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学术界对于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研究长期被限制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而结论也大多是提出一些简单的政策性建议。从法哲学的视野审视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在分析现有制度供给的基础上,以制度改进和制度创设为主体,提出法哲学视角的认识和建议是本文的主要目的。本文首先梳理当前农民政治参与的基本理论问题,廓清概念、明晰内涵;其次探讨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关联因素,找准矛盾焦点、分清关联程度;重点分析农民政治参与制度供给的现状及其绩效,描述客观、深刻剖析;着力介绍河南省在扩大农民有序政治参与方面所做的制度创新的努力和探索,总结地方试验的经验和教训;最后提出构建当前农民政治参与法制平台的设想,因事制宜、辩证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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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1. 引言1.1 问题的提出1.2 已有的学术成果和本文的学术理由1.3 概念辨析1.3.1 政治参与1.3.2 农民2. 农民政治参与的法哲学理论模式2.1 法哲学分析的工具模式2.1.1 权利及其公正性2.1.2 义务及其与权利的相互制约2.2 人权:政治参与的内涵和价值2.2.1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阐述2.2.2 人权与政治参与的关系2.2.3 我国政治参与中的人权状况3. 现行农民政治参与模式的绩效分析3.1 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供给现状3.1.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1.2 信访制度3.1.3 民主协商制度3.1.4 村民基层自治制度3.1.5 听证制度3.1.6 民主恳谈会3.2 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3.2.1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健全3.2.2 信访制度存在缺陷3.2.3 民主协商的形式较少3.2.4 被异化的村民自治制度3.2.5 听证制度需大力改善3.3 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现有制度的改进3.3.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3.3.2 信访制度的重构3.3.3 民主协商制度的改进3.3.4 对村民自治制度的系统改造3.3.5 对听证制度的逐步完善4. 河南省农民政治参与的创新实践4.1 邓州概况4.2 提出“4+2”工作法的背景4.3 解读“4+2”工作法4.4 “4+2”工作法的成效显著4.5 来自古村的实践4.5.1 摆在古村面前的新问题4.5.2 “4+2”工作法带来的效果5. 关于当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模式创新的构想5.1 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的法哲学依据5.2 组建农民自治协会,提高农民参政能力5.2.1 组建农民自治协会的必要性5.2.2 政府应为农民自治协会提供支持5.2.3 创制《农民自治协会法》5.2.4 科学定位政府与农民自治协会的关系5.2.5 农民自治协会应强化自身建设5.2.6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结论主要参考文献附录: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发表论文和参与项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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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民论文; 政治参与论文; 法哲学论文; 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