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配偶继承权是合法配偶之间互相对对方遗产所享有的继承权。配偶继承人与血亲继承人现代继承制度的两类主要的继承人。受到传统的继承习惯影响,血亲继承人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而与被继承人有密切关系的配偶继承人在重视程度上要弱一些。现行继承法制定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匮乏,我国广大民众基本没什么财产,继承关系极为简单。当时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刚刚恢复,对继承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继承人权益的保护在继承法中作出较为原则性的规定,某些法律制度更是欠缺。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公民个人财产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夫妻为核心的现代家庭逐渐取代以前几代人共居的家庭模式,配偶关系在公民各种关系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我国继承法在调整新形势下的继承关系时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现代各国法律都普遍重视配偶关系和对配偶权益的保护,对配偶继承权做出了特殊而又具体的规定。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的背景下,研究配偶继承权制度,对我国继承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通过两个案例引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配偶继承权制度,探讨现行社会环境下配偶继承权制度的不足。借鉴国外两大法系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关于配偶继承权制度的规定,同时参考国内相关学者的调查报告,提出我国配偶继承权制度一点修改建议,以期有助于我国的继承法立法修改工作。本文除引言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问题的提出。通过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两个继承纠纷案例,引出配偶继承权的几个相关问题:什么是配偶继承权?其基本内容有哪些?我国现行法关于配偶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又存在那些不足?域外法对于配偶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其规定对于我国配偶继承权的完善有何借鉴作用?针对现行法的规定及实践中发生的侵害配偶继承权的现象,应该从哪些方面加以完善?第二章配偶继承权的定义及基本内容。本部分主要介绍配偶继承权的基础理论,包括配偶继承权的概念、特征以及基本内容。第三章我国现行法对配偶继承权制度的规定及不足。简述我国现行法关于配偶继承权制度,参考相关学者的调查研究从习惯法角度,经济学社会学等角度分析我国现行配偶继承权制度的不足。第四章配偶继承权制度的比较法研究。主要对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日本以及我国的澳门台湾地区相关立法进行探究,比较分析其立法经验以及可取之处。第五章完善我国配偶继承权制度的思考。吸收我国继承传统习惯做法,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遵从世界立法趋势,分别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方面提出配偶继承权制度完善建议,在遗产处理方面建议增设赠与冲算制度来保证配偶的继承权得到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