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与实施,人们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群众体育重要人才资源,直接影响到社区群众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与广度,在群众科学健身指导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素质的提高,是发展其整体队伍的关键所在。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在总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素质构成要素的基础上,对吕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素质构成要素进行分析,初步得出以下结论:(1)吕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与锻炼者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职业精神、职业形象等职业素质的认识上差异性显著;(2)指导员应该具备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守信的道德素质,在健身指导的过程中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做事讲求质量、办事客观公正,尤其要注重服务意识的培养;(3)指导员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组织管理知识、公共基础和政策性知识,同时也应该掌握与本职业有关的相关知识,尤其要注重专业基础知识水平的提高;(4)指导员应该具备专业的健身指导、教学训练及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创新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也要不断培养学习、独立工作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要注重教学训练及科研能力的提高;(5)指导员首先应该具备敬业精神,其次在健身指导的过程中对锻炼者要有责任精神、创新精神、专业精神、协作精神以及规范精神,尤其要注重责任精神的培养;(6)指导员不仅要具备干净整洁的整体形象、健康匀称的身体、大方得体的举止,而且还应该表现出健康向上的气质、足够的亲和力以及独特的个人魅力,尤其要注重干净整洁的整体形象与健康向上的气质的培养。针对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1)吕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要以指导员应该具备的职业素质为标准,转变职业观念,弥补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素质自我认识中的不足,缩短与锻炼者期望的差距。(2)指导员应该在实际行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达到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3)指导员应该在全面提升自身职业素质的基础上,更应该加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加强自身专业基础知识、健身指导以及教学训练能力的培养,也应该注重干净整洁的整体形象和自信心的培养以及在健身指导的过程中展现出健康向上的气质和独特的个人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