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融资难长期以来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比较而言,我国中小企业不仅会遇到西方国家中小企业所遇到的共性问题,而且还会遇到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在我国表现得更为复杂。可见,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论文共有五章。第一章是导论,提出所研究的主题及其研究意义,并就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全文结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之处作简要说明。第二章介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文章指出外源融资对于中小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外源融资中银行信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但是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配给十分严重。论文第三章将着重分析信贷配给一般理论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本章将首先给出一个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期望利润函数,该函数由期望收益与发放贷款的成本两部分组成,而期望收益又由贷款利率和借款人还款概率组成,贷款成本则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组成。文章指出商业银行期望收益与贷款利率呈非单调性关系,即利率的提高并不一定能够提高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期望收益。接着,文章将介绍典型的西方信贷配给理论(斯蒂格利茨-威斯模型)。其次,文章指出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高商业银行期望收益:第一,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通过抵押增加借款人的还款概率。由于中小企业抵押品的价值低于临界值,往往成为信贷配给的主要对象。而我国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可供抵押的东西更少,处境更艰难。第二,获取更多关于借款人的信息,增加其还款概率。中小金融机构在获取中小企业软信息方面拥有更多的成本优势,提出应该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而合作金融作为社区型中小金融机构,其成员本身就是所有者,有监督、调查中小企业的动机;与中小企业同属于一个社区,便于了解、监督;可以通过影响中小企业主的社会资本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执行机制问题。因此,发展合作金融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有重要的作用。最后,文章指出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时单位固定成本要比发放大型企业贷款的单位固定成本高,存在高成本低收益问题。论文第四章分析我国中小企业遭受信贷配给的特殊因素。首先,垄断与单一的金融体制结构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国内金融市场却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其原因主要是经济上,存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高风险低收益预期;政治上,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方面:基层行代理人的基本工资与职位、学历等强相关,与即期努力弱相关;而其绩效工资虽与即期努力有关,但相对于职位差别而形成的工资差额而言,这一激励则显得微不足道。因此,基层代理人更注重人际关系而不是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约束方面:四大国有银行实行贷款责任终身制和风险考核制,导致了基层代理人两种行为的产生:一是风险厌恶行为,二是风险偏好行为。风险厌恶型驱使代理人对任何增加风险的经营行为都可能会放弃,风险偏好型即代理人不满足或急于摆脱经营现状,可能运用自己扩张的权力来追求经营规模的迅猛膨胀。而且,就基层行而言,信贷紧缩或扩张都是为了一个核心问题,即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来完成上级行风险考核目标,从而使得在每一个信贷经营波动较大的时间段里,中小企业都面临比国有企业更为严重的信贷配给问题。另一方面,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约束:挤兑风险大、市场准入限制严格以及公司治理存在很大的缺陷。其次,国民信用缺失是造成中小企业信贷配给的重要原因。由于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因此更需要信用贷款。然而,整个社会信用的缺失、违约者违约所得大于违约成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注重自身信誉的培养,加剧信息不对称以及金融机构的授信成本。最后,政府与企业间存在的双重道德风险是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原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基本的体制障碍就是政府的承诺问题以及企业的承诺问题。企业担心政府在企业投资后不履行先前招商时所作的承诺,政府也害怕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引入外资企业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政府要顾及国家信誉问题,不会轻易违背承诺;另一方面,外资企业的运行(特别是大型企业)一般比较规范,他们不会为了短期的利益去违背长期建立起来的商业原则和企业信誉。因此,政府往往更偏好FDI而歧视民营企业,而银行则认为外资企业运作规范、具有较高的还款概率因而也更乐意借款给外资企业。这就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障碍,这种状况同时造成我国对外持续贸易顺差以及大量外汇占款,损坏了我国人民的福利。因此,应该彻底改变这种对民营企业意识形态的歧视,深化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论文第五章主要是提出相关对策,包括发展和完善中小银行市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减少内部委托代理成本;建立和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披露信息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