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虽然在国际投融资中被广泛应用,但优先股在股份形式单一的中国尚缺乏法律依据,且严格的公司核准设立主义使其在实践中亦无法实施。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有必要发展优先股制度。一方面,优先股作为一种介于股权与债权的中间证券,能够为企业融资提供更灵活的选择;另一方面,优先股基于以共益权(表决权)的劣后性换取自益权(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的优先性的法理,更加契合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就优先股制度的立法,在立法体例上,法国法定式立法体例更加符合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且公司法的强行法色彩浓厚的法律环境;而美国授权式立法体例所体现的自由主义理念也应当在中国的优先股立法中被汲取。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优先股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当体现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的利益衡平,具体表现为:限制优先股股东表决权复活机制与类别表决权机制的适用范围,充分使用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强调董事履行信义义务应遵从公平保护优先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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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绪论第一节 课题的研究背景、对象及价值一、课题的研究背景二、课题的研究对象三、课题的研究价值第二节 国内理论研究综述及本文的创新点一、国内理论研究成果二、现有研究的不足三、本文的创新性第三节 课题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一、课题的研究方法二、课题的主要内容第一章 中国发展优先股制度的必要性分析第一节 中国优先股制度的发展历史与现状一、中国优先股制度的发展历史二、中国优先股制度的现状第二节 优先股制度与企业融资一、中国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二、优先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工具三、优先股在股份制商业银行融资中的应用第三节 优先股与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一、中小股东权利保护面临的问题二、优先股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三、优先股在风险投资中的应用第二章 优先股制度的立法体例:法国、美国与中国的讨论第一节 法国优先股制度的立法体例及其规制理念一、法国的法定式立法体例二、法国立法体例的规制理念第二节 美国优先股制度的立法体例及其规制理念一、美国的授权式立法体例二、美国立法体例的规制理念第三节 法国与美国优先股制度的立法体例对中国之借鉴一、法国法定式立法体例对中国之借鉴二、美国授权式立法体例对中国之借鉴三、中国创设优先股制度的立法形式第三章 优先股与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第一节 优先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间的利益冲突一、优先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利益关系的悖论二、优先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利益冲突的实例第二节 平衡利益冲突的制度设计一、利益冲突与利益衡平二、平衡水平利益冲突的制度设计三、平衡垂直利益冲突的制度设计结论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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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优先股论文; 法定式立法论文; 利益冲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