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教育应当建立住不断了解儿童的基础上,而要了解儿童,不仅要通过日常生活对儿童形成直觉的认识,还要通过科学探索和哲学思辨,深入到生命现象的根源中去,只有顺着生命演化的逻辑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儿童的精神成长。每个人类个体通过遗传获得的基因型是个体生命成长的生物学前提。基因型是种系生命演化史的浓缩。发育生物学的研究发现,调控人类发育模式的结构基因是高度保守的,它使个体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种质特征。同时,基因组有着灵活的信号表达调控机制,它能够根据有机体的行为引起的机体生理变化来调控基因的表达,并实现与行为变化需要相适合的表型变化。这样,行为作为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调节机制,就成为进化的原动力,这一认识也是理解人的精神自由的根基。生物学的这些基本认识为我们理解儿童的精神成长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儿童的精神成长有其内在的潜能和自然的步骤,儿童有着不同于成人的精神特性。由于进化动力机制的逻辑必然性,儿童精神的成长自然也是在人类生活中,通过教化的引导,在运用天赋的本能主动参与到各种人和事物的社会生活之中才能产生现实的发展。精神活动作为生命体自组织机制的高级形态,源始于生命体自我保存、自我完善的自组织意向,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儿童的精神成长源始于本能的展开,本能是儿童精神自由的内隐逻辑。儿童借助本能的自由逻辑顺势而为地进入社会文化结构并获得更大的自由,这是一个自由的历史过程。儿童的活动不仅仅是儿童精神成长的动力,活动本身承载着生命的意义。儿童在活动中自由运用生命的自然力量是生命的尊严和权利所在,体验和把握自我的力量,是儿童生命幸福的根基,是健康精神之源泉。对儿童精神成长的相关认识是思考儿童教育问题的理论依据。基于我们当下教育的现实问题,应当关注儿童精神成长对教育的以下启示:一是以教育爱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是儿童教育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二是儿童精神成长是一个意向性的自我建构过程,因此要基于儿童生活的连续性建构教育情景。与此相应的核心启示就是寓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以恰当的活动方式使儿童与环境中诸因素在充分的互动中最大限度地相互造就,让儿童在自由运用生命自然力量的过程中形成强有力的自我概念和积极的生存态度。儿童的精神自由是儿童教育的前提,也是儿童教育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