,故处于弱势的购铺者的权利未能得到合理的保护。以一个现实案件为例,以出现最多的纠纷问题即"虚拟产权式商铺购买者要求返还商铺的诉求能否支持"入手,探讨虚拟产权式商铺的纠纷问题,分析购铺者的权利性质,提出保障购铺者权利行使的建议,从而促进司法审判的规范,以追求更为良好的社会效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虚拟产权论文参考文献
[1].坚瑞,吕景胜,戴春晓.虚拟产权与绩效管理的实践与制度创新——基于华莱士员工合伙制的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2].黄蓉.虚拟“产权式商铺”购买者的权利行使及保护[J].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2018
[3].沈晖.虚拟产权式商铺产权登记的法律困境与对策[J].中国房地产.2015
[4].戴炜.虚拟产权式商铺的法理分析[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5].崔博.万朋或涉虚拟产权交易[J].经济.2014
[6].刘方龙,吴能全.探索京瓷“阿米巴”经营之谜——基于企业内部虚拟产权的案例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4
[7].李晨毅.虚拟产权式商铺物权属性分析[N].人民法院报.2013
[8].翁文先.虚拟产权交易:现实、危害与治理对策——以虚拟列车座位的非法交易为例[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9].贾秀玲.我国虚拟产权式商铺的风险分析[J].生产力研究.2011
[10].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程淑芹.虚拟产权式商铺的业主是否享有分割请求权[N].人民法院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