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区域立法协调是我国地方立法实践中面临的新课题,本文以立法协调为题,分析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必要性,同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区域立法协调的制度化措施。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本文的主体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区域立法协调概念争论的梳理和分析,指出区域立法协调与区域共同立法的区别,进而对区域立法协调的概念进行厘定。第二章分别从三个角度论证了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必要性,即区域立法协调是我国地方立法横向冲突的协调机制;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保障机制;是我国跨界管制问题的联动机制。提出在我国特定区域进行地方立法协调是非常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三章介绍美国法治协调工具“州际协定”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提供资鉴。第四章对区域立法协调的提供了一系列原则、模式和具体运行机制,为其设计了一条可行之路。本文的深层意义在于为处理地方立法横向冲突问题、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及解决跨界问题提供一个思路,即在坚持法治原则和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区域立法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立法上的协调,整合立法资源,达到区域立法共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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