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项有限制的合法的垄断权利,这种垄断权利的取得是以发明人公布其技术方案为前提的。但同时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利,权利人的实质控制能力较弱,技术方案的公布就导致了专利权时刻面临着潜在侵权人侵害的危险。而当专利侵权行为发生时,专利权人只能通过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为了加强对保护专利权人利益的保护,专利法就要不断清晰对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不断完善救济制度。并且专利权的保护直接关系到一国通过保障发明人的垄断权利,以激励发明人不断创作,从而实现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目标。专利直接侵权的规定是保护专利权人的主要手段,是各国专利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人们所熟知。相对于专利直接侵权,专利间接侵权是专利权人另一个重要得救济手段。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在许多专利法发展成熟的国家也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这反映了世界各国对专利权人合法利益保护的重视,从而鼓励和促进人们从事智力创造活动,进而推动科学进步,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但目前我国专利法只对专利直接侵权作出了规定,而没有引入间接侵权制度,因此我国民事基本法只能把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作为共同侵权行为处理,并依此为依据追究间接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但随着我国科技的进步,人们势必对专利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加入WTO后,各发达成员国对于我国的专利权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专利法上关于专利间接侵权的立法是势在必行的。本文旨在通过介绍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制度渊源,存在的必要性,各国立法比较,以清楚界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同时联系实际案例中几种常见的间接侵权行为,分析各个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期对我国将来专利间接侵权的立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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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言第一章 讨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类型的必要性第一节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介绍一、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概念二、专利间接侵权的制度渊源第二节 讨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类型的必要性一、仅存在直接侵权理论不能解决实际发生的间接侵权问题(一) 在主观方面(二) 在表现形式方面二、用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判断间接侵权行为类型的不足(一) 共同侵权的概念(二) 两者的共同之处(三) 两者的区别第二章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判定第一节 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一、客观要件:间接侵权行为与直接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一) 国外相关立法(二) 我国目前主流观点(三) 结论:认定间接侵权行为要以直接侵权行为存在为前提二、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诱导、帮助的主观故意(一) 对于引诱侵权行为(二) 对于帮助侵权中提供相关物品的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三) 对于提供相关方法、步骤的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三、客体要件:与专利实质性特征有关的非专利产品四、修理和重建区别第二节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特征一、间接性二、相对独立性三、多样性和隐蔽性第三节 专利间接侵权的抗辩一、搭售条款的抗辩二、专利权用尽原则中的默认许可理论的抗辩第三章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类型讨论第一节 故意销售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一、故意销售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导致直接侵权发生二、故意销售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但无直接侵权发生第二节 故意销售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材料或装置一、此种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二、我国现实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第三节 采取积极措施引诱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第四节 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转让他人专利技术第五节 上述侵权行为类型的比较结束语参考文献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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