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极大丰富,人们在购买商品时不再仅仅关注商品的质量和功能,也开始关心商品的品牌能否给自己带来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些普通商标凭借着所表示商品的高质量和有力的广告宣传,为公众所熟知,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具有了较强的显著性,成为了驰名商标。与其它商标相比,这些商标除了识别商品的来源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向导,还能通过自身蕴含的声誉和价值吸引消费者。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是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首先表现为国际立法对其的扩大保护,然后是各国相继立法予其以特殊保护。由于受历史文化传统、法律理念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国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方面存有差异。但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各国的相关的商标立法也将逐步趋向统一。我国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建立在混淆理论的基础上,尚不能有效的保护驰名商标的价值和声誉不受损害。而且驰名商标的认定制度也不够完善,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法律制度框架也没有完全建立。本文主要运用了利益衡量、实证分析与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在分析驰名商标的基本理论问题及国际、国内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试图解决当前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为商标法的完善提出一些构想。本文的正文部分共分四章,计四万四千余字。第一章专门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从传统商标保护坚持的混淆理论入手,介绍混淆理论的应用和发展,并论证制止混淆原则在保护驰名商标上的不足。继而介绍各国在商标保护上提出的新理论——欧盟的联想理论和美国的反淡化理论,系统地介绍了两种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实际应用。最后,分析几种理论的关系,并论证淡化理论可以作为混淆理论的补充,以防止对商标声誉和显著性的损害。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和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从驰名商标保护起源的《巴黎公约》,进一步扩大保护的《TRIPS协议》,到系统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条件及范围的《联合建议》,为各国保护驰名商标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欧盟通过协调成员国立法的指令的形式提出了声誉商标的概念,并在实践中由欧共体法院对“声誉”认定、损害的发生做出了解释。美国的《联邦商标反淡化法》为“著名商标”提供了反淡化保护,而且在实践中对“著名商标”和“淡化”的认定做出了解释。第三章分析了现行驰名商标的立法现状,指出了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已注册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在立法上的进步和不足、在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标准、程序、机构和原则上以及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章通过了解国际社会对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成功运用,以及在我国建立反淡化理论的可行性分析及设想,提出了建立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反淡化理论体系的建议,并针对第三章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法律制度的构想。