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其触角已经延伸到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抵押担保、拍卖底价和诉讼资产价值的确定等领域,表现出其朝阳产业的一面,具有强劲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利益驱使,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形成了官办的行业管理体制,相关政府部门都涉足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行政干预和业务的操作,致使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出现了市场秩序混乱、行业分割过度、虚假信息泛滥等诸多问题,资产评估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也有所降低。为了保证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能够健康、顺利发展,与国际资产评估行业接轨,对传统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关于改革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我国政府部门一直在努力,制订颁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200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出,要调整政府无所不包的管理方式,实现“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这些都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另外资产评估界的专家和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分析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并提出改革设想。本文就是在上述政策、法律依据和专家、学者改革设想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借鉴国外发展成熟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的经验,运用哲学中联系的观点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观点进行分析,以“统一管理,分业发展”为原则,提出了“在政府的宏观指导、监督下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体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设想。同时,笔者提出了两种改革方案:一是设立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作为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下设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的基本准则,各具体专业评估委员会自行制定本专业的具体执业准则;二是继续保持现有相关政府部门的部分权利,使各具体专业评估委员会受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双重领导,但相关政府部门只是起一个指导性作用,不起决定性作用。其中,笔者还分析了两种改革方案的优缺点,最后提出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