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深入发展,民营企业逐渐登上证券市场舞台,并成为股票市场上一股不可缺少的力量。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的发展与国企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息息相关,所以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使得研究我国的公司治理问题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笔者以民营上市公司(包括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将国有上市公司作为比较分析的参照,检验和分析所有制差异基础上的公司治理和盈余质量的异同,并利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公司治理机制与盈余质量的关系问题,为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比较及民营公司治理的改进提供一个经验性证据。本文是把民营企业作为一特殊群体作为研究对象,从公司治理机制与盈余质量二者关系角度进行全面探讨研究。把公司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机制(董事会、高管人员薪酬、股权结构、财务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等方面)和外部机制包括控制权市场、法律体系、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市场竞争程度等),全面关注公司治理机制问题。同时,从对民营企业公司业绩研究到关注会计信息质量---盈余质量(理解为收益质量、利润质量)问题,从“质”的角度对企业业绩进行分析评价。企业是最终控制人的性质为标准,选择最终控制人为个人、国家的部分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在变量设置上,在对已有文献进行广泛吸收和借鉴的基础上,尝试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进。从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两方面全方位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行刻画,并对特殊变量(独立董事)的政策追随效应进行了验证。在描述性统计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单变量均值检验的统计方法进行检验,在分年度单变量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对混合年度样本进行了比较比较分析,以求得出一个更稳健的结论。参考单变量分析结果,本文对样本进行了两个层面的回归分析,包括分年度多元回归分析以及混合样本多元回归分析。回归分析中,充分使用了虚拟变量,对行业、时间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分析。最后,本文对混合样本进行了分行业进一步分析比较,讨论在不同竞争环境下的差异,进一步的验证。在股权结构方面,分年度比较和分行业比较得到了一致的结论。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上没有显著的不同,在以第二到第十大股东的持股集中度来反映的控制权市场和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约这一方面,民营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要优于国有对照公司。在高管人员激励方面,通过对前三位高管薪酬分析,总体趋势表明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显著大于国有企业,这个趋势在混合样本中可以集中体现。民营企业高管人员的激励更显著。鉴于回归分析表明高管薪酬与盈余质量的正相关关系,建议可以考虑充分利用高管薪酬激励政策以提高盈余质量。在董事会设置方面,本文证实了样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人数和比例上的变化是政策追随的结果,而非市场竞争所驱动,独立董事与企业盈余质量不相关。因此,本文在回归分析中没有将独立董事比例(和人数)作为公司业绩的一个影响因素。研究发现还发行外资股与企业盈余质量有正相关关系,说明了的外资股上市公司确实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监督,因而也更能获得市场的信任。外资股主要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发行H股或B股的上市公司必须采用国际会计标准,其财务报告必须由国际性会计公司进行审计。一般发行H股或B股的上市公司面临来自投资者更加严格的监督。因此,发行外资股业,其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对较小,盈余质量较高。混合样本结果表明行业竞争程度会对企业盈余产生影响。直观的结果是,在竞争程度较弱甚至接近垄断的行业中,民营上市公司的数量相对较少;而在竞争程度较强的行业中,民营上市公司的数量相对较多。比较分析的结果证实了民营上市公司与典型国有上市公司之间的盈余质量差异依赖于行业的竞争程度:两类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差异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二者在盈余质量上的差异只在竞争程度较强的行业中显著;在接近垄断的行业中,二者的盈余质量没有显著区别。通过对两种不同所有制基础的企业研究的结果来看,所有制性质——公司治理模式——公司行为和盈余质量的关系链条是存在的。以实证研究的结果为基点,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民营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是积极的,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制度性改革的深入和最终完成,应该加快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支持力度;其次,在竞争性较强的行业中,应该逐步增加民营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竞争来实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业绩质量的提升;对于竞争性较弱甚至接近垄断的行业,鉴于民营与国有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的业绩差异,则应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为主。此外,鉴于高管薪酬与公司盈余质量的关系,建议上市公司可以考虑薪酬激励的问题,引导公司管理层更加努力工作,提高公司价值和盈余质量水平。此外,还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控制权市场,应该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培育完善的市场。加强和完善退市机制和民事赔偿制度,形成优者上、劣者下的局面,促使大股东和经理人更注重提高公司价值和盈余质量。鉴于本人知识和能力等限制,文章的研究局限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⑴把民营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与国有企业进行比较,没有对民营企业进行内部细分,比如说考虑因上市方式的不同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完全依据数据的分类把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比较,国有企业内部没有进行区分;⑵回归模型拟和度较低,R2值相对较小,模型总体解释能不强,应该采用更合理统计方法进行进一步验证和分析,以提高拟合度。⑶单纯以盈余质量指标作为判断操作性较强,但还因考虑反映盈余质量高低的其他信息,比如说证监会公开处罚的上市公司。盈余质量指标不够严谨,导致部分盈余质量指标效果较差。这些问题为我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