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生效至今,已有13个年头了。13年来,《广告法》等广告法律、法规、规章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广告业的竞争也日渐国际化和专业化,《广告法》立法时的社会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广告法律体系本身的弊端也不断的显露出来。面对一些新形式的广告问题,现有的广告法律体系愈发显的力不从心。下面,笔者就结合我国现有的广告法律体系的特点,讨论一下我国的广告法律体系在规范有关网络广告、名人广告等方面出现的一些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希望能对我国的广告立法有一点启示。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Abstract一、我国广告法律规范体系及其特点(一) 我国广告法律规范体系的发展(二) 我国广告法律体系的内容(三) 广告法律规范体系的特点二、我国广告法律规范体系的缺陷(一) 现有广告法律规范体系的调整范围有空白(二) 现有广告法律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合理(三) 现有广告法律规范体系有些规定不明确三、广告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一) 抓紧制定一批新的行政法规或规章(二) 尽快修改《广告法》(三) 对现有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四) 对广告法律规范中的有些概念作进一步的明确或解释结语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后记详细摘要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广告法论文; 网络广告论文; 名人广告论文; 公益广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