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镇级政府的改革与创新(论文文献综述)
陈钦国[1](2020)在《温州市乡村片区治理优化研究 ——以L镇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温州市大力推进城乡统筹、“三分三改”、社区重建、乡镇合并和扩权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制从传统“镇-村”治理过渡到“镇-片区-村”的治理,在镇与村居之间增加了片区这一中间层级。这是以基层片区为主、镇级政府为重要力量及社会各方支持下产生的新的社会治理。这一乡镇治理坚持有利于要素集聚、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的原则,以“镇-片区-村”为组织架构治理,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建制片区都是合并进L镇的小乡镇直接转制而来,下辖的村居不变,但是行政级别降低,从乡科级单位变成正股级单位。这种治理有效契合了乡镇合并后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并成为非制度性的基层治理方法。片区治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面对的基层难题和挑战还有很多。它是为加速半城市化区域经济社会协调一体化发展,以镇委镇政府为领导核心,对大型城镇进行分片治理,从中集中整合区域资源、节约行政成本,促进区域城市化发展进程,提升优质民生服务供给,在镇与村社之间设立一个中间管理层,代替镇委镇政府实行对村社的有效治理。片区治理虽然不是基层治理的最终选择,但却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可以行之有效的一个过程。然而在现实调研中,片区治理还是存在制度不明确、工作职责不清、人员配备不强等现实问题。因此,进一步优化片区治理,对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本文选取温州市C县L镇在采用片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现状调研,并与相近的上海市“镇管社区”治理、深圳市盐田治理进行比较,提出片区治理优化建议。文章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通过善治、新公共管理和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对治理进行研究。首先,提供温州市片区治理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评价。然后,介绍温州市片区治理发展历程和L镇片区治理的现状。接着,分析片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通过对比,发现与上海市“镇管社区”治理以及深圳市盐田治理的差异和相比不足之处,借鉴上海“镇管社区”治理以及深圳市盐田治理的成功经验。最后,从借鉴相关治理经验、明确片区法律地位、形成多主体治理等角度,提出因地制宜的对策和建议。
林陈陈[2](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强镇扩权研究 ——以温州市龙港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尽管权力有限,却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先锋阵地。为释放政府活力,提升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强镇扩权成为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验方式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龙港因它独特的地缘优势成为强镇扩权的排头兵。通过强镇扩权,龙港激发了镇域经济发展活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但是,在改革过程中,龙港还依然面临着扩权“放虚不放实”以及地方利益之争的发展瓶颈。龙港的个案表明,乡镇扩权如果不突破现有体制的陋规,也仅是权宜之计,短期内虽可奏效,但从长远看,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龙港虽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试验田,但它的强镇扩权之路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城市化体系和拓展城市化新路径新供了新的思考。
姜郸[3](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颜晓娜[4](2020)在《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在城市规划政策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以深圳历史违建政策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学科建设的逐步完善,城市规划的研究焦点逐渐从单一空间规划视角的设计实践扩展到多元公共管理视角的政策思考,其公共政策属性日益凸显。而规划自上而下的学科属性、突出的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关系也决定了其相关政策制定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城市更新、违建治理这类利益对峙较为尖锐的领域,触动深层次利益格局的公共政策往往会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应,因此探索采用合适的决策分析工具,在政策出台前对相关政策进行事前评估以预先化解其中的社会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从20世纪四五十年代“政策科学”的概念提出以来,各类决策评估方法及模型工具不断涌现,但切实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的“元方法”却难有定论。加拿大城市规划学者梁鹤年先生关注到决策评估的方法论问题,他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相关研究,构建了一套完整评估体系——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因框架清晰、逻辑严密、层级丰富、定性定量综合分析且操作性强等优点在政策评估领域颇受认可,目前已先后应用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家机关、世界动物保护基金会等机构的政策评估当中。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及其在城市规划政策领域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将基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具体研究:对政策评估的基础理论及方法实践、城市规划评估现状与方法进行研究与总结;分析政策评估的相关概念及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构建的理论渊源、逻辑框架、操作流程、其优势及不足;引入实际政策案例进行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评估实践,发挥该方法具有鲜明理性逻辑以及便于优化平衡各方诉求的特点,聚焦于城中村违法建筑治理领域相关问题,以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最新政策——《<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实施办法》(送审稿)为例探究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在城市规划政策领域的评估应用;最后针对该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争议进行探讨,创新性的引入评估对照小组,同步进行同一文件的再评估,进一步对比分析评估结论,验证该方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希望通过本文对于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应用研究,充实政策评估的方法论体系,同时为城市规划领域引入科学高效的决策评估工具,填补规划政策评估研究的空缺,对提升我国城市规划中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带来有益启示。
徐彭坤[5](2019)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镇改市”研究 ——以山东省D镇、Y镇为例》文中认为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火车头”。新型城镇化发展之所以“新”,原因之一是其更加注重城镇体系的健康运行,即大中小城市的均衡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探索和研究中国城镇化发展路径的创新实践,具有重要的学术理论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近年来,中小城市的培育与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其发展的逻辑路径也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探讨。其中,“镇改市”改革是中小城市培育与发展的重要路径。“镇改市”主要是指通过“强镇扩权”体制机制变革、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城镇公共服务的提升以及城市文化、城市精神培育等举措,将人口、经济、镇域中心面积等条件具备的建制镇——“经济发达镇”提升为具备城市功能的“新生小城市”。“镇改市”的实践从浙、粤两省发轫,现在已经在多省域内探索实施。D镇、Y镇分别是国家级“强镇扩权”试点镇和省级“强镇扩权”试点镇,并且D镇、Y镇经济实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功能等具备“镇改市”的先期基础,较具有向现代型“小城市”发展的潜力。除此之外,D镇、Y镇在近两年的“镇改市”发展过程中,出台了许多促进“新生小城市”培育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完善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的提升、注重城乡融合发展,并以镇域中心为“增长极”点辐射带动周围乡村发展等等。D镇、Y镇经“新生小城市”试点两年来,已经初步具备现代型“小城市”的雏形,经济实力增强、城镇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也逐步增强,在县域范围内形成新的“增长极”。但在“镇改市”探索实践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未能与现代型“小城市”发展相适应,城镇建设和管理型人才较少,地方财政分配比例不均,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不足,这些都成为“新生小城市”深入推进发展的重大限制因素。因此,针对“新生小城市”发展现存困境,本文提出促进“新生小城市”健康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如深化“新生小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镇改市”制度建设,加大城镇发展要素支持,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等等。
郑元利[6](2019)在《深圳特区一体化建设背景下“村改居”社区建设与创新研究 ——以深圳市龙岗区南坑社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农村城市化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城市化快速推进,社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内出现了诸多“村改居”社区。这类社区打破了中国传统的社会模式,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社区内部问题,需求和资源配置也与以往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村改居”工作也率先推进。本文通过实证结合比较的研究方法,讨论了深圳特区“村改居”工作的特点,并以南坑社区“村改居”建设作为研究案例。文章主要研究了由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集体资产等发展不完善,引起的“村改居”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其中,社区管理方面,存在社区治理主体之间关系模糊、社区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社区服务水平偏低,社区股份合作企业运行水平较低等的问题凸显。文章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提出了以下八个建议:一、营造各治理主体间的互动关系;二、发挥集体资产优势,提高服务水平;三、推进社区工作“去行政化”;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五、强化社区工作站公共服务保障;六、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建立民主开放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七、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向现代企业转变;八、加强“村改居”社区有效治理的保障性工作。文章的研究对“村改居”建设工作具有促进作用,对国内农村“村改居”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邓沁雯[7](2019)在《顺德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核心行为主体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研究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的具体角色与行为逻辑,有助于解释我国城镇化的过程机制。在我国政府多层级行政组织结构和逐级发包的治理制度下,行政层级对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影响重大。目前学术界从行政层级视角对地方政府进行的研究较少关注到其对城镇化作用的相关性,而大量相关城镇化的研究则对地方政府的层级角色定位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因此,本文选择从层级关系视角重新审视作为城镇化行为主体的地方政府,并以极具样本意义的广东顺德展开对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具体角色与行为研究。本论文对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行为主体进行层级关系划分,将介于顶层中央和底层市场、社会主体之间的地方政府常常表现出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模糊性角色概括为“中间者”角色,并提出“中间者”在城镇化过程中“上下浮动”的行为特征,由此建立起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模型。首先,地方政府无论是作为与市场、社会相对独立的地方行政主体,还是在其所处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关系中,都扮演着一种介于上层主体和下层主体之间的“中间者”角色,并表现出“上下浮动、复杂灵活”的行为特征。其次,由于地方政府的整体“中间者”角色系统内部存在不同层级政府的角色分化,可以进一步将各级政府划分为上层地方政府(省级)、中间层地方政府(地级和县级)与下层地方政府(乡镇级)。其中,地级和县级的中间层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角色与行为特征最为显着,是“强中间”状态;而省级的上层地方政府和乡镇级的下层地方政府则属于显着偏上和显着偏下的“弱中间”状态。在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行为受到上层主体的制度框架约束、中间者自身利益追求和下层主体的地方主义渗透,以及包括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影响。其中,上层制度因素作为决定性因素,在影响中间层和下层因素作用发挥的同时,通过界定地方政府的行为自主权限定了地方政府的行为边界。中间层逐利性因素作为主导性因素,其利益取向以及价值判断决定了行为的方向。下层地方主义渗透因素作为调节性因素,也深刻地影响着地方政府的行为风格与路径。外部环境因素作为背景性情境或宏观发展趋势,其作用缓慢、渐进且深远,通过对上、中、下层主体的分别作用,进一步对“中间者”行为产生更为复杂的影响。正是这些影响因素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促成了我国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上下浮动、复杂灵活”的行为特征。基于不同外部环境特征和相应条件下的上、中、下各层影响因素的不同作用,城镇化进程中各层级主体间的行为关系具有上、中、下三者融合、三者分离、中间者偏上和中间者偏下四种基本模式。而伴随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作为“中间者”的地方政府,其推动城镇化的方式经历了从间接推动向直接推动的转变过程,并通过资源经营、区划调整和增长式规划制定的三大主要行为手段推动城镇化发展。作为我国珠三角地区县级行政单元的城镇化典型代表,广东顺德的城镇化过程具有其特殊的参考研究价值。本论文以广东顺德为实证案例,对改革开放以来顺德城镇化发展过程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的角色与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在总结顺德城镇化各阶段特征的基础上,运用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框架,解释并分析顺德地方政府推动城镇化的行为手段;并在分析顺德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因素与各级政府间行为关系的基础上,总结顺德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行为模式及其演变特征。研究得出:顺德的城镇化过程,经历了1978-1992年乡镇企业主导的农村就地城镇化起步;到1992-2002年市场化体制改革下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再到2002-2009年经济主导向兼顾社会的城市化初步协调发展;最后到2009年至今综合改革全面深化的城市化内涵发展四个阶段。空间演进方面,前两阶段的城镇化过程以农村地区为主导,后两阶段则以城镇地区为主导。人口方面,经历了以本地劳动人口非农化转变为主向外来人口不断增加的转变过程。经济社会方面,从集体企业向本土民营企业的转变与发展过程,带动了顺德产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亦逐渐趋于完善。空间形态方面:第一阶段,乡村初级工业化形成了以生产空间扩张为主的土地非农化使用转变,并表现出点状分散式的整体空间形态;同时,县域城镇体系结构也呈现出县城中心不突出,各小城镇差异化发展下的相对均衡格局。第二阶段,村镇建设用地进一步扩散蔓延,呈现出城乡混杂的线轴蔓延式整体格局;同时,村级工业用地的大肆扩张,造成村强城弱的村镇关系反转。第三阶段,集约工业园区与佛山都市功能承载等建设,促使顺德城镇建设用地进一步蔓延成片,在空间上呈现出片轴聚核式的整体形态格局;小城镇发展与镇街关系亦开始从过去的各自为政转向初步联合协作。第四阶段,顺德土地资源的开发使用已达生态承载底线,城市建设转向存量土地再利用的面域空间修补;同时,区域一体化的片区式规划布局促使城乡空间开始形成组团网络式的整体形态格局;而各镇街也在巩固各自特色优势的基础上,更趋向于区域化的相互协作。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对顺德城镇化的推动作用总体上经历了“间接推动-间接推动与直接推动共同作用-直接推动”的转变过程。具体行为手段方面,首先,基于各城镇化阶段中不同上级主体的政治意图,顺德区划不断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其次,顺德政府的资源经营手段不断升级,经历了“企业经营-土地与品牌经营-工业复兴”的演变过程。最后,规划手段方面,从早期注重城市中心的培育及强化,发展为后期的区域化融合。总体来看,顺德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自下而上的力量一直强大,自上而下的力量则伴随发展进程逐渐增强,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经历了从游离到融合的上下关系,并在城镇化空间表现上也呈现出大致的对应关系。而对应于顺德的四个城镇化阶段,顺德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行为模式经历了“中间者”向下靠拢,“中间者”抗衡上下,“中间者”受制上下,到最后“中间者”融合上下的过程演变,这对于理解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模型提供了实证。
成海燕[8](2018)在《产业集聚视角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及绩效研究 ——以苏浙两省为例》文中认为世界经济的演变和学术研究的进展都表明,产业集聚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产业集聚的空间形式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而变化的。我国近年来涌现出来的特色小镇,不是行政单元的镇,而是后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下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特色小镇位于城乡之间,通过在几平方公里的小空间内实现特色产业的高度集聚,提升企业网络密度和开放性,创造动态空间强化知识溢出效应,实现产业群内的精细分工和组织优化,形成区域的增长极点,并通过历史人文和习俗的传承,形成独特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宜业、宜居、宜游。经济地理学的研究表明,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出现的集聚现象,所包含的集聚力和分散力是不同的,没有一种经济地理模型可以解释所有的经济集聚现象。特色小镇作为产业集聚发展的空间新模式,其本质内涵和基本特征是什么?哪些因素会影响特色小镇的产业集聚?在产业集聚的基础上,还有哪些因素共同作用才能构成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的一般性规律?如何评价特色小镇发展绩效并有效制定发展政策?本文紧紧围绕这四个问题,尝试综合运用产业经济和空间经济的相关理论,对基于产业集聚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为:首先,本文根据产业经济理论和特色小镇发展实践,分析了特色小镇的构成要素并进行了概念界定。特色小镇是个新型的产业空间载体,目前理论界和实践中都存在对特色小镇概念认识的分歧,本文分析提出非行政属性、新型产业组织方式、功能融合叠加为核心要素,并结合辅助要素对特色小镇进行了概念界定。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的特色小镇研究和产业集聚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并简要回顾了本研究相关的特色小镇理论、古典区位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其次,本文运用产业经济和古典区位相关理论,研究了特色小镇的产业集聚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的机理。主要内容为:一是运用规模经济理论,析发现特色小镇通过显着提升特色产业生产密度,构建开放式空间网络形成集聚的规模经济,这是特色小镇的核心集聚力;二是运用外部规模报酬递增理论,分析共享中间投入品、匹配劳动力市场、技术和知识溢出对特色小镇专业化集聚效应(MAR外部性)影响,运用雅各布斯的多样化集聚理论分析特色小镇的多样化集聚效应(Jacobs外部性)影响,并对两种外部性进行比较,发现特色小镇的专业化集聚效应比多样化集聚更显着,主导产业专业化分工越精细或者产品的替代弹性小,特色小镇的专业化集聚力就越大,离大中城市越远,难以得到城市的功能服务外溢的特色小镇多样化集聚力越大;三是特色小镇的内生型驱动是产业集聚的关键,但大多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外推型驱动可以加速产业集聚,但必须符合地方发展客观规律和产业发展趋势;四是后福特制生产方式使得专业化集聚能改善生产函数和需求函数,形成特色小镇的集聚力,也符合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竞争趋势和国际产业转移地理集聚特征。再次,本文运用空间经济学理论,研究在产业集聚的基础上,区域效应、创新体系、关联效应、消费者集聚、宜居性和投融资对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的作用,提出了基于产业集聚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理论模型,这是本研究的核心结论。主要内容为:(1)产业集聚和区域效应共同决定了特色小镇是否能够形成,以及会在哪里形成。当企业产业集聚效应为正,能够形成特色小镇,增强区域效应有利于增强特色小镇的集聚力,大多数的特色小镇应发生在具有较强区域效应的地区,但当集聚效应足够强时,此时即使缺乏区域效应仍然能够形成特色小镇。(2)区域创新体系决定了特色小镇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关联效应决定特色小镇发展的规模潜力。提升研发机构空间密度和动态开放性,同时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可以增强知识溢出,形成特色小镇的创新活力。通过主导产业的集聚和延伸,发挥关联效应,可以形成对特色小镇整体发展的带动力,进而决定小镇潜在的经济和人口集聚规模。(3)充分就业、较低土地价格和通勤成本、较好宜居性决定了特色小镇的人口集聚能力。(4)投融资是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的重要保障。本文尝试提出的这一新理论,是对我国目前已有特色小镇研究理论的有益探索和丰富。接着,本文从地理空间、产业特征、生产网络视角对特色小镇进行分类研究,提出了基于多维分类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在此基础上运用特色小镇相关数据,进行了多维分类下的统计分析和典型案例研究,丰富和验证了前文的理论分析结论。然后,根据本文提出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理论模型,基于研究的可行性和数据的可得性,提出特色小镇的集聚效应具体表现为产业发展、创新能力、规模潜力和人口集聚四个方面,并受专业化和多样化集聚显着影响的假设,通过引入主导产业分类等控制变量,采用OLS回归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对前文理论分析进行了较好的验证。在此基础上,立足于投入与产出视角,构建了特色小镇绩效评价模型,采用投影寻踪(projection pursuit)法确定投入产出的各指标所占权重,从而测度出各特色小镇的综合绩效,并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和分行业分析,进一步验证了本文提出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理论模型,提升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之间的内容逻辑完整性。最后,根据前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形成本文的主要结论,并提出改善特色小镇的建设机制、产业集聚发展机制、技术创新机制和注重功能融合、拓宽融资渠道、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等政策建议。
王卫城[9](2018)在《非正规城市化社会空间转型研究 ——以深圳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改革开放的40年来,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外来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的推动下,迅速崛起为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基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二元管理制度,在深圳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相对于国有土地上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合法审批手续和合法产权的建成空间,集体土地上出现了大量不经规划、没有审批手续、缺少合法产权的非正规空间。从城市化的角度,本研究把非正规空间形成、发展和转型的过程概括为非正规城市化,并对深圳非正规城市化的空间过程、非正规城市化的社会经济和制度根源,以及非正规城市化向正规城市化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分层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进一步拓展至国内城市的比较分析。通过对非正规城市化转向正规城市化过程中空间生产、利益调整和社会分层的社会空间转型研究,本研究提出了从非正规城市化向正规城市化转变的两阶段城市化观点和“金字塔”式社会分层机制,探讨了社会主体—增长联盟—空间生产—社会分层的社会空间理论脉络,并提出了两阶段城市化过程中利益博弈机制和制度建议。论文第一章提出了本研究的研究问题和意义,梳理了国外关于非正规城市化动因、过程、类型和处置的相关研究,综述了国内学者关于非正规就业、城中村、城市非正规性,以及城市化和社会分层的相关研究成果,对现有研究进行了简要评述,并进一步明晰了本研究的理论视角、研究思路和核心概念,介绍了研究区的相关情况。本研究致力于以深圳市作为分析个案,侧重于从空间和社会结合的角度,对非正规城市化的过程、社会结果及其转型开展研究,重点从社会空间生产的角度,深入研究非正规城市化过程中社会和空间的相互建构关系,厘清空间的社会建构逻辑,和空间促进社会分层带来的社会结构分化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第二章重点研究了深圳非正规城市化的空间过程和特征。综合考虑深圳城市化的重要政策出台时点和非正规城市化的高潮与低潮,把深圳的非正规城市化划分为缓慢推进期(1978-1992)、管理失控期(1992-1999)、政策反弹期(1999-2009)和低速增长期(2009-至今),并总结了深圳非正规城市化的时间、空间、主体、类型、效用等方面的发展特征。第三章分析了非正规城市化的社会经济和制度根源。提出工业化是非正规城市化的外生动力,快速城市化是内生动力,社会主体追求集体土地上的经济价值是直接动力,而政府治理目标和手段的相互矛盾导致的政府治理能力弱,间接让非正规城市化成为可能。第四章从利益冲突与合作的角度,从主体分析延伸至结构分析,分析了非正规城市化的空间生产。在非正规城市化的利益博弈过程中,相关主体因追求蕴含在集体土地上的利益组成增长联盟,并通过冲破政府治理的权力结构,推进非正规城市化;冲突主要来自于政府和集体土地上的社区组织及其成员。冲突与合作均源于利益,也终于利益。从社会空间观点看来,社会主体间的合作与冲突形成了当前的空间状态,建成的非正规空间为外来人口融入城市搭建了空间平’台,并通过提升财产性收入,促进了社会结构分化,把本地农民与外来人口分化为房东阶层和承租人阶层。在城市型生产生活方式的主导下,居住在城市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带动了社会价值体系的演变。第五章主要考察转向正规城市化的空间再生产。在深圳正规城市化阶段,政府作为增长联盟的主体之一,通过政策创新组建了政府、开发主体和原权利人的增长联盟。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作为空间再生产的主要政策通道,政府权力不断退让给市场和社会,通过土地资源的资产资本化,促进了社会分层,扩大了社会差距,并把外来人口排除在利益调整和利益划分的范畴之外。在土地市场、住房市场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催生了住房阶层。并进一步分析了正规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空间转型,考察了社会空间分异现象,探讨了空间区隔下的社会纵向流动困境。研究提出,在未来政策的演进方面,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防止社会阶层定型化;要强化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第六章对国内不同城市的非正规城市化及其转型进行了比较分析。从推进主体的角度,将国内城市的非正规城市化划分为原农村居民推动型、村镇主体推动型、外来主体推动型和正规产权主体推动型。并从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两个维度建立了分析框架,比较了国内不同城市对非正规空间采取的控制、拆除、确权、征地、改造等空间策略,分析了不同非正规城市化治理策略对社会结构产生的不同影响。第七章对全文的主要观点做了总结与提炼。立足于深圳非正规城市化的社会空间转型,从权属和管理角度,重申了非正规城市化和正规城市化的两阶段城市化理论逻辑;提出社会主体—增长联盟—空间生产—社会分层的社会空间建构机制,和空间再生产过程中的“金字塔”式社会分层机制,丰富了社会空间理论;在通过公共政策调整城市土地利益分配的过程中,着力避免从非正规城市化向正规城市化转型过程中利益分配制度定型化和社会结构定型化的“转型”陷阱。针对本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要研究两阶段城市化过程中的空间公平问题,加强立足中国实际的社会—空间理论建构,开展进一步的定量研究等相关需要持续深入研究的课题。
张雪霖[10](2018)在《“找回”城市与“袪魅”的居民自治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国家与社会分权为核心的居民自治改革实践为明线,围绕着社区去行政化改革和社区多元化治理结构转型的经验悖论为问题意识,基于全国多个城市的田野调查与运用以个案为基础的机制分析方法,重新去理解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的社区治理的性质、逻辑与机制。主流援引的西方国家-社会二元关系范式以及多中心合作治理理论,无法有效指导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本研究将从我国本土化的“中央-地方-民众”三层互动关系的视角,在对居民自治“袪魅化”理解的基础上,揭示我国城市公共秩序的生产原理与机制,进而去把握作为嵌入城市系统末梢的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方向。在国家与社会分权的指导思想下,我国自社区建设运动推行以来,历经四轮以居民自治为目标的社区去行政化改革。但是实践中却陷入“社区去行政化-多元化治理改革”→“居委会边缘化-社区治理碎片化”→“居委会再度行政化-社区治理一元化”的怪圈,其中以“深圳模式”为典型代表。在政府职能社区化具有强大的内生需求压力下,居民自治改革陷入了内卷化困境。当下城市多样化的居住形态主要有村改居社区、保障房社区和商品房社区,根据城市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与现代财政平衡原理,本研究进一步将之再分类为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其中商品房社区和保障房社区属于本文要研究的城市实质社区,村改居社区属于名义社区。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的混淆,导致以“深圳模式”为代表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错位。在开放性的经济结构下,城市实质社区由于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分离而成为一个纯地域性社区。由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和社区关系共同构成了居民个人的社会资本总量,不同居民的社会资本总量和社会资本构成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其对社区邻里交往与社区参与的内生动力强弱。社区参与呈现出“去精英化”、“老年化”以及“浅交往”式公共关系建构等特征,那么城市社区既不是完全“互不相关的邻里”,也无法培育为作为居民自治社会基础的以地域、关系、规范与认同为核心要素的共同体,这就需要重新定位社区建设的目标与社会基础。遵循社区公共事务“功能分类-组织分离-权力结构变革”的社区多元化治理路径的“失败”,需要去重新审视“行政、服务、自治”三分法背后的理论假设与改革谬误。在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属性特征以及社区权威的生成机制分析基础上,本研究基于公共品溢出范围与垄断性两个维度,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分类体系进行重构,进而提出在纯粹的行政、市场与自治机制之外,我国存在独特的以社区两委组织为核心的半行政-半自治机制。在对社区邻里关系性质与社区公共事务属性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以社区两委组织为核心的通才型治理,相较于社区多元化治理结构下的专才型治理模式更为简约高效灵活而富有弹性与回应性。从“条条”、“块块”、“国家”三个维度去分析,研究发现政府职能社区化具有实践合理性,但这不必然导致社区居委会的行政与自治职能相互排斥与冲突。因为我国社区治理实践形成的是行政-半行政半自治-自治机制相衔接的链式治理结构,而非多元网式治理结构。而社区链式治理结构根源于我国城市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与“统分结合”的双层治理机制,与网式治理结构根源于美国大都市地区多中心政治体制与准市场竞争交易和合作治理机制形成两套不同的城市公共秩序原理。与美国大都市地区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相比,我国大城市社会“统分结合”的双层治理模式,供给城市公共服务的经济效率并不低,而同时却有助于解决城市地区内的公平与正义等社会效率难题的体制性优势。随着大城市中心城区逐渐从城市开发向城市管理阶段过渡,城市社会也由简单社会向复杂社会转变,大量“法治剩余”事务的涌现,以及城市经济职能向上移,而城市管理与服务职能向下移,中央、地方与民众三者间的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大城市地区纵向政府之间的权责配置以及社会治理机制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与改革。当下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方向的重点不在于以政府与社会分权为基础的社区去行政化改革,而在于建设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行政-半行政半自治-自治机制之间的制度化支持与衔接机制。
二、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镇级政府的改革与创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镇级政府的改革与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1)温州市乡村片区治理优化研究 ——以L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1.2.3 研究综述 |
1.3 理论基础 |
1.3.1 善治理论 |
1.3.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3.3 多中心治理理论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温州市L镇片区治理的现状 |
2.1 L镇片区治理改革历程 |
2.1.1 乡镇合并成立办事处:2000年到2011年 |
2.1.2 改革为社区:2011年到2019年 |
2.1.3 改革为片区:2019 年至今 |
2.2 L镇片区治理的机构设置 |
2.2.1 L镇片区"中间管理层"的定位 |
2.2.2 L镇片区“一委一中心”的机构设置 |
2.2.3 L镇片区治理协调机构 |
2.3 L镇片区治理的相关制度 |
2.3.1 工作运行制度 |
2.3.2 驻村制度 |
2.3.3 网格化制度 |
2.3.4 自治组织发展制度 |
2.4 L镇片区治理保障机制的运行 |
2.4.1 工作队伍建设机制 |
2.4.2 民生服务保障机制 |
第三章 温州市L镇片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L镇片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
3.1.1 L镇片区治理缺乏合理定位 |
3.1.2 L镇片区治理制度不完善 |
3.1.3 L镇片区治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
3.1.4 党建引领发展不够突出 |
3.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缺乏顶层设计 |
3.2.2 行政力量和资源配置不足 |
3.2.3 L镇部门与片区之间的利益博弈 |
第四章 国内相关治理经验借鉴 |
4.1 上海市“镇管社区”治理 |
4.1.1 上海市“镇管社区”治理介绍及特点 |
4.1.2 上海市“镇管社区”治理成功经验 |
4.2 深圳市盐田治理 |
4.2.1 深圳市盐田治理介绍及特点 |
4.2.2 深圳市盐田治理成功经验 |
4.3 上海与深圳基层治理经验借鉴 |
第五章 温州市片区治理优化对策 |
5.1 加强顶层设计 |
5.1.1 明确片区的法律地位 |
5.1.2 强化片区委员会的核心领导力 |
5.1.3 突出片区工作站的服务职能 |
5.2 加强制度建设 |
5.2.1 完善工作运行制度 |
5.2.2 完善驻村网格服务制度 |
5.2.3 完善自治组织发展制度 |
5.3 建立片区治理相关保障机制 |
5.3.1 建立健全片区的分类治理体系 |
5.3.2 加大对片区的资源倾斜力度 |
5.3.3 加强片区工作队伍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强镇扩权研究 ——以温州市龙港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概念界定 |
1.4.1 强镇扩权 |
1.4.2 新型城镇化 |
第二章 我国强镇扩权战略实施的原因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镇建设思想 |
2.2 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共产党城镇化建设的实践 |
2.3 实施强镇扩权战略的必要性 |
2.4 我国强镇扩权战略的提出 |
第三章 龙港强镇扩权的探索 |
3.1 龙港概况 |
3.1.1 龙港行政区划沿革 |
3.1.2 交通区位条件 |
3.1.3 人口规模 |
3.1.4 经济发展实力 |
3.2 龙港强镇扩权的现实基础 |
3.2.1 发展过程长期处于“小马拉大车”窘境 |
3.2.2 发展潜力大,有助于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
3.2.3 管理者革新意识强 |
3.2.4 地缘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 |
3.3 龙港强镇扩权之路的回溯 |
3.3.1 推进户口改革和土地改革 |
3.3.2 推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开放就业试点镇改革 |
3.3.3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试验区改革 |
3.3.4 推进全国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 |
3.3.5 推进温州强镇扩权试点工作 |
3.3.6 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 |
3.3.7 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
3.3.8 撤镇设市 |
3.4 龙港实施强镇扩权的成效 |
3.4.1 经济发展快速 |
3.4.2 行政治理效能提升 |
3.4.3 有效带动周边乡村发展 |
3.4.4 美丽乡村建设显着 |
第四章 龙港强镇扩权改革的困境及成因 |
4.1 龙港强镇扩权改革后的困境 |
4.1.1 “强镇扩权”政策落实不到位 |
4.1.2 社会服务还存有不足 |
4.1.3 产业支撑作用不强 |
4.1.4 与周边强镇竞争处于下风 |
4.2 龙港强镇扩权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成因 |
4.2.1 强镇扩权过程中地方利益的制约 |
4.2.2 城镇规划不科学 |
4.2.3 县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
4.2.4 行政体制改革长期滞后 |
第五章 龙港强镇扩权改革的经验借鉴 |
5.1 强镇过程中需要充分协调各方利益 |
5.2 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引领周边乡镇发展 |
5.3 强化法制体系建设推动强镇过程 |
5.4 强镇扩权要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
5.5 强镇扩权需要全方位统筹规划 |
5.6 强镇扩权重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转型升级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4)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在城市规划政策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以深圳历史违建政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课题来源 |
1.1.2 城市规划领域中多元主体博弈的公共政策问题突出 |
1.1.3 政策方案评估方法和应用的缺失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分析 |
1.3.1 政策评估基础理论的相关研究 |
1.3.2 政策评估方法实践的相关研究 |
1.3.3 城市规划评估方法的相关研究 |
1.3.4 违法建筑治理的相关研究 |
1.3.5 国内外文献综述及简析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框架 |
第2章 政策评估的相关基础研究 |
2.1 相关概念解析 |
2.1.1 政策评估与决策评估 |
2.1.2 政策评估与政策分析 |
2.2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建构的理论基础 |
2.2.1 完全理性决策论 |
2.2.2 有限理性决策论 |
2.2.3 现实渐进决策论 |
2.2.4 其他理论 |
2.3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建构的评估框架 |
2.3.1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逻辑结构 |
2.3.2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评估流程 |
2.4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特点与优势 |
2.4.1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特点 |
2.4.2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适用性与优势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治理的政策背景 |
3.1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概念界定 |
3.2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发展历程 |
3.2.1 土地拍卖以地筹钱的早期发展模式 |
3.2.2 土地变革以钱筹地的创新发展路径 |
3.3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成因探究 |
3.3.1 造成城乡二元分化的土地制度 |
3.3.2 改革开放中多变且滞后的政策法规 |
3.3.3 集体经济与吃租经济背后的利益链条 |
3.3.4 宗族势力和资本势力缔结的牢固纽带 |
3.3.5 发展中滞后的规划与超出预期的需求 |
3.4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治理的痛点与难点 |
3.4.1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现状问题 |
3.4.2 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治理的决策难点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深圳市历史违建治理政策的事前评估 |
4.1 评估文本概述 |
4.2 政策观点与元素识别 |
4.2.1 主导观点的设定与相关观点的识别 |
4.2.2 政策元素辨识 |
4.3 效应评估 |
4.3.1 环节评估 |
4.3.2 链条评估 |
4.3.3 相应系数 |
4.3.4 门槛分析评估 |
4.3.5 效应评估小结 |
4.4 效率评估 |
4.4.1 环节评估 |
4.4.2 链条评估 |
4.4.3 相应系数 |
4.4.4 门槛分析评估 |
4.4.5 效率评估小结 |
4.5 可行性评估 |
4.5.1 关键元素提取 |
4.5.2 相关观点辨识 |
4.5.3 认同度评估 |
4.5.4 执行度评估 |
4.5.5 可行性评估小结 |
4.6 评估结论与建议 |
4.6.1 评估结论 |
4.6.2 政策建议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关于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科学性的实验探究 |
5.1 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的应用反馈 |
5.2 再评估的实验设计 |
5.2.1 实验背景及假设 |
5.2.2 实验方案制定 |
5.2.3 实验组织过程 |
5.2.4 数据分析思路 |
5.3 实验数据对比与分析 |
5.3.1 立场比重的对比分析 |
5.3.2 效应评估最终结果的对比分析 |
5.3.3 环节打分的比较与追溯分析 |
5.3.4 可行性评估的对比分析 |
5.4 总结与思考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5)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镇改市”研究 ——以山东省D镇、Y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述评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新型城镇化 |
2.1.2 县域城镇化 |
2.1.3 经济发达镇 |
2.2 理论基础 |
2.2.1 管理层级与幅度理论 |
2.2.2 政治系统理论 |
2.2.3 城市增长极理论 |
3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镇改市”的发展逻辑 |
3.1 经济发达镇是“镇改市”的重要载体 |
3.1.1 经济发达镇“镇改市”的优势条件 |
3.1.2 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
3.2 经济发达镇“镇改市”发展的路径 |
3.2.1 通过政策培育提升城镇载体功能 |
3.2.2 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体制改革 |
3.3 “镇改市”发展目标:新生小城市 |
3.3.1 “新生小城市”内涵 |
3.3.2 “新生小城市”发展具体指标 |
3.3.3 “新生小城市”培育的意义 |
4 山东省D镇、Y镇“镇改市”基础 |
4.1 区位优势 |
4.1.1 位于多个地级市交界处 |
4.1.2 距离县域中心存有足够的距离 |
4.1.3 交通要件齐全 |
4.1.4 自然资源条件较好 |
4.2 经济发展实力 |
4.2.1 经济体量较大 |
4.2.2 产业经济较为发达 |
4.3 人口条件 |
4.3.1 人口体量较大 |
4.3.2 城镇化率较高 |
4.4 镇域文化基础 |
4.5 村镇联动发展理念引导 |
5 D镇、Y镇“镇改市”阶段性推进过程与成果 |
5.1 D镇、Y镇“镇改市”阶段性推进过程 |
5.1.1 “强镇扩权”改革 |
5.1.2 推动城镇经济发展 |
5.1.3 提升城镇载体功能 |
5.2 D镇、Y镇“镇改市”阶段性成果 |
5.2.1 城镇经济实力增强 |
5.2.2 人口市民化程度提高 |
5.2.3 城市型发展规划初步形成 |
5.2.4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配置适度超前 |
5.2.5 镇级政府行政管理力量增强 |
6 D镇、Y镇“镇改市”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
6.1 D镇、Y镇“镇改市”现存问题 |
6.1.1 “镇改市”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
6.1.2 “镇改市”人口市民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
6.1.3 “镇改市”生产要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
6.2 D镇、Y镇“镇改市”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
6.2.1 “镇改市”顶层设计滞后 |
6.2.2 “人口市民化”存有制度障碍 |
6.2.3 “等级制约”型行政管理体制束缚 |
7 经济发达镇“镇改市”发展的对策 |
7.1 建立城市型行政管理体制 |
7.1.1 完善城市管理机构设置 |
7.1.2 创新城镇型政府运营机制 |
7.2 加强“镇改市”制度建设 |
7.2.1 完善顶层设计 |
7.2.2 促进户籍制度改革 |
7.2.3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
7.2.4 建立县乡利益协调机制 |
7.3 加大城镇发展要素支持 |
7.3.1 “土地”、“资金”等城镇发展要素指标单列 |
7.3.2 引进和培养适应城市发展的人才 |
7.4 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
7.4.1 科学布局城乡发展 |
7.4.2 创新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
8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6)深圳特区一体化建设背景下“村改居”社区建设与创新研究 ——以深圳市龙岗区南坑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2 “村改居”社区的典型模式介绍 |
2.3 “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 |
第3章 深圳特区“村改居”社区治理特点 |
3.1 “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缘起 |
3.2 深圳特区社区治理概况 |
3.3 深圳特区“村改居”社区治理的普遍特点 |
第4章 南坑社区“村改居”的实践分析 |
4.1 南坑社区基本情况 |
4.2 南坑社区“村改居”的主要内容 |
4.3 南坑社区“村改居”的成效 |
4.4 南坑社区“村改居”存在的问题 |
第5章 “村改居”社区建设实践的建议 |
5.1 营造各治理主体间的互动关系 |
5.2 发挥集体资产优势,提高服务水平 |
5.3 推进社区工作“去行政化” |
5.4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
5.5 强化社区工作站公共服务保障 |
5.6 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建立民主开放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 |
5.7 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向现代企业转变 |
5.8 加强“村改居”社区有效治理的保障性工作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顺德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议题的确立 |
1.1.1 研究背景 |
1.1.2 议题的确立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既有研究综述 |
1.3.1 既有相关理论基础 |
1.3.2 既有相关研究进展 |
1.3.3 既有研究总结 |
1.4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与基本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7 研究对象界定 |
1.7.1 相关概念解释 |
1.7.2 研究对象界定 |
1.8 广东顺德的实证研究 |
1.8.1 顺德简介 |
1.8.2 顺德城镇化发展概况与阶段划分 |
1.8.3 顺德城镇化研究的内容构成 |
第二章 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角色与行为逻辑建构 |
2.1 我国政府组织结构与治理行为的制度基础 |
2.1.1 条块关系与M型组织结构 |
2.1.2 政府治理的层级发包制 |
2.2 不同层级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差异 |
2.2.1 利益目标的选择偏好差异 |
2.2.2 各级政府的行为权力差异 |
2.3 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角色发现与理论建构 |
2.3.1 城镇化模式“上”“下”之争与地方政府的“模糊”角色 |
2.3.2 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角色提出 |
2.3.3 “中间者”的角色理论建构 |
2.4 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行为逻辑 |
2.4.1 “中间者”行为的影响因素 |
2.4.2 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 |
2.4.3 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行为选择模式 |
2.5 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主要行为手段 |
2.5.1 间接推动到直接推动的方式转变 |
2.5.2 资源经营手段 |
2.5.3 区划调整手段 |
2.5.4 增长式规划制定手段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镇企业主导农村就地城镇化起步(1978-1992):顺德县政府“中间者”向下靠拢型行为模式 |
3.1 社会发展背景:改革开放初期的乡镇工业 |
3.1.1 国家社会背景 |
3.1.2 顺德的乡镇企业发展 |
3.2 城镇化特征:以小城镇发展为主的乡村就地非农化转移 |
3.2.1 人口方面:离土不离乡的就地非农化转移 |
3.2.2 经济社会方面:乡镇企业造就经济奇迹 |
3.2.3 土地空间方面:生产空间扩张下的点状分散式格局 |
3.2.4 小城镇发展:差异化发展下的相对均衡 |
3.3 城镇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3.3.1 资源经营:扶持乡镇企业推动城镇化起步 |
3.3.2 区划调整:县政府的“强中心”策略 |
3.3.3 发展规划:姗姗来迟的“良容桂经济中心区”设想 |
3.3.4 地方政府推动城镇化的作用机制 |
3.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3.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3.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镇主导下的“省-县-镇”联合 |
3.4.3 顺德县政府的“中间者”向下靠拢型行为模式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化改革下城镇化快速发展(1992-2002):顺德市政府“中间者”抗衡上下型行为模式 |
4.1 社会发展背景:市场化转变与配套制度改革 |
4.1.1 国家社会背景 |
4.1.2 顺德的试点建设与市场化体制改革 |
4.2 城镇化特征:村强城弱的城乡混杂格局 |
4.2.1 人口方面注:本地人口就地非农化与外来流动人口激增 |
4.2.2 经济方面注:市场经济转制下工业化大发展 |
4.2.3 社会方面:社会公共事业建设起步 |
4.2.4 土地空间方面:城乡混杂的线轴蔓延式格局 |
4.2.5 小城镇发展:村强城弱的村镇关系反转 |
4.3 城镇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4.3.1 强推市场化改革:备受争议的乡镇企业改制 |
4.3.2 土地为核心的各类城市资产经营 |
4.3.3 区划调整:乡村到城市型的建制转变与中心区扩张 |
4.3.4 增长式规划:城市规模扩张与中心强化 |
4.3.5 顺德城镇化的地方政府行为机制 |
4.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4.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4.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县级市为主导与村级力量崛起 |
4.4.3 顺德市政府的“中间者”抗衡上下型行为模式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经济转向社会的城市化初步协调发展(2002-2009):顺德区政府“中间者”受制上下型行为模式 |
5.1 社会发展背景 |
5.1.1 国家社会背景 |
5.1.2 顺德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 |
5.2 城镇化特征: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城市现代化 |
5.2.1 人口方面:户籍一体化与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 |
5.2.2 经济方面:现代制造业体系建立与高新技术产业兴起 |
5.2.3 社会方面:公共事业建设全面铺开 |
5.2.4 土地空间方面:工业用地集约化建设与佛山都市功能承接 |
5.2.5 小城镇发展与镇街关系:各自为政转向初步联合协作 |
5.3 城市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5.3.1 区划调整:顺德撤市设区与行政建制的完全城市化 |
5.3.2 工业用地集约化建设下的土地资源争夺 |
5.3.3 从企业到城市的全面化品牌经营 |
5.3.4 规划手段:城市化水平成为直接发展目标与佛山都市功能承接 |
5.3.5 顺德城镇化的地方政府行为机制 |
5.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5.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5.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佛山市与顺德镇村的上下分离及对抗 |
5.4.3 顺德区政府的“中间者”受制上下型行为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改革全面深化的城市化内涵发展(2009年至今):顺德区政府“中间者”融合上下型行为模式 |
6.1 社会发展背景 |
6.1.1 国家社会背景 |
6.1.2 顺德全面深化的综合改革 |
6.2 城镇化特征:区域化协作与城市化内涵式发展 |
6.2.1 人口方面: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 |
6.2.2 经济方面: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入融合下新型产业发展 |
6.2.3 社会方面:社会发展规划与各项社会改革及建设 |
6.2.4 土地空间方面:三旧改造推进空间升级与三大片区的区域融合 |
6.3 城镇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6.3.1 区划调整:省直管下的城市化行为自主权提升 |
6.3.2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城市化内涵式发展 |
6.3.3 资源经营:从空间生产到科技创新下的工业复兴 |
6.3.4 规划手段:区域化协作中寻求发展 |
6.3.5 顺德城镇化的地方政府行为机制 |
6.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6.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6.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省-区-镇”协同与区镇权力重构 |
6.4.3 顺德区政府“中间者”融合上下型行为模式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 |
二、顺德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 |
1.顺德城镇化发展的四个阶段 |
2.顺德地方政府的主要行为演变 |
3.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演变 |
4.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及其空间结果演变 |
三、创新点 |
四、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产业集聚视角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及绩效研究 ——以苏浙两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特色小镇 |
1.1.2 工业化进程中的特色小镇 |
1.1.3 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特色小镇 |
1.2 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章节安排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和数据来源 |
1.4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特色小镇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特色小镇构成要素和概念界定 |
2.1.2 与特色小镇相关的概念 |
2.2 研究综述 |
2.2.1 特色小镇研究综述 |
2.2.2 产业集聚研究综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特色小镇的主要理论 |
2.3.2 古典区位理论框架下的产业集聚理论 |
2.3.3 新经济地理学框架下的产业集聚理论 |
2.4 小结 |
第三章 特色小镇产业集聚的影响机理研究 |
3.1 规模经济对特色小镇的影响研究 |
3.2 专业化和多样化集聚的影响研究 |
3.2.1 专业化集聚对特色小镇影响研究 |
3.2.2 多样化集聚对特色小镇影响研究 |
3.3 市场内生和政府外推驱动力影响研究 |
3.3.1 市场内生型驱动力对特色小镇影响研究 |
3.3.2 政府外推型驱动力对特色小镇影响研究 |
3.4 全球化经济对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影响研究 |
3.4.1 全球化产业分工体系对特色小镇影响分析 |
3.4.2 后福特制生产方式对特色小镇影响分析 |
3.4.3 国际产业转移的地理集聚特征对特色小镇影响分析 |
3.5 小结 |
第四章 基于产业集聚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研究 |
4.1 产业集聚效应、区域效应与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1.1 两企业在两个小镇不同选址的纳什均衡模型 |
4.1.2 产业集聚效应、区域效应作用下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2 区域创新体系、关联效应与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2.1 区域创新体系下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2.2 产业关联效应下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3 消费者集聚、宜居性与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3.1 消费者集聚函数作用下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3.2 区域宜居性作用下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4 投融资与特色小镇形成机制 |
4.4.1 投融资对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的影响 |
4.4.2 投融资对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的保障路径 |
4.5 基于产业集聚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理论模型 |
4.6 小结 |
第五章 多维分类下的特色小镇统计分析与案例研究 |
5.1 特色小镇的多维分类与形成机制分析 |
5.1.1 地理空间视角的特色小镇分类与形成机制 |
5.1.2 主导产业视角的特色小镇分类与形成机制 |
5.1.3 生产网络视角的特色小镇分类与形成机制 |
5.2 多维分类下的特色小镇统计分析 |
5.2.1 镇中镇、园中镇和城郊镇的统计分析 |
5.2.2 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类特色小镇统计分析 |
5.3 案例研究—以东海水晶小镇为例 |
5.4 小结 |
第六章 特色小镇集聚效应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6.1 研究假设和实证模型的构建 |
6.1.1 研究假设 |
6.1.2 实证模型 |
6.2 数据来源与变量的特征描述 |
6.2.1 数据来源说明 |
6.2.2 变量说明 |
6.2.3 变量基本统计特征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发展影响因素 |
6.3.2 特色小镇产业创新能力影响因素 |
6.3.3 特色小镇发展潜力影响因素 |
6.3.4 特色小镇人口集聚影响因素 |
6.4 小结 |
第七章 特色小镇的发展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
7.1 绩效评价方法 |
7.1.1 绩效评价模型 |
7.1.2 投影寻踪法 |
7.2 指标选择 |
7.3 数据来源和处理 |
7.4 绩效评价结果与分析 |
7.4.1 综合评价分析 |
7.4.2 分行业分析 |
7.5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论文发表情况 |
(9)非正规城市化社会空间转型研究 ——以深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
(一) 研究的问题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 国外非正规城市化研究简述 |
(二) 国内有关非正规城市化的研究 |
(三) 简要评价 |
三、理论视角和研究思路 |
(一) 理论视角 |
(二) 研究思路 |
四、核心概念和研究方法 |
(一) 核心概念 |
(二) 研究方法 |
五、研究区概况 |
第二章 深圳非正规城市化的空间扩展 |
一、缓慢推进期(1978-1992) |
二、管理失控期(1992-1999) |
三、政策性反弹期(1 999-2009) |
四、低速增长期(2009-至今) |
五、总体特征 |
(一) 非正规城市化主要发生在集体土地上 |
(二) 推动主体非常多样 |
(三) 具有鲜明的时间节点波动和圈层式空间扩展特征 |
(四) 低成本支撑城市快速发展 |
第三章 非正规城市化的社会经济和制度根源 |
一、工业化是外生动力 |
二、快速城市化是内生动力 |
三、发展型政府是间接动力 |
四、二元土地管理制度是制度根源 |
五、小结 |
第四章 非正规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空间生产 |
一、合作:组建增长联盟 |
(一) 增长联盟的建构 |
(二) 增长联盟的类型 |
(三) 权力的结构 |
二、冲突:利益的博弈 |
(一) 政府和基层社区的压制与反抗 |
(二) 社区和外来主体的利益博弈 |
三、空间的社会结果 |
(一) 空间作为财产性收入植入社会过程 |
(二) 社会阶层的分化 |
(三) 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的空间平台 |
(四) 社会关系的嵌入 |
第五章 走向正规城市化的社会空间转型 |
一、重构增长联盟 |
二、空间再生产:城市更新 |
三、空间再生产:土地整备 |
四、社会阶层重构 |
(一) 房东阶层 |
(二) 承租人阶层 |
(三) 住房阶层 |
五、社会空间的整体转型 |
(一) 空间平台的社会替换 |
(二) 社会空间的分异 |
(三) 空间区隔下的社会流动困境 |
六、空间再生产的政策调适 |
(一) 结合空间再生产实施逐步确权 |
(二) 建立空间再开发的统一补偿标准 |
(三) 搭建社区规划的利益协调平台 |
(四) 加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 |
(五) 提供“兜底”社会政策支持 |
第六章 国内城市非正规城市化的比较分析 |
一、非正规城市化的不同类型 |
(一) 原农村居民推动型 |
(二) 村镇组织推动型 |
(三) 外来主体推动型 |
(四) 正规产权主体加建型 |
二、空间再生产的治理逻辑 |
(一) 政府主导的非正规空间治理 |
(二) 市场运作的土地二次开发 |
三、不同城市差异化的社会阶层建构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一、主要结论 |
(一) 从非正规迈向正规城市化的理论建构 |
(二) 社会分层的空间逻辑 |
(三) 社会关系的利益转向 |
二、需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
(一) 构筑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社会空间政策体系 |
(二) 中国社会—空间理论的构建 |
(三) 深入系统的定量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 访谈调查信息表 |
附件二: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找回”城市与“袪魅”的居民自治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范式下的社区研究 |
1.3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范式下的社区治理:一个新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1.5 概念界定与章节安排 |
2 政府职能社区化与居民自治改革内卷化 |
2.1 居民自治:政府与社会的分权改革 |
2.2 深圳悖论:一元化治理-多元化治理-再度一元化 |
2.3 一元化治理:体制性障碍还是体制性优势? |
3 社区邻里性质:社区分类与共同体建设的可能性 |
3.1 城市公共服务的生产机制与社区的分类治理 |
3.2 城市社区邻里关系:共同体是否可能 |
3.3 小结:城市社区建设目标与社会基础的重置 |
4 社区权威的生成与公共事务的再分类 |
4.1 行政、服务与自治三分法的理论假设与辨析 |
4.2 社区实践的逻辑:社区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与属性特征 |
4.3 社区权威的生成:行政、服务与自治之间的关系 |
4.4 小结:社区公共事务分类体系的重构 |
5 链式治理结构:城市社区治理的有机构成 |
5.1 社区基层组织:通才型治理还是专才型治理 |
5.2 “条条”进社区:行政辅助职能的分流与生产机制的选择 |
5.3 “块块”进社区:街居治理共同体的重构 |
5.4 “国家”进社区:居民自治的培育 |
5.5 小结:链式治理结构下行政-半行政半自治-自治机制的衔接 |
6 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与“统分结合”双层治理 |
6.1 城市开发时期的公共品供给体制与机制 |
6.2 城市治理转型:从城市开发逐步迈向城市管理新阶段 |
6.3 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我国大城市地区治理经验的理论考察 |
6.4 小结:多中心政治体制与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的比较 |
7 结论 |
7.1 中央-地方-民众三层互动关系:社区研究的范式转换 |
7.2 “找回”城市: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体制性优势 |
7.3 “袪魅”的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的政策选择 |
7.4 我国城市的结构化分类与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 |
附录二 调研材料 |
四、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镇级政府的改革与创新(论文参考文献)
- [1]温州市乡村片区治理优化研究 ——以L镇为例[D]. 陈钦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强镇扩权研究 ——以温州市龙港为例[D]. 林陈陈.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4)
- [3]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4]主体观点决策评估法在城市规划政策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以深圳历史违建政策为例[D]. 颜晓娜.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5]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镇改市”研究 ——以山东省D镇、Y镇为例[D]. 徐彭坤.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1)
- [6]深圳特区一体化建设背景下“村改居”社区建设与创新研究 ——以深圳市龙岗区南坑社区为例[D]. 郑元利. 南昌大学, 2019(02)
- [7]顺德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研究[D]. 邓沁雯.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产业集聚视角的特色小镇形成机制及绩效研究 ——以苏浙两省为例[D]. 成海燕.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2)
- [9]非正规城市化社会空间转型研究 ——以深圳为例[D]. 王卫城.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 [10]“找回”城市与“袪魅”的居民自治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D]. 张雪霖.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5)
标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经济转型论文; 城市经济论文; 集聚效应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