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反行政垄断与促进竞争政策研究

经济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反行政垄断与促进竞争政策研究

论文摘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当前,我国银行业正面临自身改革和国际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正确认识、客观分析银行业存在的症结和问题并提出正确的改革方向和路径,不仅关系到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转,而且与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息息相关。纵观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历程,从最初中国人民银行独家统治,到四大国有银行居于垄断地位,再到如今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地方法人机构等各类银行机构并存,银行业对宏观经济的贡献有目共睹,其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与此同时,关于银行业的关注和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无论是经济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功过是非问题,还是当前银行业存在的症结,抑或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都与行政垄断问题密切相关。为此,本文采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判断标准,对当前中国银行业的行政垄断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并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反行政垄断的路径和方法。为使分析对象有一个清晰的范畴,本文首先从分析银行业、行政垄断和银行业垄断的概念入手,对银行业行政垄断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即政府机构或银行为达到特定目的,凭借行政权力对银行业竞争进行限制或排斥。此定义包括以下含义:第一,拥有行政权力的政府机构或受行政权力保护和支持的银行是行政垄断的主体,即在政府行政权力庇护的惯性作用下,即使行政权力不再发挥作用,银行的垄断行为也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或者银行根本没有改革垄断行为的内在动力,因此行政垄断可以是一种市场结构,也可以是一种行为。第二,行政垄断的手段是运用“行政权力”排斥竞争,而不是基于市场竞争的资本集中和资本积聚。第三,行政垄断的“特定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和职能,或是为了实现银行内部的垄断利益。第二步,在测度判定方面,基于对银行业行政垄断概念的界定和银行业产业特征的把握,建立了银行业行政垄断的RSCP评价指标体系。其中,R表示政府机构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确立的规制制度或措施;S表示由一系列参数指标构成的产业特征矩阵;C代表在位垄断厂商的行为;P表示行政垄断的预期目标或垄断绩效。上述指标体系着重从以下方面对行政垄断进行判定和测度:一是行政权力如何得以实施和保证,通常,行政权力都是政府机构通过颁布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保证实施的;二是行政权力通过排斥竞争使市场呈现怎样的特征;三是在行政权力的庇护下,在位垄断银行具有怎样的垄断行为;四是行政权力的实施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对照指标体系,本文对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的程度进行了测度和衡量,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中国银行业呈现明显的行政垄断特征;二是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的程度不断降低;三是与成熟市场条件下的银行业相比,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程度仍然较高;四是当前中国银行业的行政垄断更多地体现为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的市场结构。第三步,在理论分析方面,通过建立银行业行政垄断的微观和宏观作用模型,分别就行政垄断对银行业微观经营和宏观经济的作用机制及影响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政府通过出资控制银行所有权、运用行政权力两种方式对银行经营进行干预。行政干涉的方式是,政府通过建立行政化的银行内部组织制度、按行政区划设置银行机构、规定银行贷款规模和投向等方式对银行的微观经营进行干预,由此导致银行产生一系列负效应,例如经营目标多元化,盈利性目标常常要受制于政府的政策性目标;没有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惯性作用导致银行风险意识薄弱;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不良贷款比重较高;金融创新能力差等。行政垄断的银行业对宏观经济的作用机制是,行政垄断作为国家施加于银行业的一种外力,强化或异化了银行的融资、资源配置等功能,使银行业成为国家实现宏观目标的工具,对宏观经济产生特殊的影响。具体来说,行政垄断的银行业通过筹资市场上的国家隐性担保和信贷市场上的关系型信贷配给,在促进国有大企业发展的同时挤占了非国有经济发展所需的宝贵资金;在抑制宏观经济波动的同时又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理论分析的结果表明行政垄断的影响和效应具有双重性,需要实证结论进行检验。第四步,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对传统的SCP框架进行了修正,修正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用行政垄断的各项因素替代单纯的市场结构因素,二是引入银行业综合绩效的概念替代原模型中的微观绩效。修正后的SCP框架的基本含义是: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国家的行政垄断影响了银行行为,继而影响了银行包括微观绩效和宏观绩效在内的综合绩效。其中,微观绩效用来衡量行政垄断对银行业微观经营的影响,宏观绩效用来衡量行政垄断的银行业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运用修正的SCP分析框架对1998年—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论证,得出的结论是:行政垄断的代表指标与宏观绩效指标显著正相关,说明行政垄断的银行业在经济转轨这一特定时期对宏观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行政垄断因素与银行业微观指标显著负相关,说明行政垄断的银行业在支持宏观经济增长和发展、实现国家宏观政策目标的同时,严重损害了银行业的微观经营效果,是以牺牲微观绩效为代价的。为保持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实行反行政垄断和促进竞争的政策。实证分析的结果为理论分析提供了补充。最后,在政策研究方面,本文首先对反行政垄断的背景进行了论述,指出行政垄断是我国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现象,是政府行政权力在经济领域占统治地位的历史延伸,也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局部利益分化加剧的现实反映。行政垄断的银行业尽管客观上对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必须看到,这是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不完备的产物。更为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行政垄断妨碍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机制,延缓了市场发育,而且容易滋生腐败,扰乱国家行政秩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尤其是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从经济发展的长远视角看,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对于反行政垄断的政策建议,本文认为必须首先对行政垄断背后扭曲的政银关系进行重新界定,保持银行监管的独立性。为此,本文运用公共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政府干预与银行监管的理论边界进行了界定,并进而对银行监管的现实边界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银行业监管中监管不足和监管过度现象并存,行政性色彩浓重、对银行经营干预过度、市场自我监管缺位、规范化的持续银行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等银行监管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存在。对中国银行业监管来说,下一步改革最重要的是减少政府干预,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持续、有效监管;处理好提高银行竞争力与实现其他银行监管目标的关系,从创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入手,积极鼓励银行参与竞争,提高银行竞争能力。此外,努力实现角色定位转变、加强强制执行力、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建立金融同业间自律体系,为实行原则导向监管做好制度准备。由于当前银行业行政垄断的主要表现是银行的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的市场结构,因此,对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结构进行改革,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是银行业反行政垄断的重中之重。下一步银行业改革的途径有:分离政策性业务,由政策性银行承担起宏观调控的职能,将国有商业银行“解放”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使银行自觉将承担社会责任纳入自身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内,以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履行部分公共职能;深入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股改过程中尝试引入“金股”,使入股各方达到共赢;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银行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缓解代理问题、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文献综述与评论
  • 1.3 研究目的
  • 1.4 本文的框架与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银行业行政垄断的判定指标体系
  • 2.1 基本概念和内涵
  • 2.2 商业银行及其功能定位
  • 2.3 银行业行政垄断判定指标体系的构建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的测度及判定
  • 3.1 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程度的测度
  • 3.2 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程度的判定
  • 3.3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影响的理论分析(一)——行政垄断的微观作用模型
  • 4.1 前期成果及模型构建
  • 4.2 行政垄断对银行业微观经营的作用机制
  • 4.3 行政垄断的微观影响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影响的理论分析(二)——行政垄断的宏观作用模型
  • 5.1 前期成果及模型构建
  • 5.2 筹资市场:国家隐性担保对宏观经济的作用及影响
  • 5.3 信贷市场:关系型信贷配给对宏观经济的作用及影响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银行业行政垄断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修正的SCP分析框架
  • 6.1 中国银行业市场的一个悖论—前期成果及评述
  • 6.2 中国银行业的特殊性及对传统SCP分析框架的修正
  • 6.3 变量的选取及模型的构建
  • 6.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5 小结
  • 第七章 反行政垄断与银行监管权力界定
  • 7.1 银行业反行政垄断的背景
  • 7.2 银行业监管的理论边界
  • 7.3 银行业监管的现实边界
  • 7.4 银行业监管的国际新动向及对中国的启示
  • 7.5 小结
  • 第八章 反行政垄断与商业银行改革路径
  • 8.1 分离政策性业务
  • 8.2 深入进行股权改造
  • 8.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8.4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参与的基金课题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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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J].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8(11)
    • [5].发达经济体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做法及启示[J]. 宏观经济管理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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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实施竞争政策,应对复杂经济形势[J]. 中国经济周刊 2019(22)
    • [10].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J]. 竞争政策研究 2017(05)
    • [11].大数据与竞争政策的上海实践及思考[J]. 竞争政策研究 2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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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中国竞争政策的回顾与展望[J]. 竞争政策研究 2018(02)
    • [14].反垄断与竞争政策研讨会在京举行[J].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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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如何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J].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8(09)
    • [18].中国竞争政策的下一个十年[J].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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