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

论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

论文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了一系列诉讼权利。但总体看来,同为当事人的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诉讼地位并不平等,人们更多的关心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被害人的权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很难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法律的规定和现实的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由于刑事被害人保护在我国兴起不久,立法和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笔者参考目前学术界的一些观点以及国外的有关立法,对我国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提出一些构想,探索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的有效完善。文章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概述。介绍了不同学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刑事被害人概念的界定;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历史考察,可以看出被害人权利保护经历了一个由高到低再逐步升高的过程,其权益与地位再度引起关注;分析了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理论依据,是平衡诉讼利益的需要、是制约公权力的需要、是保障人权的需要、是保护被害人尊严及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第二部分: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了现行立法的缺憾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不足,指出了我国刑事被害人虽然被规定为当事人,但其并不享有与被告人完全对等的诉讼权利,只能依附于公权力而存在,是名不副实、处于从属地位的当事人,许多重要的诉讼权利都被限制剥夺了;而且我国侧重于对被害人人身惩罚权的满足,而对被害人经济求偿权的保护则显得不够,绝大多数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被害人权利保护之所以存在诸多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价值观念层面上的,也有实际操作层面上的,既有人为因素的影响,也有立法技术的制约。第三部分: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从诉讼程序及实体方面完善被害人的权利,主要是构建被害人申请司法审查制度、完善被害人知悉权、建立对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制度、赋予被害人量刑建议权、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建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以有利于体现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本理念,从而更适应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需要。结语部分指出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和救济若要真正得到实现,不仅需要在刑事司法上进行改革,而且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措施。我们除了要在立法上完善刑事被害人的各项权利,还必须加强被害人理论研究。我们还必须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并立足于我国实际,对被害人展开全面的分析和深入系统的研究,创建科学的被害人理论体系,为制定有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提供依据,为实践中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科学指导。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概述
  • (一)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历史考察
  • (二)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理论依据
  • 二、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 (二) 造成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不足的主要原因
  • 三、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
  • (一) 构建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审查制度
  • (二) 保障刑事被害人知悉权
  • (三) 建立刑事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制度
  • (四) 赋予刑事被害人量刑建议权
  • (五) 赋予刑事被害人上诉权
  • (六) 赋予刑事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权
  • (七) 建立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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