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一个等级分明、呈层级结构的制度,下级服从上级命令是这一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但如果上级命令违法,法治原则又不允许他服从上级命令,这时下级该怎么做是个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赋予公务员抵抗权。公务员抵抗权即公务员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为避免公共利益的损失和因盲目服从而承担个人责任,而对上级错误的决定或命令提出意见及对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拒绝执行的权利。要想使公务员的抵抗权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仅有原则性规定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对一些概念进行明确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细则才能保障权利的行使。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论三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是文章的第一章,大体上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创新点。正文部分:第二章是对公务员抵抗权的概述,介绍了抵抗权的内涵、法律属性、法律的规定、主体范围。第三章,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事前保障。事前保障主要指对行使抵抗权的具体规定进行明确。通过分析现有的缺失,有针对的借鉴国外经验对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具体规定进行完善。第四章,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事中保障。事中保障主要从行使抵抗权的程序规定的完善来进行保障。第五章,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事后保障。事后保障主要指公务员行使抵抗权后遭受不利待遇的救济途径。第六章是结论部分,指明文章的相关内容和不足之处,以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总之,本文力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务员行使抵抗权进一步深刻、系统地研究,能够结合实际,为完善我国公务员抵抗权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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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1章 绪论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1.1.1 选题背景1.1.2 研究意义1.2 文献综述1.2.1 公务员抵抗权的内涵1.2.2 公务员抵抗权的法律属性1.2.3 行使公务员抵抗权的主体1.2.4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具体规定的缺失1.2.5 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具体规定的完善1.2.6 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程序规定进行构想1.2.7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现有救济途径及其不足1.3 研究方法1.3.1 价值分析方法1.3.2 比较分析的方法1.3.3 实例列举法1.4 创新点1.4.1 提出从事前对公务员行使抵抗权进行保障1.4.2 提出从事中对公务员行使抵抗权进行保障1.4.3 提出从事后对公务员行使抵抗权进行保障第2章 公务员抵抗权的概述2.1 公务员抵抗权的内涵2.2 公务员抵抗权的法律属性2.2.1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是权利更是义务2.2.2 公务员也是代表其他公民行使抵抗权2.3 我国法律对公务员抵抗权的规定2.3.1 单行法律对抵抗权的规定2.3.2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抵抗权的规定及其解读2.4 行使公务员抵抗权的主体2.4.1 一般公务员的抵抗权2.4.2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抵抗权第3章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事前保障3.1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具体规定的缺失3.2 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具体规定的完善3.2.1 对上级范围的确定3.2.2 公务员抵抗权范围的确定3.2.3 对明显违法行为判断标准的确定3.2.4 上下级公务员之间责任的划分第4章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事中保障4.1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程序规定的缺失及程序规定的重要性4.1.1 程序规定的缺失4.1.2 程序规定的重要性4.2 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程序规定进行构想4.2.1 上级发布命令及答复异议的程序4.2.2 下级提出异议及执行命令的程序第5章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事后保障5.1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现有救济途径及其不足5.1.1 公务员行使抵抗权的现有救济途径5.1.2 现有救济途径的不足5.2 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现有救济途径的完善5.2.1 增强内部救济方式的公正性5.2.2 行政诉讼的救济方式5.2.3 处分及奖励制度第6章 结论参考文献致谢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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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试论公务员的抵抗权[J]. 法制与社会 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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