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乡土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否则这些目标最终也只是停留在政治口号的层面。乡土社会因其涉及的面积大、人口多,演绎着传统和现代的交汇,情况很复杂,自然成为实现这些目标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其中让法律在乡土社会生根发芽,把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纳入法律轨道加以规范,更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题中之义和必要举措。此时,最需要做的基本功就是了解乡土社会,也只有了解了乡土社会的法律意识现状,才能让法律在乡土社会站稳脚跟,畅行无阻。然而,通过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学术界虽然已经意识到了处在转型期的乡土社会与费孝通笔下的乡土社会不可同日而语,意识到了研究转型期乡土社会的重要性,但是对转型期乡土社会法律意识的关注还是比较少,纵然有所论及也仍然避免不了大而化之、笼而统之的以农民的法律意识代替整个乡土社会的法律意识全貌,并且对农民法律意识的表述也很固化,更多的侧重于谈论传统法律文化对农民法律意识根深蒂固的影响。在少有的几份实证研究中,仿佛涉及到了乡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依然有就法论法的感觉,缺乏一种文化底蕴和跨学科的视角。社会学在对转型期乡土社会的研究中,提到阶层分化这一状况,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所以,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转型期乡土社会阶层分化为视角,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些时代背景结合起来,选取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三个典型阶层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法律意识进行解析。意欲细化学术界对乡土社会的印象,向读者展现今非昔比的转型期的乡土社会,展现乡土社会复杂多样、参差不齐的法律意识,意欲为学术界破解乡土社会法治困境提供一种更加开阔、可行的视角。在本文中,农业劳动者保守与理性的法律意识、农民工懵懂与无奈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村官澎湃与尴尬的法律意识一一呈现,转型期乡土社会法治状况的复杂性也略见一斑,使每一位法律人备感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此基础上,结合时代背景,指出提高转型期乡土社会的法律意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最后,对如何提高转型期乡土社会的法律意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毕竟这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如若能尽绵薄之力已甚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