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平等权既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性人权文件确认和保障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基本权利,也是大多数国家宪法规定的宪法权利。近年来,公民在担当公职方面,平等权屡被侵犯,且法律救济的缺失及理论界相关问题的争议,导致了公民担当公职的平等权的救济渠道不畅。2006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中确立了平等原则,对于公民平等担当公职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本文首先对平等权的基础理论进行梳理,其次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揭示公民担当公职平等权屡遭侵犯、得不到有效救济的严峻现实,从而提出对平等权宪法救济体系的设想。全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正文部分阐述了三个问题:一、平等与平等权基础理论梳理。阐释平等思想发展轨迹,,平等权的概念。二、我国《公务员法》中确立平等原则的重要意义。本部分立足于现实,在收集典型案例的前提下揭示公民的平等权屡遭侵犯及救济不畅的现实。三、贯彻落实平等原则的对策探讨。公民平等权与招录机关之间存在着现实的冲突,而我国宪法不具有可诉性,本部分主要在借鉴外国平等权保障理论及宪法救济基础上,对有关招录的文件进行规范以及宪法可诉性方面作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