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农村幼儿教师待遇的政策突破*

探讨农村幼儿教师待遇的政策突破*

唐忠元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目前农村幼儿教师的待遇堪忧,严重制约着农村幼教的生存与发展,关注和重视农村幼儿教师政治、经济、社会的待遇,在政策层面上有所突破,对于稳定幼教队伍,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幼儿教师待遇政策改善

【中图分类号】G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1)01-0017-02

农村幼儿园担负着农村3~6岁年龄段幼儿的教育任务,是农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农村幼儿园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政府投入少、管理乏力,农村幼儿教师的待遇问题逐渐尖锐。一方面,农村幼儿园办学效益差,直接影响幼儿教师的待遇;另一方面,幼儿教师缺乏、素质不高,又直接影响着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

一影响农村幼儿教师待遇的因素分析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孩子一生中受教育最重要的阶段。近年来,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大有超过公办幼儿园的势头,由于发展过快,当地政府的管理跟不上,在政策层面上凸现出许多问题。

1.位处农村,校舍简陋,地位低下

农村幼儿园大多位于乡镇所在地或人口较多的村落,一是便于儿童聚散,二是便于租借房屋。在旧的管理体制下,公办幼儿园市场竞争力不强,逐渐失去优势,使得民办的、个体的幼儿园增长迅速。

据本课题调查,幼儿园的办园形式合作股份制的占31%、家庭式的占62%、连锁式的占7%。这些民办的、个体的幼儿园规模小、投入小,大部分是自家院或临时租借校区。幼儿教师觉得所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设施与县城(或城区)幼儿园相比,差不多的占38%;差很多的占52%;个别幼儿园设备陈旧、简单,教室昏暗、潮湿,室外活动空间狭小;教室桌椅不齐,卫生设施差,教、玩具和大型户外游戏器械很少。周边环境差,安全管理难度大,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受地方经济落后的影响,多数乡镇政府对幼儿园的经费支持不够,农村幼儿园被边缘化,得不到正常有序的发展。较差的工作条件给人一种沮丧情绪,幼儿教师自觉地位低下,无法与城市同龄人相比,人格价值受到贬损,自卑心理较重。

2.工资待遇低,生活条件差,流动性大

幼儿教师是一个低收入的群体,据调查,月工资最高的是1600元,最低的是500元,一年中其他福利(效益奖、出勤奖、年终奖、实物等)最高的共约5000元,最低的0元。一年中总收入最高的18000元,最低的只有5800元。每周工作时间最长的达60小时,最短的30小时,每周休息天数一般为2天,也有个别的是1或1.5天。寒暑假工资照发的占15%;不发的占64%;只发一部分的占21%。没有幼儿园给代课教师上“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他们的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代课教师没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的机制缺乏、意识淡漠,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历来低于小学、中学教师。幼教行业很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优秀的幼儿教师安不下心来,纷纷转行,许多农村幼儿园招聘不到好的教师。

3.师资力量薄弱,教学任务重

近年来,学前教育专业后备力量缺乏,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呈下降趋势。幼儿代课教师队伍不稳定,幼儿园没有机制的束缚,教师进入和离岗随意性强,在学期中途离岗的大有人在,特别是在教师特别紧缺的时候,园长常常到处找教师。

工作量方面,课题调查反映出几乎所有的农村幼儿园都施行每周5天工作制,幼师每天工作时间6~11小时不等,上下班路途往返时间少则10分钟,多则2小时,有81%的农村幼儿园还要1~5名不等的幼师参与学生事务,所用时间从半小时至3小时不等。每名教师教课多门,每天教课时间从半小时到6小时不等,备课时间从半小时到4小时不等。幼儿教师工作强度较大,在一所幼儿园中,3个班共110多个孩子,却只有5个教师,若按编制要有7~8个老师。繁重的教学和保育事务耗尽了他们的精力,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对教育教学进行总结和思考。

师资力量方面,所调查的幼儿园教师中,本科学历的占6.3%,专科学历的占25.3%,中专学历的占42.1%,中专以下学历的达到26.3%。幼师专业毕业的幼师占58.6%,拥有幼师资格证的占58.6%。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农村幼儿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能吸引优秀青年从事幼儿教育,师资管理、培训体制不完善,处于“三低”时期(即低门槛、低待遇、低保障),政府对其投入少,管理机制不健全。

4.受国家应试教育影响,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

随着乡镇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民对下一代的早期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尽早走进幼儿园,接受系统、正规的幼儿教育。我国人口就业的压力传递到高考,高考的压力传递到小学,小学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就挑选优秀的儿童入学。幼儿园为了满足小学招生的需要,也为了满足家长“送子读书”的要求,投其所好,违背幼儿教育身心发展规律,使幼儿教育小学化。不是带孩子“玩”,而是教孩子“学”。一周上课时间与小学生差不多,户外活动时间被大量挤占。社会评价幼儿园:只看学到了什么,能写多少个字,能算多少数,而不看幼儿智力的开发、能力的培养、品格的形成。至于幼儿在幼儿园过得怎样?是“痛苦学习”还是“愉快学习”?很少受人关注。

这种幼儿园“小学化”的教学方式,适应了家长、社会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农村幼儿园的机制创新与政策突破

1.解决农村幼儿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5〕43号)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劳动保障部门在研究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要统筹研究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城市幼儿教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要保障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幼儿教师中实行县统筹投办养老保险,是一项难度较大、有一定风险的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直接关系着教师队伍的稳定,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实行幼儿教师养老保险,要拨出专款,设立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基金。做好这项工作,最大的困难就是保费的筹措。为保证统筹养老保险的落实,可大力推行乡镇幼教经费统筹管理,实行“乡征、县管、乡用”。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幼儿教师养老保险的筹措可采取以下3条途径:国家教育专项资金负担50%,县教育主管部门承担保险费的20%,教师个人承担30%。

2.保障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1)农村教育的职能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幼儿教育,严格规范农村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从校舍的选择、教师和保育人员的聘用到校车的使用都要严格把关,坚持原则,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办;对那些生源不够、经济效益差、拖欠教师工资的幼儿园,实行整顿或停办。

(2)建立农村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县级政府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幼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划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村边远山区条件比较差的农村幼儿园进行修缮、改建,逐步建立以乡幼儿园为主体、村幼儿园为辅的幼儿校区。

(3)提高幼儿教师的政治地位,改善教师的经济待遇,对工作出色的幼儿教师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工资待遇不低于乡村公办教师的平均水平。

3.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

(1)把好入口关。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在区域内的个体私营幼儿园教师在应聘时进行干预,对乡镇和中心小学办的幼儿园,应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选聘的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建立应聘幼儿教师人事业务档案,完善考核制度。

(2)实行考评提升制。每学期(学年)考评一次,将考评结果与工资待遇、奖金挂钩。对优秀的幼儿教师,乡级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对德才兼备特别优秀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吸收为公办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

(3)增加城乡幼儿园交流机会,学习城区幼儿园已经成熟的教学方法。县、乡政府出资补助,鼓励一批有活力,业务能力强的幼教老师脱产、半脱产到高校深造,到发达地区的先进幼儿园跟班学习。

(4)在每届高中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品行良好、愿意从事幼儿教育的学生,与他们签订合同、定向送到师范学校幼教专业学习,保证4年不离开就业岗位,县、乡政府部门给予报销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学费。

4.规范幼儿教师培训制度,健全幼儿教师培训网络

加强幼儿教师继续教育是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县级教育局要将农村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管理体系,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建立培训网络,形成培训体系。

(1)全方位培训。培训类型包括园长培训、教师(保育员)培训、新教师培训、教师资格培训、其他专题培训。

(2)建立起保障制度。一是制度保障。县级教育局责成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工作。建立农村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保教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相应类型和相关内容的培训,经培训考核后获得相应学分,作为留任、工资晋升的必备条件。各幼儿园组织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二是经费保障。实行政府专项经费补助、幼儿园分担、教师个人自负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办法。其中,园长培训可由县级财政专项经费全额承担;新教师培训由幼儿园承担;教师资格培训原则上由教师个人自负。三是质量保障。根据农村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要求,县市级培训机构和镇(街道)师训站要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机制,强化对幼儿教师(园长)培训的过程管理,对培训项目进行年度考核。

5.加强领导,县级、乡镇政府担负起发展幼儿教育的责任

教育部等11个部、办、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中指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着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乡镇政府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合理规划布局乡镇幼儿教育,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村办园(班)进行统筹管理,利用多种资源,建设符合要求的农村幼儿园(班),可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空余校舍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班),使农村的幼儿都能接受到正规的幼儿教育;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配备专职幼教辅导员,负责对乡镇幼儿园(班)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县级政府要将幼儿教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列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确保教师工资的预算和足额发放。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制度,把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质量、经费、教师待遇等列入督导内容。建立健全幼儿园(班)准入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对非法开办的幼儿园(班)坚决取缔,净化幼教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办发〔2003〕13号.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3.4

[2]湖南省教育厅等十一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05.8.19

[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区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5.21

*本文为课题《湖南省农村幼师生存问题调查及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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